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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1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由全体董事以书面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1.3 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洪敬南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南春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京京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主要投资性物业和酒店平均租金和出租率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国贸大酒店的平均租金为元/间夜。

      2.2 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说明:

      (1)其他应收款增加,主要是业务备用金增加;

      (2)其他流动资产、投资支付的现金、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主要是购买和赎回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

      (3)应付职工薪酬减少,主要是期初数中含有的应付员工2013年度花红已于2014年一季度发放;

      (4)应交税费增加,主要是按税法规定应于4月份缴纳的2014年一季度房产税;

      (5)应付利息增加,主要是预提了应在本年年末支付的应付债券利息;

      (6)营业外收入减少,主要是上年同期收到的租户违约罚款收入较多;

      (7)营业外支出增加,主要是捐赠支出增加;

      (8)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主要是为进行国贸三期B阶段建设,按北京市国土资源局要求缴纳土地滞纳金2,052万元,该项费用已在2013年度预提计入“营业外支出”;

      (9)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主要是购买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收益增加;

      (10)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主要为上年同期偿还银行借款较多。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国贸三期工程B阶段项目于2012年5月9日举行启动仪式,2012年7月取得前期准备工程协办单,2013年10月取得地下部分规划许可证,2014年1月取得底板施工证。目前已经完成基坑支护及土方工程,基本完成底板混凝土浇筑施工,正在申办地下结构施工证。

      国贸展厅改建成商城,同时配合北京市政府实施国贸站轨道交通、公交、步行等交通方式切换的一体化项目,已开始前期工作。展厅己于2013年11月开始拆除,截至报告期末,已完成拆除工程量的80%。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五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13年年末总股份1,007,282,5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70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171,238,031元,剩余的未分配利润1,302,375,890元转以后分配。201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利润分配预案。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洪敬南

      2014年4月29 日

      证券代码:600007 股票简称:中国国贸 编号:临2014-009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2014年4月29日上午9:30时

      (二)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一号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国贸大厦7层多功能厅

      (三)会议主持人

      会议由董事长洪敬南先生主持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名,代表股份共计836,634,5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其中,董事、监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度),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票836,634,5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

      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票836,599,6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反对票34,900股,弃权票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票836,634,5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四)审议通过了支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人民币100.35万元,以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人民币30万元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票836,634,5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

      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票836,634,5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度对每一名董事候选人逐个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选举洪敬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836,600,346票,超过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0%。

      2、审议通过了选举张彦飞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836,599,546票,超过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0%。

      3、审议通过了选举廖晓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836,599,546票,超过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0%。

      4、审议通过了选举郭孔丞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836,599,546票,超过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0%。

      5、审议通过了选举王思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836,599,546票,超过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0%。

      6、审议通过了选举李镛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836,599,546票,超过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0%。

      7、审议通过了选举任亚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836,599,546票,超过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0%。

      8、审议通过了选举黄小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836,599,546票,超过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0%。

      (七)采用累积投票制度对每一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逐个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选举秦晓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836,599,946票,超过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0%。

      2、审议通过了选举钟维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836,599,546票,超过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0%。

      3、审议通过了选举任克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836,599,546票,超过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0%。

      4、审议通过了选举黄汝璞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836,599,546票,超过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0%。

      (八)审议通过了向公司独立董事每人每年支付津贴15万元人民币,并向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独立董事每人每年额外支付津贴7万元人民币,独立董事津贴的相关税费和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处理公司相关事务的费用由公司承担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票836,599,6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反对票34,900股,弃权票0股。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相关董事2014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票836,599,5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反对票35,000股,弃权票0股。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国贸三期B阶段项目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票836,634,5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国贸三期B阶段项目授权事项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票836,634,5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团借款用于国贸三期B阶段项目建设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票836,634,5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团借款用于国贸三期B阶段项目建设事项相关授权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票836,634,5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十四)审议通过了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及其内部控制进行审计,以及对公司201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阅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票836,634,5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票836,634,5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十六)采用累积投票制度对每一名监事候选人逐个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选举赵博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836,634,446票,超过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0%。

      2、审议通过了选举雷孟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836,634,446票,超过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50%。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听取了独立董事黄汝璞女士代表公司独立董事所作的《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未提出异议。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李明国、孙其明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本次大会的提案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07 股票简称:中国国贸 编号:临2014-010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14年4月29日经公司职工民主选举,同意高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高民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4月29日

      附件:

      高民先生 53岁

      高民先生,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外语系,获得文学硕士学位。曾任中国供销合作总社国际旅行社欧美部经理。1996年6月调入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工作,曾任总经理秘书、办公室副主任、企业策划部总监、国贸房地产公司总经理、世纪公寓部总监及本公司公寓部总监。现任本公司物业部总监。

      证券代码:600007 股票简称:中国国贸 编号:临2014-011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12人,会议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分别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选举洪敬南先生为董事长、张彦飞先生为副董事长。

      二、选举洪敬南先生、张彦飞先生、廖晓淇先生、郭孔丞先生为执行董事。

      三、选举钟维国先生、秦晓先生、任克雷先生、黄汝璞女士为本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钟维国先生为本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四、选举秦晓先生、洪敬南先生、张彦飞先生、钟维国先生、任克雷先生、黄汝璞女士为本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秦晓先生为本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召集人。

      五、同意聘任唐炜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唐炜先生简历附后)。

      六、根据唐炜先生的提议,同意聘任钟荣明先生为副总经理,林南春先生为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钟荣明先生、林南春先生简历附后)。

      七、同意聘任王京京女士为董事会秘书(王京京女士简历附后)。

      八、同意聘任骆洋喆先生、廖哲先生、赵敏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骆洋喆先生、廖哲先生、赵敏女士简历附后)。

      九、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9日

      附件:

      1、唐炜先生 56岁

      唐炜先生,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曾任对外经济贸易部进出口局干部、副处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贸管司处长,西藏自治区外经贸厅副厅长,中央人民政府驻港联络办经济部副部长、贸易处负责人,商务部台港澳司副司长、司长。现任北京CBD物业管理及地产开发企业协会监事长;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党委副书记;本公司总经理;北京国贸国际会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国贸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2、钟荣明先生 56岁

      钟荣明先生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获产业管理学士,是新加坡测量与估价师协会会员,在新加坡与加拿大从事物业管理与营销工作多年,有丰富的高档写字楼、购物中心与公寓的策划与运营经验。1992年加入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曾任物业部总监、总经理助理等职。现任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国贸国际会展有限公司董事;国贸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3、林南春先生 57岁

      林南春先生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获会计学士学位。在新加坡及中国有三十多年的财会经验,先后从事建筑业、酒店、房地产开发及投资等行业财务管理工作。曾任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监,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人。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为财务负责人);北京国贸国际会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国贸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4、王京京女士 51岁

      王京京女士,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曾任对外经济贸易部财务会计局干部、中国驻伊斯坦布尔总领事馆商务室随员、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计划财务司副处长、处长,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监。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部总监。

      5、骆洋喆先生 34岁

      骆洋喆先生,先后毕业于郑州大学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班,获工学学士和经济学硕士学位,经济师。曾在北京实用高级技术学校(昌平)校区和清华大学出版社工作。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6、廖哲先生 30岁

      廖哲先生,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获理学学士及理学硕士学位,经济师,曾在经易金业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宏观策略研究工作。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7、赵敏女士 35岁

      赵敏女士,大学本科学历,获英语语言文学学士学位。曾在北京澳际国际教育集团签证部工作,2005年调入中国国际贸易中心三期项目部任翻译。现任公司副董事长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0007 股票简称:中国国贸 编号:临2014-012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监事会于2014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分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选举赵博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

      2、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4月29日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