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 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 建新矿业 公告编号:2014-025号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 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3)55号公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渝证监发(2014)2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涉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要求,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公司及相关方存在的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及履行事项进行了梳理、规范和修改,并按照要求将豁免或变更履行承诺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201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同意豁免控股股东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新集团”)对察哈尔右翼前旗博海矿业有限公司、甘肃建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新疆宝盛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托里润新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四家公司履行相关矿业资产注入的承诺;
二、同意建新集团变更巴彦淖尔华峰氧化锌有限公司、乌拉特后旗瑞峰铅冶炼有限公司、凤阳县中都矿产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甘肃新洲矿业有限公司、山西金德成信矿业有限公司、丹凤县皇台矿业有限公司、内蒙古中西矿业有限公司、乌拉特后旗欧布拉格铜矿有限责任公司八家公司履行相关矿业资产注入的承诺。
至此,公司对控股股东建新集团截止目前所涉及的矿业资产注入承诺已全部进行了梳理、规范,其规范后的资产注入承诺为:
1、巴彦淖尔华峰氧化锌有限公司待该行业转暖且企业连续盈利两年后,壹年内注入上市公司;
2、乌拉特后旗瑞峰铅冶炼有限公司待该行业转暖且连续盈利两年后,壹年内注入上市公司;
3、凤阳县中都矿产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在完成储量报告备案等相关手续后提前启动资产注入工作,预计该资产2014年注入上市公司;
4、待甘肃新洲矿业有限公司大股东酒钢集团持有的45%的股权资产证券化事宜获得有权国资部门的批准,新洲矿业完善相关手续、权证的办理,达到评估条件后壹年内,建新集团随即将持有的新洲矿业40%的股权注入上市公司,预计最迟不超过2017年完成对该项资产的注入工作;若2017年未完成,建新集团同意赔偿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2000万元人民币,同时撤销对该项资产注入的承诺;
5、山西金德成信矿业有限公司在该公司建成投产后两年内注入上市公司,预计2017年注入上市公司;
6、丹凤县皇台矿业有限公司将于2015年前完成进一步的探矿工作,若探明矿石储量达到600万吨(以上),能满足企业正常生产八至十年的要求,则该资产预计于2016年注入上市公司;若矿石储量达不到前述要求,则放弃将其资产注入上市公司;
7、内蒙古中西矿业有限公司在2016年底之前将持有的该公司100%股权注入上市公司;
8、乌拉特后旗欧布拉格铜矿有限责任公司将于2016年前完成进一步的探矿工作,若探明铜矿石储量达到100万吨(以上),能满足企业正常生产八至十年的要求,则该资产预计于2017年注入上市公司;若矿石储量达不到前述要求,则放弃将其注入上市公司;
9、建新集团代上市公司收购徽县鸿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并在2016年之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程序将该资产注入上市公司。
除对上述承诺及履行情况进行规范外,其他所做承诺事项保持不变。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按照监管要求完成对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 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规范工作,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将进一步敦促各方切实履行相关承诺。
特此公告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