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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14-016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4月29日下午在北京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4年4月18日以传真或送达的方式发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应到10人,实到8人,董事杨清委托董事林初学,独立董事蒋黔贵委托独立董事刘章民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卢纯主持,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暨2014年度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请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13年度母公司共实现税后利润8,897,785,964.95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规定,公司税后利润按法定顺序进行分配。方案如下:

      1.按当年实现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89,778,596.50元;2.按当年实现税后利润的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889,778,596.50元;3.提取公积金后,2013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118,228,771.95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现拟按65%的分红比例,以2013年末总股本16,50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8042元(含税),共分派现金股利4,626,930,000.00元。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聘请大华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4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2014年中期财务报表审阅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服务项目,2014年内部控制审计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服务项目,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用为:财务报表审计费用2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下属的专业化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预计2014年公司将与集团公司及其他相关单位发生以下几类主要日常关联交易:

      (一)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主要是公司及专业化公司向集团公司及集团内部其他相关单位提供资产委托管理、设备仓储等专业化服务,如金沙江向家坝水电站委托管理、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委托管理等。预计2014年度合同总金额约88636万元。

      (二)委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主要是指集团公司及集团公司内部其他相关单位向公司提供资产委托管理专业服务,如2014年“长江电力”交通船客运服务委托管理、2014年葛洲坝展览厅委托管理。预计2014年度合同总金额约为90万元。

      (三)提供劳务

      主要是指下属专业化公司,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向集团公司提供物业管理、绿地养护委托管理等专业化服务,如2014年成都三峡大厦物业管理委托服务、三峡集团北京办公楼常规物业管理等。预计2014年度合同总金额约19423万元。

      (四)接受劳务

      接受劳务主要是指集团公司内部其他相关单位,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向公司提供如监理等服务,如葛洲坝电站水轮发电机组2014年度驻厂监造等。预计2014年度合同总金额为467万元。

      (五)租入资产

      租入资产主要是指公司租赁集团公司在三峡区域和葛洲坝区域的生产用土地,预计2014年度合同总金额7109万元。

      (六)租出资产

      主要是指集团公司内部其他相关单位,租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房屋,如租用立体车库房屋、成都三峡大厦南楼B座等。预计2014年合同总金额为194万元。

      关联交易的价格,按下列原则确定:

      1.如该交易事项有政府定价的,直接适用此价格;

      2.如该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如该交易事项无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但有可比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如交易事项无可比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交易定价参考关联人与独立于关联人的第三方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则以合理的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按本行业的通常成本毛利率计算)作为定价的依据。

      本议案属于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回避了本项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4年5月21日在北京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4年5月21日在北京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14-017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4月29日在北京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8日以传真或送达的方式发出。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应到6人,实际出席会议6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亚主持,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3年,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各项决议均得到有效落实;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权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报告与会计记录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的编制、审核、披露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检查公司融资情况

      2013年,公司融资总额为292.9亿元,其中,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五期(超)短期融资券140亿元,短期银行借款127.9亿元,长期银行借款25亿元。

      以上融资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投资、担保、借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四)收购、出售重要资产情况

      2013年,公司以2.38亿元收购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三峡工程剩余全部配套供电设施资产(三峡工程相关的供电设施及更新改造资产、房屋建筑物等),以1.33亿元向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出售所持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95%股权,以6.28元/股处置所持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8723万股,以5.30元/股处置所持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3190万股。

      上述资产收购、出售业务的决策及交易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投资、担保、借贷管理办法》、《关联交易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未发现内幕交易、损害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行为规范,决策和实施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信息披露规范,未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规划(2010-2015)》的安排,持续完善规章制度体系,开展风险管理(内部审计)信息系统建设调研,适时举办专业化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培训,深入推进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动态完善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3年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有效。

      (七)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情况

      2013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法律法规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未发现内幕信息泄露或内幕交易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请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13年度母公司共实现税后利润8,897,785,964.95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规定,公司税后利润按法定顺序进行分配。方案如下:

      1.按当年实现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89,778,596.50元;2.按当年实现税后利润的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889,778,596.50元;3.提取公积金后,2013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118,228,771.95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现拟按65%的分红比例,以2013年末总股本16,50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8042元(含税),共分派现金股利4,626,930,000.00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意见如下:

      (一)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意见如下:

      (一)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14-018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4年4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卢纯、杨清、林初学、毕亚雄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2014年度主要日常关联交易为以下几类,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主要是公司及专业化公司向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及其内部其他相关单位提供资产委托管理、设备仓储等专业化服务;委托管理资产和业务,主要是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及其内部其他相关单位向公司提供资产委托管理专业服务;提供劳务,主要是指下属专业化公司,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向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提供物业管理、绿地养护委托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接受劳务,主要是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及其内部其他相关单位,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向公司提供如监理、招标代理等服务;租入资产,主要是指公司租赁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在三峡区域和葛洲坝区域的生产用土地;租出资产,主要是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及其内部其他相关单位,租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房屋。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行为规范。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注1:按照《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 第一号 临时公告格式指引》要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同类交易前次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达到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应说明原因。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注2:按照《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 第一号 临时公告格式指引》要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同类交易本次预计金额与前次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达到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应说明原因。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成立于1993年9月27日,组织机构代码10001505-8,注册资本金1495亿元,法定代表人卢纯。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为大型国有独资企业,主营业务是水电工程建设与管理、电力生产、相关专业技术服务。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的战略定位是以大型水电开发与运营为主的清洁能源集团,公司全面负责三峡工程的建设与运营,运行和管理三峡—葛洲坝梯级枢纽,根据国家授权滚动开发长江上游干支流水力资源,组织建设溪洛渡、向家坝、乌东德、白鹤滩四个巨型电站,并积极开发风电等新能源,全面实施国际化战略,努力打造国际一流清洁能源集团。

      截至2013 年底,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合并资产总额 4333.92亿元,负债总额 1863.38 亿元,资产负债率 42.99% ,可控装机容量总计 4239.94万千瓦。2013 年,实现年发电量 1329.6 亿千瓦时,营业收入419.27亿元,利润总额 216.39亿元。

      (二)关联关系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直接持有公司73.33%的股份,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3年修订)10.1.3条的规定,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执行、履约情况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与公司的2013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经营、财务状况正常,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每年均与控股股东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和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内部其他相关单位发生一系列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和辅助生产的专业化子公司向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提供劳务、受托管理资产、租入或租出资产等。

      关联交易的价格,按下列原则确定:

      该交易事项有政府定价的,直接适用此价格;

      如该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如该交易事项无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但有可比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如交易事项无可比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交易定价参考关联人与独立于关联人的第三方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既无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则以合理的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按本行业的通常成本毛利率计算)作为定价的依据。

      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主要为成本加成法和政府指导价法。成本主要由人工劳务费、物业服务费等构成。成本加成法主要依据国家及地方出台的相关收费文件、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出台的相关关联交易定价取费标准进行计价的,并考虑到市场价格、实际成本、区域间物价差别等因素,制定了差异系数,以充分保证成本加成法定价的合理性。

      日常关联交易结算方式主要有按“季支付、年度结算”、“年度结算”、“半年支付、年度结算”等方式。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我国最大的水电上市企业,从事电力生产,拥有大型水电站运行管理的能力与丰富经验;长江三峡水电工程有限公司、长江三峡实业有限公司等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能够为水电工程建设和电力生产提供专业化供水、供电、物业仓储委托管理及其他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服务。伴随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金沙江水电开发业务的不断拓展,水电站建设期与运营期专业化的管理服务较为迫切,因此,关联交易是必要的、持续的。

      公司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发生的交易定价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定价方式以成本加成为主,这样交易制度保证了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资产、业务及产供销系统,在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保持独立,具备完整优良的独立生产经营的能力。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电力生产,关联交易占公司总收入的比重很低,对关联方的依赖程度小。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14-019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5月21日(星期三)9:00

      ●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12日(星期一)

      ●本次股东大会不提供网络投票

      根据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现将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5月21日(星期三)9:00

      (三)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B座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大楼

      (四)会议表决方式:与会股东(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有关议案

      (五)本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相关投资者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以及转融通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三峡工程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五)听取《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至2014年5月12日(星期一)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见证律师。

      四、出席会议办法

      (一)登记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进行预登记,并于会议召开前持有效证件到现场进行正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4年5月13日(星期二)9:00-11:00, 14: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21层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法:

      联 系 人:张泽

      电 话:010-58688900 传 真:010-58688898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邮政编码:100033

      (二)其他事项:

      会期预计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样本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赞成”、“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单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联系方式: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票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14-020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5月21日(星期三)9:00

      ●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12日(星期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

      根据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现将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5月21日(星期三)9:00

      (三)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四)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B座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大楼

      (五)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本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相关投资者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以及转融通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投票规则:1.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表决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代码: 738900,投票简称:长电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三峡工程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至2014年5月12日(星期一)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1)。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见证律师。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进行预登记,并于会议召开前持有效证件到现场进行正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3年5月13日(星期二)9:00-11:00,14: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21层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法:

      联 系 人:张泽

      电 话:010-58688900 传 真:010-58688898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100033

      (二)其他事项:

      现场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自理。

      六、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需审议议案采取网络投票方式,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具体内容参见附件2 。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赞成”、“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单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联系方式: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 投票日期:2014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操作。

      ● 总提案数:1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

      (二)表决方法

      ■

      (三)表决意见

      ■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12日A股收市后,持有公司A股(股票代码600900)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提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

      (二)如某A股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提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

      (三)如某A股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提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