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编号:临 2014-017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宏达股份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8日以传真、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于2014年4月28日在成都宏达国际广场28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骞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2014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2014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将于2014年5月23日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提名委员会审查和股东推荐,提名杨骞先生、牟跃先生、黄建军先生、罗晓东先生、刘军先生和周佑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由于独立董事何志尧先生和吴显坤先生自2008年5月24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至今已达6年,两位独立董事将于2014年5月23日任职期满,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对何志尧先生和吴显坤先生两位独立董事在任期内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和卓越的工作成效表示敬意和感谢!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提名委员会审查和股东推荐,同意提名王仁平先生、杨天均先生、李朝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王仁平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本公司承诺督促其尽快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根据有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五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
1、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3、未发现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
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4、同意提名杨骞先生、牟跃先生、黄建军先生、刘军先生、罗晓东先生和周佑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李朝柱先生、王仁平先生、杨天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需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5、同意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提交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非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并结合资本市场津贴水平和参考其他相同类上市公司的非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非独立董事津贴从8万元/年(税后)调整至6万元/年(税后),独立董事津贴8万元/年(税后)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本次审议的《关于调整非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是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市场津贴水平并参考其他相同类上市公司的非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对该议案予以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拟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危险货物运输(2类3项)、危险货物运输(4类1项)、危险货物运输(8类);普通货运。”一项,并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进行修改;根据最新修订《公司法》(2014年)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第一百八十三条进行修改。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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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参见《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4-019号)。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30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骞,59岁,研究生学历,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高级注册咨询师,四川大学研究生导师,商务部高级研究员,四川省第十届政协委员,四川省工商联合会第九届副会长。历任什邡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什邡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什邡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委员会主任,海南省经贸厅任副处长、处长,同期兼任省直属公司总经理;德阳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委员会任副主任、党组成员,同期兼任德阳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董事长;四川金路集团任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技术委员会主任,同期兼任四川大学化工学院董事,四川省化工学会常务理事,德阳市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同期兼任四川华宏国际经济技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剑川益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四川宏达钼铜有限公司董事长。
牟跃,56岁,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副研究员,历任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研究所副所长,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处长。现任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黄建军,50岁,高级经济师,工商管理硕士。1987 年7月,重庆大学采矿系毕业。2005 年7 月,考获中国市场学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总监业务资格证书》。2006 年6 月,获得澳门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历任四川省什化股份有限公司矿山矿长助理、副矿长,矿长兼书记;四川省什化股份有限公司供销公司经理、四川省什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四川华宏国际经济技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攀枝花金光钒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军,32岁,研究生学历,2004年至2009年任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贸易事业部副总经理,历任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总裁。现任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罗晓东,43岁,本科学历,四川大学EMBA在读,2004年—2008年,就职于上海中期期货有限公司,任经理;2008年-2009年,就职于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任投资部总经理;2009年至今任四川华宏国际经济技术投资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3年8月24日起任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周佑乐,61岁,工程师、经济师,现任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朝柱,71岁,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68 年毕业于四川大学,研究生学历,历任遵义钛厂技术员、工程师;中国钛公司工程师;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成都公司、四川省有色金属工业公司副处长、处长、副总经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四川省有色金属行业办公室副主任、四川省有色金属工业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在四川省经委退休。现任四川省金属学会理事长;四川省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副会长,同时担任四川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现任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仁平,44岁,工商管理硕士、金融学博士、英国特许会计师公会(ACCA)会员、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后备)人才、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西南农业大学教师;曾在四川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注册会计师工作;后随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并转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上市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上市公司的各种资产重组相关的咨询与财务资料审计、收购兼并的尽职调查、拟上市公司(IPO)审计及IPO过程中涉及相关问题的咨询等工作;2013年2月至2014年2月借调中国证监会会计部从事会计顾问助理工作。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杨天均,63岁,经济法学副教授,注册会计师,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和招投标资格的律师,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主任,四川省律协第六届常务理事,四川独立董事协会委员。曾任西南石油学院管理工程系教师;四川省地产房产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法律顾问及总会计师;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编号:临 2014-018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8日以传真、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于2014年4月28日在宏达国际广场28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贾元余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经监事会对《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谨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1、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4年5月23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将产生第七届监事会。现推选贾元余女士、胡世清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该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4月30日
附件: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1、贾元余:56岁,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大学文化。现任四川宏达钼铜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2、胡世清:44岁,统计师。现任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编号:临 2014-019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21日(星期三)上午09:30时
● 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13日
● 会议召开地点:什邡市宏达金桥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日期定于2014年5月21日(星期三)上午09:30时,会议地点为什邡市宏达金桥大酒店二楼会议室,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审议《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6、审议《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7、审议《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审议《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2014年度提供担保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9、审议《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审议《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非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1、审议《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2、审议《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上述议案1、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经2014 年3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9、10、12经2014 年4 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经2014年3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1经2014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截止2014年5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证。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成都市锦里东路2号宏达国际广场28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14年5月14日上午9:30—12:00,下午2:00—5:00。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傅婕
电话:028—86141081
传真:028—86140372
邮编:610041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4、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30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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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证券代码:600331 公告编号:临2014-020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宏达股份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宏达股份于2014年4月4日在公司什邡市有色基地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经全体与会代表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选举傅婕同志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第七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4月30日
附件: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傅婕,女,汉族,29岁,本科学历,2007年2月—2012年6月就职于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行政管理部;2012年7月至今,就职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五十期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