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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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丁明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戴勇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颂燕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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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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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资产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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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费用构成、现金流量表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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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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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2013年12月27日至2014年1月3日期间,市北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卖出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A 股股份合计2,536,700股,因违背了市北集团2012年4月11日在《收购报告书》中作出的“本次收购的股份自股份登记至名下之日起三年内不进行转让”和2013年11月14日作出的“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持有的市北高新股份”的承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对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14]4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决定对市北集团予以警示,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详见2014年1月18日公司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明年
2014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14-027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或连带责任。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4 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副董事长周群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丁明年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14-028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或连带责任。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青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以下简称:“一季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有关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未发现一季报的内容和格式有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制度规定的情况,所包含的信息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未发现参与一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和现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