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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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陈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翁雄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志环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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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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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A. 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约18905万,主要系子公司贸易业务、保理业务增长及偿还到期债务增加货币资金支付所致;
B. 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约14301万,主要系子公司供应链运营业务增长迅速带来采购预付款增加所致;
C. 存货较年初增加约2135万,主要系子公司贸易采购库存商品增加所致;
D. 短期借款较年初增加约11000万,主要系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增加,带来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增加所致;
E. 交易性金融负债本期新增约1043万,主要系子公司以融资目的向银行租入黄金,未确定远期购金价格的黄金租赁业务所致;
F. 应付票据较年初减少约11063万,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归还所致;
G. 应付账款较年初减少约937万,主要系应付款到期支付所致;
H. 预收款项较年初增加约2155万,主要系子公司贸易业务增加预收客户货款所致;
I. 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约2387万,主要系子公司归属于上年12月的增值税等税费在本年1月份缴纳所致;
J. 应付利息较年初减少约1360万,主要系母公司支付中航信托2.4亿信托资金利息所致;
K. 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增加约4568万,主要系母公司以融资目的向银行租入黄金,同时以确定的价格向银行远期购金用于归还业务增加所致;
L. 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约38197万,主要系子公司贸易业务增长带来收入增长所致;
M. 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约38192万,主要系子公司贸易业务增长带来成本增加所致;
N. 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约465万,主要系矿山子公司本季度提前开始生产,带来无形资产评估增值所对应的公允价值摊销增加及相应管理费用增加所致;
O.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约307万,主要系母公司发行2亿公司债带来利息增加所致;
P.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本期新增约10万,主要系持有交易性金融负债浮盈所致;
Q. 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约283万,主要系母公司对参股公司三富矿业的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R. 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约304万,主要系上年同期子公司收到政府奖励款300万,本期无项收入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旗下主要矿山企业,埃玛矿业、银鑫矿业由于内蒙古季节性的原因一季度未形成销售,故一季度无法体现矿采选业务业绩。但通过公司技术改造,公司主要矿山除采矿提前开工外,受内蒙古气候影响最大的选厂也实现提前生产:其中埃玛矿业选厂于3月26日开工生产,去年同期为5月10日;银鑫矿业选厂于4月26日开工生产,去年同期为5月20日。
(2)保理业务:公司利用国家政策关于保理行业开放试点的机遇,结合公司在有色金属采选及矿产品贸易积累的经验和优势,于2013年12月底在上海浦东注册成立上海盛屯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到资4000万元。第一笔金属保理业务3000万元已在2014年3月份投放,保理公司当季已实现盈利。
(3)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已于2014年3月21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无条件审核通过,并于2014年4月23日收到核准文件。目前,正在积极准备发行事项。《盛屯矿业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附件已经于2013年8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详见相关公告。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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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东
2014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0711 公司简称: 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临2014- 026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以电话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会议由董事长陈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以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设立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
公司于2014年4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2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16,122万股新股。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募
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一致同意公
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思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湖滨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火炬支行、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思明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两周内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分别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30日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