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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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林益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储越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储越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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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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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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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货币资金减少主要是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B、交易性金额资产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期购买的理财产品增加;
C、应收账款的增加主要是受季节性因素影响;
D、预付款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公司在建项目预付款逐步转入在建工程;
E、在建工程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华东耀皮生产线因改造转入在建工程;
F、持有至到期投资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期购买的投资理财产品增加;
G、应付职工薪酬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期支付2013年年终奖所致;
H、应付利息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偿还了部分借款利息;
I、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归还到期融资租赁款和长期借款;
J、长期应付款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部分融资租赁借款根据支付日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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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财务费用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期投入运营的新生产线相关借款利息计入经营性利息所致;
B、资产减值损失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期坏账准备增加;
C、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期初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本期已处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投资收益;
D、投资收益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期委托理财收益增加;
E、管理费用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期计入了华东耀皮、压延二线停产损失;
F、营业利润的减少主要是天津浮法二线投产初期亏损以及华东耀皮停产损失所致;
G、营业外收入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期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以及摊销递延收益的增加;
H、所得税费用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期加工业务以及汽车原片玻璃业务利润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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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是营业收入增加以及营运资金占款减少所致;
B、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是本期购买的理财产品增加。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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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益彬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