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0105 证券简称: 永鼎股份 编号:临2014-033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4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应参加董事5名,实际参加董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 5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作如下修订: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
现修订为:“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2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 600105 证券简称: 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34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增加临时提案的股东大会名称:2013年度股东大会
(二)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14 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14-30号)。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永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鼎集团”,持有公司 121,620,95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1.93%)于 2014 年 4 月 29 日向董事会提出了《关于提请2013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提交到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加的临时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4年4 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33)。
公司董事会认为,永鼎集团持股比例为31.93%,且增加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增加临时提案涉及的程序合法,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增加的临时提案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
(四)本次增加的临时提案无需网络投票。
二、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的事项外,公司董事会于 2014 年 4 月 22 日公告的《关于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更。
三、本次增加临时提案后,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提案如下:
(一)审议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审议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授权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公司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13年度薪酬的议案》;
(十二)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三)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报备文件
永鼎集团《关于提请2013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 600105 证券简称: 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35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5月12日
● 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5日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14 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上刊登了《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14-30号)。
公司于2014年4月29日收到单独持有公司31.93%股份的控股股东永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鼎集团”)提出的《关于提请2013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提交到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和《关于2013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4-33、34号)。
永鼎集团向董事会提出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建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增加的临时议案外, 股东大会其他内容不变,敬请投资者留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4年5月12日(星期一)上午9点30分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五)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芦墟镇318国道72K北侧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审议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授权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公司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13年度薪酬的议案》;
(十二)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三)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刊登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14年5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刊登。议案六和议案十二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其他均为普通决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4 年 5月5日,于 2014年 5月5日下午收市时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持单位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5月9日,上午8:00-11:00 ,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2、公司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芦墟镇汾湖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政编码:215211
3、联系电话:0512-63271201 0512—63272489
传 真:0512—63271866
4、联 系 人:彭勇泉 陈海娟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30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 (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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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