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
公司负责人庞庆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克彩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沈宝东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应收票据2014年3月31日余额为人民币15,577,345元,较2013年12月31日减少73.65%,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本期销售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2)长期应收款2014年3月31日余额人民币172,824,374元,较2013年12月31日减少34.55%,主要是由于本集团融资租赁业务减少所致。
(3)应付职工薪酬2014年3月31日余额为人民币121,824,824元,较2013年12月31日增加179.33%,主要是本集团本期调整职工工资水平导致应付职工薪酬金额增加。
(4)应交税费2014年3月31日余额为人民币40,998,396元,较2013年12月31日减少90.18%,主要是本集团本期交纳企业所得税所致。
(5)长期应付款2014年3月31日余额为人民币10,189,740元,较2013年12月31日增加226.31%,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本期与租赁公司办理融资性售后租回业务增加所致。
(6)外币报表折算差额2014年3月31日余额为人民币-1,754,597元,较2013年12月31日减少282.34%,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本期编制合并报表时将境外子公司使用的本位币折合成人民币所致。
3.1.2 合并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投资收益2014年1-3月份金额人民币134,179,459元,较2013年同期增加7,042.98%,主要是由于本集团分占合营公司和联营公司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2)营业外支出2014年1-3月份金额人民币23,632,857元,较2013年同期增加43.59%,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本期支付的非经营性损失所致。
(3)所得税费用2014年1-3月份金额人民币33,964,468元,较2013年同期减少63.26%,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本期应纳税利润减少所致。
3.1.3 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收到的税费返还2014年1-3月金额为人民币21,553,015元,较2013年同期增加284.63%,主要原因为本期收到的政府补贴款增加所致。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14年1-3月金额为人民币6,403,999元,较2013年同期减少56.61%,主要原因为本期营业外收入减少所致。
(3)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014年1-3月金额为人民币16,965,824,736元,较2013年同期增加46.31%,主要原因为本期购买汽车及配件等支付的采购款增加所致。
(4)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14年1-3月金额为人民币349,012,870元,较2013年同期减少50.04%,主要原因为本期经营性往来支出减少所致。
(5)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2014年1-3月金额为人民币0元,较2013年同期减少100%,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本期无投资到期收回所致。
(6)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而收回的现金净额2014年1-3月金额为人民币300,973,524元,较2013年同期增加48.42%,主要原因为本集团本期收到处置的工程项目及土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7)取得存款利息收入所收到的现金2014年1-3月金额为人民币87,052,811元,较2013年同期增加62.07%,主要原因为本集团本期取得的银行存款利息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8)投资所支付的现金2014年1-3月金额为人民币17,735,796元,较2013年同期减少91.70%,主要原因为本集团本期投资支付现金的发生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9)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所支付的现金2014年1-3月金额为人民币1,060,852元,较2013年同期增加100%,主要原因为本期新收购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10)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014年1-3月金额为人民币4,637,370,030元,较2013年同期增加48.92%,主要原因为本集团本期银行借款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11)减少使用受限制和定期存款所收到的现金2014年1-3月金额为人民币180,350,895元,较2013年同期增加100%,主要原因为本集团本期受限制的定期存款所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12)增加使用受限制和定期存款所支付的现金2014年1-3月金额为人民币0元,较2013年同期减少100%,主要原因为本集团本期受限制的定期存款所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限售股上市流通
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于2014年4月28日上市流通,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908,060,000股,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临时公告。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3.1 承诺内容
(1)庞庆华、唐山盛诚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18名自然人股东(即杨家庆、郭文义、王玉生、杨晓光、裴文会、贺立新、赵成满、克彩君、李金勇、贺静云、武成、李墨会、许志刚、孙志新、李绍艳、李新民、刘斌、蒿杨18名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庞庆华实际控制的唐山市冀东物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签署了《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上述各方承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期间,本人/本公司不会,并保证其各自的附属公司不会,在中国境内和/或境外单独或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合伙或组织,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租赁经营、代理、参股或借贷等形式,以委托人、受托人身份或其他身份直接或间接投资、参与、从事及/或经营任何与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的主营业务相竞争的业务,但下列情况除外:1)如果庞庆华先生、庞庆华控制的其他企业或唐山盛诚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18名自然人股东获得或发现与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的主营业务相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机会,其已经根据《避免同业竞争协议》将该业务机会向公司通报而公司放弃该业务机会的优先权,且非上市集团最终没有以更优越的条件从事该项业务;2)第三方首先向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提出要约,经过充分商讨后公司的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不计划投资或从事或参与该项业务计划,并向庞庆华先生和/或唐山盛诚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和/或18名自然人股东和/或庞庆华控制的其他企业做出书面确认,且非上市集团最终没有以更优越的条件从事该项业务。
(2)庞庆华、唐山盛诚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18名自然人股东分别向本公司出具了《放弃竞争与利益冲突承诺函》,承诺如下:本人/本公司将善意履行作为公司大股东的义务,不利用大股东地位,就公司与本人/本公司或附属公司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公司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如果公司必须与本人/本公司或附属公司发生任何关联交易,则本人/本公司承诺将促使上述交易按照公平合理的和正常商业交易条件进行,且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回避要求。本人/本公司及附属公司将不会要求或接受本公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本人/本公司及附属公司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公司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人/本公司承诺将不会向公司谋求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如果本人/本公司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诺,本人/本公司同意给予公司赔偿。
(3)庞庆华、唐山盛诚企业策划股份有限公司、18名自然人股东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3.3.2 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发生。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庞庆华
2014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庞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4-019
债券代码:122126 债券简称:11庞大02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4月24日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
(二)本次会议于2014年4月29日在北京市庞大双龙培训中心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三)公司董事人数为14人,实际出席人数为14人。
(四)本次会议由庞庆华董事长主持,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章程修正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即将届满,除独立董事李恩久任期未满外,其余董事任期已经届满,需要重新选举。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庞庆华、杨家庆、王玉生、李金勇、武成、贺静云 、孙志新、贺立新、杨晓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张毅、刘小峰、史化三、高志谦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13名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独立董事李恩久组成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已经就上述13名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正式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其他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表决情况:同意1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4年5月21日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将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第二、三项议案,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第一、三至七、十至十三项议案以及《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同意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1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9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庞庆华先生,中共党员,59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上海复旦大学汽车营销EMBA毕业。曾任唐山市冀东机电设备公司经理、中国远大发展总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远大国际贸易公司总经理、唐山市冀东物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党委书记。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唐山市冀东物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冀乐业(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会长、斯巴鲁汽车(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
杨家庆先生,中共党员,51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先后在滦县物资局、冀东机电、北京中国远大集团等单位工作。2000年至2008,任唐山市冀东物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2008至2013年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唐山市冀东物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玉生先生,中共党员,55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4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函授国际贸易专业,大专学历,在职参加上海复旦大学汽车营销EMBA研修班。1977年至1993年在滦县物资局工作,1994年至2008年3月,在唐山市冀东物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副总经理。2008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李金勇先生,中共党员,45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助理政工师,2003年至2004年在职参加清华大学EMBA研修班。曾在滦县建委工作,1996年至2008年3月在唐山市冀东物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先后担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斯巴鲁汽车(中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武成先生,中共党员,50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职称,1985年毕业于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获机械制造及工艺设计专业学士学位,1988年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会计系,获硕士学历。先后在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河北理工大学任教。1998年至2003年,任唐山市集川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03年至2008年,先后任唐山市集川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贺静云先生,中共党员,50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2004年至2005年在职参加清华大学汽车营销EMBA研修班。1982年至1988年,在滦县交通局工作,1995年至2008年3月在唐山市冀东物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先后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8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孙志新先生,中共党员,45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02年毕业于唐山大学工商管理专业。1990年至2003年,在唐山市冀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工作。2003年至2008年3月,在唐山市冀东物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贺立新先生,中共党员,51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1年至1994年先后在滦县招待所、滦县检察院、滦县水泥厂工作,1994年7月至2011年6月在唐山市冀东物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11年7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杨晓光先生,中共党员,54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2004年在职参加复旦大学汽车营销EMBA研修班。1977年至1993年,在滦县物资局工作。1994年至2008年3月,在唐山市冀东物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先后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8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唐山市冀东物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张毅先生,中共党员,62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级记者。1982年毕业于西北大学,获得历史学学士学位;1987年毕业于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获得法学硕士学位。从1987年至2014年1月,长期供职于新华社。现任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清华大学汽车产业与技术研究院特聘研究员。
刘小峰先生,中共党员,64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6年毕业于兰州大学,大学学历。1971年至1979年,在兰州市人民银行工作;1986年至1993年,在中共中央宣传部任副处长;1993年至2003年,任国家经贸委处长;2003年至2011年10月,先后任国家商务部处长、昆明办副特派员、大连办副特派员,现退休。
史化三先生,中共党员,61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一直在中国银行工作,曾担任中行河北省分行个人金融部总经理、稽核部总经理、督导员,现退休。
高志谦先生, 45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副教授职称、注册会计师。1992年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获得会计学学士学位;1998年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3年至2008年就读于西安交通大学,取得博士毕业证书。1992年至今一直在河北经贸大学会计学院任教。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庞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4-020
债券代码:122126 债券简称:11庞大02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4年4月24日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
(二)本次会议于2014年4月29日在北京庞大双龙培训中心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三)公司监事人数为3人,实际出席人数为3人。
(四)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乐平主持。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行为。
(2)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现推选贾乐平、姜凤忠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上述2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4月29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贾乐平先生,57岁,汉族,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94年之前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役,1994年转业至滦县人民法院,先后任审判员、经济庭副庭长。1999年7月至2007年12月,先后任唐山市冀东物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规部副主任、主任等职。2008年至今,任本公司法规部主任。
姜凤忠先生,43岁,汉族,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4年上海复旦大学汽车营销EMBA毕业。1993年至2002年,先后在唐山广建集团公司、北京百龙腾飞公司、北京吉祥塑钢门窗公司工作;2003年至2008年,先后任唐山市冀东物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科长、分公司副经理、分公司经理、业务部主任等职务;2008年至2011年,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2011年至今,任本公司商用车业务部主任。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庞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4-21
债券代码:122126 债券简称:11庞大02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改:
《公司章程》原文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商用汽车、九座以上乘用车、农用机动运输车、电器机械、建材(不含木材、石灰)批发、零售;汽车租赁;建筑工程机械及设备租赁;二手车买卖代理;市场管理咨询服务;保险兼业代理(代理险种:货物运输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项目除外);电子产品销售;融资租赁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项目除外);汽车展览展示、汽车装饰及零部件批发、零售;其他印刷品;上汽通用五菱汽车品牌、哈飞、松花江品牌汽车销售;一汽佳宝品牌汽车、一汽佳星品牌汽车、上海汇众品牌汽车汽车销售;华山品牌载货汽车销售(以上品牌汽车在授权期限内经营)、东风小康品牌汽车销售;以下限分支凭许可证经营:汽车修理与维护、汽车货运(普货)及配载。本条所记载的经营范围如果与公司领取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所记载的经营范围不一致,则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所记载的经营范围为准。”
修改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商用汽车、九座以上乘用车、农用机动运输车、电器机械、建材(不含木材、石灰)批发、零售;汽车租赁;建筑工程机械及设备租赁;二手车买卖代理;市场管理咨询服务;保险兼业代理(代理险种:货物运输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项目除外);电子产品销售;融资租赁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项目除外);汽车展览展示、汽车装饰及零部件批发、零售;仓储物流;其他印刷品;上汽通用五菱汽车品牌、哈飞、松花江品牌汽车销售;一汽佳宝品牌汽车、一汽佳星品牌汽车、上海汇众品牌汽车汽车销售;华山品牌载货汽车销售(以上品牌汽车在授权期限内经营)、东风小康品牌汽车销售;以下限分支凭许可证经营:汽车修理与维护、汽车货运(普货)及配载。本条所记载的经营范围如果与公司领取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所记载的经营范围不一致,则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所记载的经营范围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庞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4-022
债券代码:122126 债券简称:11庞大02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21日上午10:00
● 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14日(星期三)
● 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滦县滦河西路1号 滦州国际大酒店六楼 第三会议室
●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 本次会议不提供网络投票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14日(星期三)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召开时间: 2014年5月21日上午10:00
5、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滦县滦河西路1号 滦州国际大酒店六楼第三会议室
二、本次会议审议议案
本次会议拟审议以下十四项议案:
1、审议《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聘请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就金融债务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余额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因消费信贷、融资租赁等日常经营业务为购车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3、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3.1关于选举庞庆华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3.2关于选举杨家庆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3.3关于选举王玉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3.4关于选举李金勇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3.5关于选举武成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3.6关于选举贺静云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3.7关于选举孙志新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3.8关于选举贺立新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3.9关于选举杨晓光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3.10关于选举张毅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3.11关于选举刘小峰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3.12关于选举史化三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3.13关于选举高志谦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4、逐项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4.1关于选举贾乐平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14.2关于选举姜风忠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以上第9、10、12项议案须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以上第11项议案须经出席本次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通过;其他8项议案须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通过,其中第13、14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对相关候选人逐一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4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凡在股权登记日,即2014年5月14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的本公司股东名册内之本公司股东均有权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士。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 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能够表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
(2) 由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签署的书面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4) 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5) 由代理人转委托第三人代表股东(包括法人股东、个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a、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b、由委托人签署并经公证的授权代理人可以转委托第三人出席本次会议的书面授权委托书;c、授权代理人签署的委托第三人出席本次会议的授权委托书;d、第三人的身份证件;e、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6) 前述出席会议人员须在登记时间到本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登记,也可以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5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3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本次会议入场时间: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需于2014年5月21日上午10:00前入场。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五环外王四营乡黄厂路甲3号,庞大双龙培训中心四楼
邮政编码: 100023
联系电话: 010-53010230
传 真: 010-53010226
联 系 人: 刘中英
2、会议期及费用:本次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按时参加,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9日
附: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本次股东大会
表决方法:
1、第1至12项议案,在“赞成”、“反对”、“弃权”三栏中,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其他栏打“×”。
2、第13、14项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表决,请填票数,如果直接打勾,代表将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平均分配给打勾的候选人。
■
如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字)
委托单位:(盖章)
附注:
就第13项董事选举议案和第14项监事选举议案,本公司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投票并统计表决结果。在填写“累积投票方式”时,请按照下述要求填写您的表决意愿:
(i)就第13(或14)项议案而言,您持有的每一股份均有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例如,如您拥有100万股本公司股份,本次选举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为十三位(或二位),则您对第13(或14)项议案的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300万股(或200万股),即100万股×13=1300万股(或100万股×2=200万股)。
(ii)请注意,您可以对每一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投给与您持股数额相同的表决权;也可以对某一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投给您持有的每一股份所代表的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全部表决权,或对某几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分别投给您持有的每一股份所代表的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部分表决权。
(iii)您对某几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集中行使了您持有的每一股份所代表的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全部表决权后,对其他董事(或监事)候选人即不再拥有投票表决权。即您给予十三位董事(或二位监事)候选人的全部表决票数之和不可超过您持有的全部股份拥有的表决权。
(iv)请特别注意,您对某几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集中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多于您持有的全部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时,投票无效,视为放弃表决权;您对某几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集中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少于您持有的全部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时,投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
(v)董事(或监事)候选人所获得的票数超过出席股东大会所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为中选董事(或监事)候选人。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庞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4-023
债券代码:122126 债券简称:11庞大02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4年4月27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选举汪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将与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其他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4月29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汪栋先生,41岁,汉族,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7毕业于河北大学人民武装学院。1997年至1998年在滦县劳动人事局工作;1998年至2005年,在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先后任秘书、副科长等职务;2005年至2008年,先后任唐山市冀东物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科长、副主任;2008年至2013年,在本公司任总经理办公室主任;2013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所属石家庄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