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应当单独列示该董事姓名及未出席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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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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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晋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志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会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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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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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票据比期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购买商品应收票据支付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比期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销售煤炭发生的应收账款未结算所致;
3、预付款项比期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预付材料及运输费所致;
4、其他应收款比期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预付村庄搬迁款所致;
5、存货比期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库存煤炭增加所致;
6、长期股权投资比期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投资煤基清洁能源公司所致;
7、应付票据比期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银行签票付款增加所致;
8、应交税费比期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支付税费所致;
9、资本公积比期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转产基金用于长期股权投资所致;
10、销售费用比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销售煤炭发生的应收账款未结算所致;
11、管理费用比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控制管理成本所致;
12、财务费用比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借款增加所致;
1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1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同期减少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多。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06年9月22日IPO上市时,控股股东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集团公司")承诺:
1、未来五至十年内,根据公司的资金实力、市场时机、战略规划和发展需求,集团公司将逐步把煤炭资产注入公司,使公司成为集团公司下属企业中唯一经营煤炭采选业务的经营主体。
2、为切实履行公司上市时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控股股东集团公司与公司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和安排,一是集团公司与公司签订了《避免同业竞争的协议》,根据该协议,对集团公司与公司地处相同区域的煤炭业务,由公司按照协议约定以不高于第三方的市场价格全部收购其煤炭产品,统一对外销售;二是近年来通过上市融资、增资控股以及资源整合等方式,先后将潞安集团公司屯留矿井项目(余吾煤业)、潞宁煤业、19座整合主体矿井纳入上市公司。三是未来公司将根据资金实力、市场时机、战略规划和发展需求,继续通过多种持续融资手段和渠道,积极采取主动收购或其他合法有效方式,逐步把集团公司煤炭生产经营性资产纳入到公司。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晋平
2014年4月29日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