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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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清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卢军花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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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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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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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预付账款:期末金额为25,455,320.00元,较期初减少8,820,055.75元,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到上期预付款购买的材料及相关票证。
b、应收利息:期末金额为3,150,488.00元,较期初增加2,135,760.00元,主要原因系报告期计提的应收定期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c、其他应收款:期末金额为199,514,079.06元,较期初增加183,522,097.14元,主要原因系本期处置在建工程资产增加的应收资产处置款。
d、存货:期末金额为40,132,238.63元,较期初减少11,478,804.26元,主要原因系期末公司的存货-黄金减少所致。
e、在建工程:期末金额为586,108.58元,较期初减少207,937,885.32元,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处置了淀粉生产线相关资产所致。
f、应付账款:期末金额为8,772,969.74元,较期初减少16,549,308.45元,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期末公司经营性欠款减少所致。
g、应交税费:期末金额为18,499,946.34元,较期初增加5,620,623.44元,主要原因系本期计提的各项税费增加。
2、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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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营业收入:本期金额为67,161,246.26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3,232,342.51元,主要原因系本期的黄金销量较上年同期增加了62.68%,销售单价较上年同期下降了23.4%。
b、营业成本:本期金额为59,120,520.2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9,312,880.13元,主要原因系本期的黄金销售量增加所致。
c、财务费用:本期金额为-2,134,818.11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31,997.95元,主要原因系本期计提的定期存款利息收入增加。
d、营业外收入:本期金额为4,915,048.17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915,048.17元,主要原因系本期处置的淀粉生产线相关资产评估增值所致。
e、所得税费用:本期金额为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90,378.97元,主要原因是本期浙商矿业未实现利润,未计提所得税。
f、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为20,078,889.36元,较上期增加23,735,827.64元,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且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减少。
g、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为11,765,826.04元,较上期减少9,480,653.96元,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收到的子公司股权转让款相对上期减少。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第一大股东武威荣华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华工贸")承诺:持有荣华实业股份中的10556万股,如果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则减持价格不低于每股32元(公司因分红、配股、转增等原因导致股份或权益变化时,将按相应比例调整该价格)。 该承诺长期有效,报告期,荣华工贸忠实履行了其所承诺事项。
(2)公司于2013年12月21日在甘肃省武威市与荣华工贸签订《资产转让协议》。荣华工贸承诺在协议生效后一年内(2015年1月9日前)以现金方式付清全部资产转让价款197,976,055.60元。
(3)荣华工贸于2012年11月16日承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荣华实业《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文件行使控股股东的权利,履行控股股东义务,绝不利用控股股东身份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该承诺长期有效,报告期,荣华工贸忠实履行了其所承诺事项。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永
201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