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松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102,281,859.19 | 995,483,019.61 | 10.7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3,799,173.96 | 62,311,344.08 | 18.4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84,696,020.67 | 62,392,389.90 | 35.7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00,136,338.45 | -110,163,314.05 | 281.6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0.11 | 18.1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0.11 | 18.1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2% | 1.97% | -0.05%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7,789,719,882.43 | 7,647,635,981.79 | 1.8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3,875,543,209.95 | 3,797,259,474.53 | 2.06%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282,015.1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521,294.85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2,240,0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75,557.4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734,507.39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971,023.1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73,900.51 | |
合计 | -10,896,846.71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11,187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重庆汇邦旅业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83% | 68,726,086 | 质押 | 67,600,000 | |
张松山 | 境内自然人 | 10.75% | 62,446,233 | 46,834,674 | ||
潘明欣 | 境内自然人 | 6.47% | 37,588,632 | 质押 | 29,800,000 | |
李生学 | 境内自然人 | 6.18% | 35,900,031 | 35,877,531 | ||
王榕 | 境内自然人 | 1.79% | 10,373,220 | 10,288,469 | 质押 | 8,850,000 |
于洁 | 境内自然人 | 1.63% | 9,488,469 | 9,488,469 | 质押 | 8,850,000 |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均衡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55% | 8,988,396 | |||
杨维虎 | 境内自然人 | 1.47% | 8,519,091 | 质押 | 2,450,000 | |
黄维敏 | 境内自然人 | 1.31% | 7,624,695 | |||
杨舰 | 境内自然人 | 1.23% | 7,169,232 | 7,169,232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重庆汇邦旅业有限公司 | 68,726,086 | 人民币普通股 | 68,726,086 |
潘明欣 | 37,588,632 | 人民币普通股 | 37,588,632 |
张松山 | 15,611,559 | 人民币普通股 | 15,611,559 |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均衡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8,988,396 | 人民币普通股 | 8,988,396 |
杨维虎 | 8,519,091 | 人民币普通股 | 8,519,091 |
黄维敏 | 7,624,695 | 人民币普通股 | 7,624,695 |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7,007,116 | 人民币普通股 | 7,007,116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 | 6,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000,000 |
重庆渝高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615,280 | 人民币普通股 | 5,615,280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 | 4,565,232 | 人民币普通股 | 4,565,232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股东黄维敏女士为股东张松山先生的岳母,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存在一致行动。 | ||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资产负债表项目说明
(1)应收股利
截止2014年3月31日,应收股利余额为零,较年初减少696.35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上年分红款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
截止2014年3月31日,其他流动资产余额5,620万元,较年初减少3,720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回持有至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3)短期借款
截止2014年3月31日,短期借款余额206,018.16万元,较年初增加59,424.69万元,主要系报告期融资规模有所增加所致。
(4)应付股利
截止2014年3月31日,应付股利余额140.99万元,较年初减少207.48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上年分红款所致。
(5)应付利息
截止2014年3月31日,应付利息余额53.16万元,较年初减少1,970.74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2013年发行的短期融资债券利息所致。
(6)其他流动负债
截止2014年3月31日,其他流动负债余额为零,较年初减少40,000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偿还2013年发行的短期融资债券所致。
2、利润表项目说明
(1)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14年1-3月,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224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持有的西部证券股票按公允价值计量变动所致。
(2)投资收益
2014年1-3月,投资收益2,120.81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投资所致,其中西藏林芝百盛药业有限公司按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1,210.49万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受让本公司持有的江西禾益化工有限公司20%股权,股权登记变更手续于2014年3月12日完成。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颖泰嘉和以自有资金4743.98万元收购陈金丰持有禾益化工的13.7049%股权,标的股权登记变更手续于报告期后(2014年4月3日)完成。两次股权变更后,颖泰嘉和持有禾益化工33.7049%股权,为禾益化工的第一大股东。
2、公司于2013年发行一年期短期融资券4亿元,发行利率4.99%,起息日2013年3月11日,到期日2014年3月10日。报告期内,公司已于到期日归还该笔短期融资券本金及其利息。
3、报告期内,公司与除公司以外的9户企业法人和4名自然人共同投资设立重庆两江新区众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110,000万元,公司出资11,000万元,占其10%的股权。2014年3月12日,该公司取得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李生学 | 因吸收合并颖泰嘉和取得的华邦制药股份的转让承诺 | 2010年01月24日 | 取得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 严格执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李生学等十八名自然人 | 2011至2013年颖泰嘉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实现盈利11,280.26万元、14,629.99万元和18,920.00万元。 | 2009年09月29日 | 2011至2013年度 | 履行中,2011年度、2012年度和2013年度均完成承诺业绩。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30% | 至 | 60% |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20,821.93 | 至 | 25,626.99 |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16,016.87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2013年1-6月公司持有的西部证券股份按公允价值计量损失1,836万元,而2014年1-6月预计无此项损失,同时,2014年1-6月公司新增持有的西藏林芝百盛药业按照权益法核算投资收益2565万元。 |
五、证券投资情况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元) | 期初持股数量(股) | 期初持股比例(%) | 期末持股数量(股) | 期末持股比例(%) | 期末账面值(元) | 报告期损益(元) | 会计核算科目 | 股份来源 |
股票 | 002673 | 西部证券 | 6,000,000.00 | 6,000,000 | 0.6% | 6,000,000 | 0.6% | 66,960,000.00 | -12,240,0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合计 | 6,000,000.00 | 6,000,000 | -- | 6,000,000 | -- | 66,960,000.00 | -12,240,000.00 | -- | --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 |||||||||||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004 证券简称:华邦颖泰 公告编号:2014028
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
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华邦颖泰”或“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向于俊田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354号”)核准,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4 月4日披露的《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复的公告》。
截至目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手续,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1、标的资产的过户情况
2014年4月4日,经山东福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尔股份”)股东会审议,同意于俊田、田深春、汇邦旅业、孙丽娟等十名股东向华邦颖泰转让合计所持福尔股份100%股权相关事宜,并同意就上述事宜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14年4月4日,经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盛新材”)股东会审议,同意王加荣、高新投等二十名股东向华邦颖泰转让合计所持凯盛新材100%股权相关事宜,并同意就上述事宜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交易对方于俊田等十名股东合计持有的福尔股份100%股权和王加荣等二十名股东合计持有的凯盛新材100%股权已过户至华邦颖泰名下。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为此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至此,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成。本次变更后,华邦颖泰持有福尔股份和凯盛新材100%的股份,福尔股份和凯盛新材成为华邦颖泰的全资子公司。
2、后续事项
公司尚需向于俊田、王加荣等24名自然人和汇邦旅业等6名法人合计发行股份70,345,288股,并就相关新增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股份登记及上市手续,同时就新增注册资本事项完成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此外,中国证监会已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4,751,861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公司将尽快启动向重庆汇邦旅业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工作。
二、关于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1、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交易已获得的批准和核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华邦颖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的标的资产已办理了相应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华邦颖泰已经合法取得了福尔股份和凯盛新材100%股权。华邦颖泰向交易对方合计发行的70,345,288股人民币普通股尚未完成股份登记、上市手续,华邦颖泰将就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变动事宜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向工商管理机关办理注册资本等事宜的变更登记手续;华邦颖泰将尽快启动向重庆汇邦旅业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工作;华邦颖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后续事项办理不存在障碍和无法实施的风险。
2、法律顾问意见
本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其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交易已取得了必要的授权和和授权,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已经生效,本次交易已经具备实施的法定条件;标的股份已过户至华邦颖泰名下,华邦颖泰持有福尔有限和凯盛新材料100%股权;本次交易的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三、备查文件
1、《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核查意见》;
2、《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关于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标的股份交割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29日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