证券代码:002575 证券简称:群兴玩具 公告编号:2014-031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林伟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乔新睿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轲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87,046,657.01 | 116,247,806.76 | -25.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551,360.67 | 9,297,801.34 | -40.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4,781,927.92 | 9,034,108.73 | -47.0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387,062.66 | 28,734,698.35 | -122.2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03 | -33.3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03 | -33.3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61% | 1.05% | -0.44%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008,968,712.37 | 935,674,245.19 | 7.8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907,282,898.86 | 901,710,416.99 | 0.62%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17,050.62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388,164.38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35,782.25 | |
合计 | 769,432.75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16,896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广东群兴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9.79% | 160,000,000 | 160,000,000 | 质押 | 90,700,000 |
梁健锋 | 境内自然人 | 3.36% | 9,000,000 | 9,000,000 | ||
陈明光 | 境内自然人 | 3.36% | 9,000,000 | 9,000,000 | ||
林桂升 | 境内自然人 | 2.99% | 8,000,000 | 8,000,000 | 质押 | 8,000,000 |
林少明 | 境内自然人 | 2.99% | 8,000,000 | 8,000,000 | ||
李新岗 | 境内自然人 | 2.24% | 6,000,000 | 6,000,000 | ||
深圳市俊鹏实业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44% | 1,177,060 |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融金8号资金信托合同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3% | 789,692 | |||
孙泽军 | 境内自然人 | 0.24% | 648,045 | |||
王曙光 | 境内自然人 | 0.21% | 562,099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深圳市俊鹏实业有限公司 | 1,177,06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77,060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融金8号资金信托合同 | 789,692 | 人民币普通股 | 789,692 |
孙泽军 | 648,045 | 人民币普通股 | 648,045 |
王曙光 | 562,099 | 人民币普通股 | 562,099 |
朱慧 | 502,788 | 人民币普通股 | 502,788 |
刘德旺 | 467,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67,100 |
欧亮 | 4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60,000 |
吴晓南 | 412,399 | 人民币普通股 | 412,399 |
陈钡铯 | 372,180 | 人民币普通股 | 372,180 |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天富3号ZJXT-YCF3-004 | 360,889 | 人民币普通股 | 360,889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本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1、公司第七大股东深圳市俊鹏实业有限公司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1,177,060股股份;2、公司第九大股东孙泽军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648,045股股份;3、公司第十大股东王曙光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562,099股股份。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其他重大交易
本公司于2012年8月24日与汕头市童乐乐玩具有限公司股东自然人陈伟煌和陈泽彬签订《股权收购合同》,收购陈伟煌持有的童乐乐玩具50%股权, 陈泽彬所持有的童乐乐玩具50%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童乐乐玩具将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股权收购,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汕头市童乐乐玩具有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为园区集体工业用地,国土部门实测确认该土地使用权为55,770.42平方米,该地块已办理的房地合一证载的土地面积为19,401.42平方米,剩余的36,369.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和待开发的二期厂房工程建设审批手续还在有关部门备案,相关权证也在申请办理中。截止2014年3月31日,办理进度情况如下: 2011年12月上报汕头市澄海区国土资源局申请汕头市澄海区2012年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经由汕头市澄海区国土资源局于2013年3月上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2014年1月9日,公司收到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汕头市澄海区2012年度第十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同意上述土地经完善相关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城镇建设用地。截止报告期末相关手续仍在办理中。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收购汕头市童乐乐玩具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 2012年08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2-020 |
二、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控股股东广东群兴投资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陈明光先生、梁健锋先生、林少明先生、林桂升先生、李新岗先生;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林伟章先生和黄仕群先生、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群兴投资有限公司之股东林伟亮先生和林少洁女士; | 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11年04月13日 | 2011年4月22日至2014年4月21日 | 截至目前,承诺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该承诺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 |
本公司之控股股东广东群兴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林伟章先生、黄仕群先生 | 为杜绝出现同业竞争等损害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群兴玩具”)的利益的情形,本公司(或本人)出具本承诺函,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一条:在本承诺签署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或本人)控制的公司均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与群兴玩具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群兴玩具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第二条:自本承诺签署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或本人)控制的公司均将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与群兴玩具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群兴玩具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或本人)控制的公司与群兴玩具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公司(或本人)将向群兴玩具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杜绝出现同业竞争等损害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群兴玩具)的利益的情形,本公司(或本人)出具本承诺函,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一条:在本承诺签署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或本人)控制的公司均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与群兴玩具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群兴玩具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第二条:自本承诺签署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或本人)控制的公司均将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与群兴玩具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群兴玩具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或本人)控制的公司与群兴玩具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公司(或本人)将向群兴玩具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11年04月13日 | 长期有效 | 截至目前,承诺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该承诺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 | |
公司董事林伟章先生(通过直接持有群兴投资股份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且同时担任本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黄仕群先生(通过直接持有群兴投资股份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且同时担任本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林伟亮先生(通过直接持有群兴投资股份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公司监事林少明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于2013年12月31日离职) | 锁定期满后,若本人仍担任群兴玩具董事或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本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所持群兴玩具的股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群兴玩具的任何股份。本人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群兴玩具股票数量占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群兴玩具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 | 2011年04月13日 | 承诺人任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离职后半年内、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 | 截至目前,监事林少明先生于2013年12月31日离职,其他承诺人仍在职,但承诺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该承诺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公司 | 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5月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进行了专项公告,公司承诺在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对外披露。 | 2011年05月07日 | 2011年5月7日至2012年5月6日 | 截至目前,承诺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该承诺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 |
公司 | 公司董事会于2013 年4月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已终止募投项目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和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进行了专项公告,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按照实际需求补充流动资金,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 2013年04月02日 | 2013年4月2日至 2014年4月1日 | 截至目前,承诺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该承诺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 | |
公司 | 公司于2012年8月24日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承诺在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 2012年08月27日 | 2012年8月27日至2015年8月30日 | 截至目前,承诺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该承诺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不适用 |
三、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50% | 至 | -20% |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1,157.66 | 至 | 1,852.26 |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2,315.32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1、预计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2募投项目结转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增加;3、定存利息较上年同期减少。 |
证券代码:002575 证券简称:群兴玩具 公告编号:2014-029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已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已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订<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上市公司投资者投拆处理工作的通知》(广东证监[2014]28 号)要求,公司制订了《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已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75 证券简称:群兴玩具 公告编号:2014-030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群兴玩具”)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4月26日上午11: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6日以直接送达或传真、电子邮件送达。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