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4-021 (住所:青岛即墨市青岛环保产业园)
(2013年度)
声明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东莞证券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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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本次公司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QINGDAO KINGKING APPLIED CHEMISTRY CO., LTD.
二、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613号文核准公开发行,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2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2年12月19日至12月21日,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青岛金王”)成功发行2亿元2012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2金王债”、“本次债券”)
三、本次债券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
2、债券代码
本次债券代码为112141。
3、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亿元。
4、发行主体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5、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期限为5年,到期日为2017年12月19日。
6、债券利率
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为7.5%,在债券存续期的前3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债券的利率将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7、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8、付息、兑付方式
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9、发行人利率上调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次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1个基点为0.01%。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0、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次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次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次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发行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1、担保情况
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2、发行时信用级别
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
13、跟踪评级情况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在近期出具本次债券跟踪评级报告,详细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跟踪评级报告。在本次债券的存续期内,鹏元资信评估每年将至少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14、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1.55亿元拟用于偿还公司银行贷款,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剩余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改善公司资金状况。
16、上市安排
本次债券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7、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第二章 发行人2013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QINGDAO KINGKING APPLIED CHEMISTRY CO., LTD.
法定代表人:陈索斌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青岛金王
股票代码:002094
注册资本:32,191.662万元
注册地址:青岛即墨市青岛环保产业园
办公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18号福泰广场B座24-25楼
邮政编码:266201
联系电话:0532-85779728
传 真:0532-85718686
互联网网址:http://www.chinakingking.com
电子邮箱:stock@chinakingking.com
经营范围:新型聚合物基质复合体烛光材料及其制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和相关的技术合作、技术咨询服务;生产、销售玻璃制品、工艺品、聚合蜡、合成蜡、液体蜡、石蜡、蜡油、人造蜡及相关制品、机械设备及配件、家具饰品、洗发护发及淋浴用品、美容护肤化妆品系列、家庭清洁用品、合成香料、精油及其相关制品。
公司沿革:发行人前身为青岛金海工艺制品有限公司(简称“金海工艺”)。金海工艺系经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于1997年3月3日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1998年10月20日组织形式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001年4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外经贸资二函[2001]294 号文件批准,金海工艺以整体变更方式转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1月2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6〕132号),核准发行人公开发行不超过3600万股新股。2006年12月4日发行人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3400万股。2006年12月15日,发行人股票经深交所批准在深交所中小企业板挂牌上市,股票简称为青岛金王,股票代码为002094。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为321,916,620股,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27.03%的股权,香港金王投资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直接持有公司13.04%的股权。陈索斌先生控制香港金王投资有限公司40%的股权,通过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控制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76.30%的股权。2013年度金王集团因业务发展需要进行了增资,增资之后陈索斌所持股权比例降为49.09%,金王集团原股东姜颖的持股比例增为41.07%,为保持金王集团的稳定和发展,姜颖将其持有金王集团的全部表决权授予给陈索斌行使,金王集团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陈索斌。
二、发行人2013年度经营情况
公司2013年的经营计划为实现营业总收入14.5亿元。2013年度,我国经济增速放缓,全球经济开始复苏,但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受欧盟市场及人民币持续升值等不利因素影响,公司外销业务有所下滑,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45,400.1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3%,其中外销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11.69%,内销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5.71%;营业利润6,111.7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40%;利润总额6,240.6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0%;净利润5,420.5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2%。
1、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制造业 | 654,493,169.37 | 500,574,016.57 | 23.52% | -11.72% | -12.83% | 0.97% |
贸易行业 | 799,508,270.52 | 747,991,723.36 | 6.44% | 16.94% | 18.12% | -0.93% |
2、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新材料蜡烛及工艺品等 | 654,493,169.37 | 500,574,016.57 | 23.52% | -11.72% | -12.83% | 0.97% |
油品贸易 | 799,508,270.52 | 747,991,723.36 | 6.44% | 16.94% | 18.12% | -0.93% |
3、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境外 | 628,363,258.32 | -11.69% |
境内 | 825,638,181.57 | 15.71% |
新材料蜡烛市场方面,公司主要的外销市场对蜡烛及相关制品的消费习惯和消费模式存在一定的刚性需求,受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相对较小。2013年随着欧洲经济复苏,市场竞争加剧,加上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持续升值,公司外销市场上受到一定的影响,份额有所下滑,2013年全年较2012年下降11.69%。2014年公司将充分利用公司研发及设计优势,加大工艺蜡烛产品和新材料蜡烛产品的研发,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工艺流程,从而降低产品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
贸易方面,公司继续利用在石蜡等原材料采购方面强而有效的议价能力、与供应商良好的合作关系、规模化采购等优势,实现了油品贸易业务稳步发展。
研发、设计方面,公司技术研发中心是全国同行业首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013年申请发明专利3项,外观专利123项。公司具备强大的研发设计能力,在已形成国内实力最强的专业设计人才队伍的同时,定期的聘请国外行业内资深设计师对公司产品的设计进行指导和参与,从而一方面在产品款式设计上形成自己的体系和特色,另一方面在更新速度和创新能力上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三、发行人2013年度财务情况
2013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45,400.1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3%,其中外销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11.69%,内销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5.71%;营业利润6,111.7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40%;利润总额6,240.6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0%;净利润5,420.5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2%。
1、资产状况
2013年末流动资产为85,171.10万元,比年初减少924.39万元,同比减少1.07%。其中,货币资金为29,005.84万元,比年初减少425.12万元,减少比例为1.44%。其他应收款余额为5,081.30万元,比年初增加4,424.54万元,同比增加比例为673.69%,主要原因为公司支付杭州悠可化妆品有限公司拟收购37%股权合作意向保证金,已于2014年3月7日收回。
2013年末非流动资产余额为25,631.42万元,比年初减少72.76万元。其中,在建工程余额为336.00万元,比年初减少4,464.32万元,减少比例为93.00%,主要原因为公司职工宿舍在2013年已完工转资。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275.39万元,比年初增加131.81万元,增长比例为91.81%,主要原因是本期资产减值准备增加,相应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
2、负债状况
2013年末公司负债总额为50,458.81万元,比年初减少6,084.06万元,减少比例为10.76%。2013年末资产负债率为45.54%,比2012年末资产负债率减少5.04个百分点。
2013年末公司流动负债为25,696.58万元,比年初减少1,144.15万元,减少4.26%。其中,应付账款8,495.37万元,比年初减少7,405.90万元,减少比例46.57%,主要原因是本期欠付货款减少。其他应付款余额833.20万元,比年初增加了388.28万元,增加比例87.2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提的仓储费和运费增加。
3、权益状况
2013年末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为60,343.71万元,比年初增加5,086.91万元,同比增长9.21%。本期公司无股本增加等事项。
4、经营成果分析
2013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45,400.14万元,营业利润6,111.72万元、利润总额6,240.62万元、净利润5,420.57万元。
2013年度资产减值损失比2012年度减少比例为53.46%,主要原因是2013年末公司计提减值准备比上年同期减少;2013年度投资收益比2012年度增加比例为331.5%,主要原因是公司对联营企业做权益法调整以及上期公司有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发生的损失,本期无发生额;2013年度营业外支出比2012年度减少比例为86.95%,主要原因是2012年越南宝旌国际有限公司缴纳进口税同比增加所致。
5、现金流量分析
2013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37.66%,主要原因是公司支付合作意向保证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2012年减少596.31%,主要因为上年发行公司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比2012年减少103.92%,主要因为公司支付合作意向保证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12年12月21日结束,本次债券扣除保荐费和承销费后的募集资金净额19,700万元已于2012年12月21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国浩验字[2012]304C281号的验资报告。2013年2月4日,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公司债券(证券简称:12金王债;证券代码112141)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发行人公告的“12金王债”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发行人拟将“12金王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报告期内,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使用募集资金,未出现变更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情况。
第四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13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五章 本次公司债券利息偿付情况
“12金王债”于2012年12月19日正式起息。债券利息自起息日起每年支付一次,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7年每年的12月19日。如遇法定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债券到期日为2017年12月19日,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2013年12月19日,发行人按期足额支付了自2012年12月19日至2013年12月18日期间的利息。
第六章 本次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根据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于2013年6月18日出具的《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2亿元公司债券2013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通过对青岛金王主体长期信用状况和发行的2012年公司债券进行跟踪评级,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维持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于近期根据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出具本次债券跟踪评级报告,详细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跟踪评级报告。
第七章 发行人负责处理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发行人负责处理“12金王债”相关事务的专人未发生变动情况。
第八章 其他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二、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相关当事人
报告期内,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未发生变动。
债券受托管理人: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4月29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签署日期:201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