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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1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客户及相关利益人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独立董事郑少南因工作原因未能参会,书面授权给独立董事张丽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郑少南、邢天才、张丽认为公司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1.3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公司董事长董永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相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杰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概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设立于1987年,原名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市信托投资公司;1988年,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大连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更名为大连华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成为全国首批、东北地区首家完成重新登记的信托投资公司;2006年,注册资本金增加到10.01亿元;2007年,注册资本增加到12.1亿元;2007年,更名为大连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注册资本增加到20.57亿元;2012年,注册资本增加到30亿元;2013年,注册资本增加到33亿元,更名为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1.1公司基本情况

      ■

      2.1.2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

      2.2组织结构

      图2.2

      ■

      3、公司治理

      3.1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前三位股东:

      表3.1.1

      ■

      3.2董事

      董事会成员

      表3.2-1

      ■

      独立董事

      表3.2-2

      ■

      3.3监事

      监事会成员

      表3.3

      ■

      3.4高级管理人员

      表3.4

      ■

      3.5公司员工

      表3.5

      ■

      4、经营管理

      4.1经营目标、方针、战略规划

      经营目标:以提升资产管理能力和盈利能力为核心,以风险控制为前提、团队建设为关键、机制完善为保障,致力于发挥信托功能优势,为客户提供安全稳健的信托产品和高效便捷的信托服务,将公司建设成为业内领先、品牌卓著、核心竞争力突出的金融企业。

      经营方针:恪守诚信、稳健合规、开拓创新、和谐共赢。

      战略规划:充分发挥公司较强的自主管理能力、品牌影响力和协同效应,扩展投资领域、完善投资管理体系,提升资产管理能力和业务规模,带动盈利能力持续提升;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建立起科学、高效的风险分析与评价体系,准确识别、控制各类风险;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建立一支富有创新意识、高素质、高水平的专业团队;丰富理财产品体系、提升客户服务水平,扩大客户群体。

      4.2所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公司业务分为信托业务和固有业务。其中,信托业务主要包括财富管理类信托、融资类信托、投资类信托、特许经营类信托等;固有业务主要包括金融类公司股权投资业务、金融产品投资业务、贷款业务等。

      4.3市场分析

      4.3.1公司发展的有利因素

      2013年,我国保持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国家新一轮的城镇化建设为信托投融资提供了更多机会;居民可支配收入不断提高,高净值人群数量的持续快速增长,通胀压力使得信托理财需求日趋旺盛;公司作为具有多年成功经营历史的辽宁省唯一一家信托公司,在所属区域内有着较好的社会声誉和品牌影响力,高端客户对于公司品牌的认可度不断提升;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净资产和净资本规模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经验丰富、人员稳定,员工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业务实践能力较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业务产品结构、风险管理体系日趋完善,拥有较强的自主管理能力。

      4.3.2公司发展的不利因素

      在信托同业竞争加剧的同时,保险、证券、基金、期货、银行等金融机构全面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对信托行业构成一定程度上的同质化业务竞争局面;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兴起正在改变着人们的理财观念与习惯,冲击着理财市场格局。

      4.4内部控制

      公司始终致力于内控制度的建设及完善,建立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下属专业委员会、监事会、管理层等为主体的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制订了完备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了健全、有效,涵盖全部业务和管理活动的内控制度体系,从公司治理、业务操作、财务管理、风险控制与合规管理、审计监督、人力资源管理和其他事务管理等多方面进行规范。

      倡导以“合规”和“诚信”为核心的企业文化,业务发展以合规运作及风险可控为前提,切实履行受托责任,尽职管理信托财产,努力实现受益人利益最大化。

      切实发挥监事会、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加强外部监督作用;管理层建立了合理授权、有效问责、内部举报和奖惩制度,鼓励员工举报违法、违规、违反职业操守和诚信原则的行为;不断完善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建立了固有业务和信托业务相互分离的业务管理体系;实现了前、中、后台分工协作又相对独立的科学、高效的运营机制;严格执行重要岗位的强制休假和岗位轮调制度,强化“执行力”建设,保证各项内部控制措施的有效执行。建立业务预警及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不断提高风险防范和处置能力,保障持续经营。建立并不断完善通畅、双向的信息交流与反馈机制。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水平,提升信息系统功能,为信息交流与反馈机制的顺利运转提供技术支持。建立了部门自查、岗位相互制约、员工内部举报、合规检查及内部审计相结合的监督与纠正机制。

      4.5风险管理

      公司经营中面临的风险可能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政策风险、兑付风险、道德风险、声誉风险等。

      信用风险是指因交易对手违约或信用等级下降,给公司造成的可能损失。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规定足额计提一般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按比例提取信托赔偿准备金,以提高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截至2013年末,公司自营项下信用风险资产66,926.55万元,信托项下信用风险资产4,955,381.49万元,全部为正常类资产。

      市场风险主要指由于利率、汇率、股市价格等因素变动而产生的未知潜在损失的风险。公司持有的美元资产、自营贷款业务、信托贷款业务、自营证券投资业务以及证券投资类资金信托业务等均可能面临市场风险。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资产组合投资等方法分散风险,将市场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程序、人员、系统不完善或失误,或外部事件造成损失的风险。公司通过完善治理结构、加强内控管理等措施防控操作风险。报告期内未发生因操作风险所造成的损失。

      其他风险主要是指公司业务开展中的法律政策风险、兑付风险、道德风险、声誉风险等。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其他风险所造成的损失。公司加强对国家法律、宏观政策的收集、研究,及时做出前瞻性的预测,适时调整经营策略和业务拓展方向,有效规避因法律、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倡导和培育合规文化,并将合规文化融入公司经营管理、内控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的全过程,全体员工不断提高合规意识,严格履行合规职责;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员工的工作责任心;加强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业务原发风险的防控,通过有效的识别、管理、控制原发风险组合的发生,进而有效控制和降低兑付风险、声誉风险等派生风险的发生。公司高度重视声誉风险,对声誉风险的容忍度为零。

      4.6 净资本管理

      公司依据《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实施净资本管理,报告期内公司资本充足,流动性良好,能够抵御各项业务带来的不可预期的风险。截至2013年末,公司净资本539,374.49万元,各项业务风险资本之和为142,929.07万元,净资本/各项业务风险资本之和为377.37%,净资本/净资产为91.76%,均符合《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要求,具有较大业务发展空间。

      5、报告期末及上一年度末的比较式会计报表

      5.1自营资产

      5.1.1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全文

      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14)第210FB0025号

      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信托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3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华信信托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华信信托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信信托公司201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姜韬

      (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彦军

      中国·大连 二O一四年三月十九日

      5.1.2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法定代表人:董永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相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杰

      5.1.3利润表

      编制单位: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法定代表人:董永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相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杰

      5.1.4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法定代表人:董永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相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杰

      5.2信托资产

      5.2.1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编制单位: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法定代表人:董永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相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月英

      5.2.2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编制单位: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法定代表人:董永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相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月英

      6、会计报表附注

      6.1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

      6.2或有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无需要说明的或有事项。

      6.3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将原持有的10,000万股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全部转让。

      6.4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4.1披露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4.1.1按信用风险五级分类结果披露信用风险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4.1.1(单位:万元)

      ■

      6.4.1.2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的期初、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核销、期末数

      表6.4.1.2 (单位:万元)

      ■

      6.4.1.3自营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4.1.3(单位:万元)

      ■

      6.4.1.4按投资入股金额排序,前五名的自营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名称、占被投资企业权益的比例、主要经营活动及投资收益情况等

      表6.4.1.4(单位:万元)

      ■

      6.4.1.5前五名的自营贷款的企业名称、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和还款情况等

      表6.4.1.5

      ■

      6.4.1.6表外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4.1.6 (单位:万元)

      ■

      6.4.1.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表6.4.1.7(单位:万元;%)

      ■

      6.4.2披露信托财产管理情况

      6.4.2.1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 6.4.2.1(单位:万元)

      ■

      注:合计数小于信托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总计,不包含推介期和代保管资产。

      6.4.2.1.1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表6.4.2.1.1(单位:万元)

      ■

      6.4.2.1.2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表6.4.2.1.2(单位:万元)

      ■

      注:主动管理型和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资产总和小于信托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总计,不包含推介期和代保管资产。

      6.4.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6.4.2.2.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6.4.2.2.1(单位:万元,%)

      ■

      6.4.2.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6.4.2.2.2(单位:万元,%)

      ■

      6.4.2.2.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报告期内未清算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

      6.4.2.3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表6.4.2.3(单位:万元)

      ■

      6.4.2.4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合计金额、原因等)

      在报告期内公司作为受托人严格按照《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等法规及信托合同规定严格履行受托责任,为信托资产安全和受益人利益尽职管理,未出现因本公司自身责任或其他原因导致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6.5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5.1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等

      报告期内无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

      6.5.2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等

      报告期内无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

      6.5.3逐笔披露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5.3.1固有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表6.5.3.1(单位:万元)

      ■

      注:投资方式的关联交易期末数为2007年和2010年分别增资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5,131.00万元及30,000.00万元。

      6.5.3.2信托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无相关情况。

      6.5.3.3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

      报告期内无相关情况。

      6.5.4逐笔披露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详细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相关情况。

      6.6会计制度的披露

      固有业务、信托业务会计制度均执行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1)利润总额152,116.15万元;

      (2)所得税34,249.96万元;

      (3)净利润117,866.19万元;

      (4)年初未分配利润111,447.13万元;

      (5)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1,786.62万元;

      (6)提取信托赔偿准备金5,893.31万元;

      (7)提取一般风险准备417.20万元;

      (8)分配2012年度股东红利60,000.00万元

      (9)未分配利润151,216.19万元。

      7.2主要财务指标

      表7.2

      ■

      7.3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无上述情况。

      8、特别事项揭示

      8.1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前五名股东无变化。

      8.2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无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8.3变更注册资本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注册资本由300,000万元变更为330,000万元。

      8.4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事项。

      8.5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处罚。

      8.6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及整改情况

      2013年10月,大连银监局对公司进行了同业合作业务现场检查,并出具了《检查意见书》,对公司同业合作业务做出“审慎、规范”的总体评价,同时提出了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法律风险管理,做好历史遗留业务平稳处置等宝贵指导意见。公司高度重视大连银监局检查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逐条进行落实完善。梳理修订了法律文书,强化了尽职管理责任履行及留痕,加强与历史遗留“银政信”合作业务相关各方的沟通协调,做好项目管理和监测,进一步提高同业业务风险防范能力。

      8.7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2013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A14版刊发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13年10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A11版刊发关于增资扩股的公告。

      2013年11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A17版刊发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公告。

      8.8银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无上述事项。

      9、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在经营活动中能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