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14-019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提案的情况:否
●本次股东大会是否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否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4月28日上午9:00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4年4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小关东里14号A座8层公司第一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公司在召开现场会议的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每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4、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包括网络和非网络方式),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以表格方式列示有关统计数据):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5人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367,213,408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7.20% |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 10人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 2,022,942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0.26% |
5、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孟祥凯先生主持,采取书面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6、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9人;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董事会秘书孙继兵先生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表决结果如下表: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
1 | 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 | 367,064,608股 | 99.96% | 148,800股 | 0.04% | 0股 | 0% | 是 | ||
2 |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67,064,608股 | 99.96% | 148,800股 | 0.04% | 0股 | 0% | 是 | ||
3 | 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67,064,608股 | 99.96% | 148,800股 | 0.04% | 0股 | 0% | 是 | ||
4 | 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367,064,608股 | 99.96% | 148,800股 | 0.04% | 0股 | 0% | 是 | ||
5 | 公司2014年度经营计划 | 367,064,608股 | 99.96% | 148,800股 | 0.04% | 0股 | 0% | 是 | ||
6 | 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367,064,608股 | 99.96% | 148,800股 | 0.04% | 0股 | 0% | 是 | ||
7 | 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持股5%以上股东表决情况 | 364,559,200股 | 100% | 0股 | 0% | 0股 | 0% | 是 | |
持股1%-5%股东表决情况 | 0股 | 0% | 0股 | 0% | 0股 | 0% | ||||
持股1%以下股东表决情况 | 持股市值50万元以上股东 | 2,448,958股 | 94.86% | 132,700股 | 5.14% | 0股 | 0% | |||
持股市值50万元以下股东 | 56,450股 | 77.81% | 16,100股 | 22.19% | 0股 | 0% | ||||
合计 | 367,064,608股 | 99.96% | 148,800股 | 0.04% | 0股 | 0% | ||||
8 | 关于支付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3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367,064,608股 | 99.96% | 148,800股 | 0.04% | 0股 | 0% | 是 | ||
9 | 关于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 2,505,408股 | 94.39% | 148,800股 | 5.61% | 0股 | 0% | 是 | ||
10 | 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367,064,608股 | 99.96% | 148,800股 | 0.04% | 0股 | 0% | 是 | ||
备注:上述第9项议案中,关联股东贵航集团、金江公司和盖克机电进行了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代表公司364,559,200股。 |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黄国宝律师、郑阳超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文件的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附件
1、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