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年报特刊
  • 3:年报特刊
  • 4:要闻
  • 5:新闻·市场
  • 6:新闻·财富管理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市场
  • A6:研究·财富
  • A7:数据·图表
  • A8:人物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B125:信息披露
  • B126:信息披露
  • B127:信息披露
  • B128:信息披露
  • B129:信息披露
  • B130:信息披露
  • B131:信息披露
  • B132:信息披露
  • B133:信息披露
  • B134:信息披露
  • B135:信息披露
  • B136:信息披露
  • B137:信息披露
  • B138:信息披露
  • B139:信息披露
  • B140:信息披露
  • B141:信息披露
  • B142:信息披露
  • B143:信息披露
  • B144:信息披露
  • B145:信息披露
  • B146:信息披露
  • B147:信息披露
  • B148:信息披露
  • B149:信息披露
  • B150:信息披露
  • B151:信息披露
  • B152:信息披露
  • B153:信息披露
  • B154:信息披露
  • B155:信息披露
  • B156:信息披露
  • B157:信息披露
  • B158:信息披露
  • B159:信息披露
  • B160:信息披露
  • B161:信息披露
  • B162:信息披露
  • B163:信息披露
  • B164:信息披露
  • B165:信息披露
  • B166:信息披露
  • B167:信息披露
  • B168:信息披露
  • B169:信息披露
  • B170:信息披露
  • B171:信息披露
  • B172:信息披露
  • B173:信息披露
  • B174:信息披露
  • B175:信息披露
  • B176:信息披露
  • B177:信息披露
  • B178:信息披露
  • B179:信息披露
  • B180:信息披露
  • B181:信息披露
  • B182:信息披露
  • B183:信息披露
  • B184:信息披露
  • B185:信息披露
  • B186:信息披露
  • B187:信息披露
  • B188:信息披露
  • B189:信息披露
  • B190:信息披露
  • B191:信息披露
  • B192:信息披露
  • B193:信息披露
  • B194:信息披露
  • B195:信息披露
  • B196:信息披露
  • B197:信息披露
  • B198:信息披露
  • B199:信息披露
  • B200:信息披露
  • B201:信息披露
  • B202:信息披露
  • B203:信息披露
  • B204:信息披露
  • B205:信息披露
  • B206:信息披露
  • B207:信息披露
  • B208:信息披露
  • B209:信息披露
  • B210:信息披露
  • B211:信息披露
  • B212:信息披露
  • B213:信息披露
  • B214:信息披露
  • B215:信息披露
  • B216:信息披露
  • B217:信息披露
  • B218:信息披露
  • B219:信息披露
  • B220:信息披露
  • B221:信息披露
  • B222:信息披露
  • B223:信息披露
  • B224:信息披露
  • B225:信息披露
  • B226:信息披露
  • B227:信息披露
  • B228:信息披露
  • B229:信息披露
  • B230:信息披露
  • B231:信息披露
  • B232:信息披露
  • B233:信息披露
  • B234:信息披露
  • B235:信息披露
  • B236:信息披露
  • B237:信息披露
  • B238:信息披露
  • B239:信息披露
  • B240:信息披露
  • B241:信息披露
  • B242:信息披露
  • B243:信息披露
  • B244:信息披露
  • B245:信息披露
  • B246:信息披露
  • B247:信息披露
  • B248:信息披露
  • B249:信息披露
  • B250:信息披露
  • B251:信息披露
  • B252:信息披露
  • B253:信息披露
  • B254:信息披露
  • B255:信息披露
  • B256:信息披露
  • B257:信息披露
  • B258:信息披露
  • B259:信息披露
  • B260:信息披露
  • B261:信息披露
  • B262:信息披露
  • B263:信息披露
  • B264:信息披露
  • B265:信息披露
  • B266:信息披露
  • B267:信息披露
  • B268:信息披露
  •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爱使股份有限公司
  •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2014年4月30日   按日期查找
    B2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24版:信息披露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爱使股份有限公司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

      公司负责人姚子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雷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任建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3年8月6日,本公司发布《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启动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股票开始连续停牌。2014年1月3日,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等相关公告于2013年1月4日对外披露,公司股票从2014年1月6日起复牌。目前,公司以及有关各方正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各中介机构相关工作正在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计划稳步进行,并未发现可能导致本次重组事项被终止的问题,也未出现与预案披露方案不一致的情况。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以及其他相关公告。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08年公司配股期间,公司控股股东(现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作出资产注入承诺:在五矿发展本次再融资(2008年配股)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积极推进包括邯邢冶金矿山管理局在内的其他黑色金属领域相关资产和业务的改制、重组等工作,在资产和业务符合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时实施以五矿发展为核心的黑色金属业务的整合。2013年8月至今,公司开展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收购控股股东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五矿邯邢矿业有限公司和鲁中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此次重大资产重组即为上述承诺的履行。截至本报告发布之日,该项目预案已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项目预案已正式披露,其他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有序地推进中。

      2011年11月,公司控股股东(现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作出解决同业竞争承诺:为了支持五矿发展的规范运营和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五矿发展全体股东的利益,中国五矿将五矿发展确定为中国五矿范围内黑色金属业务的唯一平台。中国五矿下属部分境内外企业的主营业务与五矿发展主营业务相同或相近,在符合五矿发展实际、不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前提下,中国五矿将力争在本次收购完成之日后的三年内,通过资产收购、清算关闭、资产托管及中国证监会和/或五矿发展股东大会批准的其他方式,彻底解决五矿发展与上述中国五矿下属境内外企业的同业竞争问题。截至目前,五矿发展与中国五矿下属国内企业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已经全部解决,公司与中国五矿下属海外企业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拟在2014年年底前解决。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了《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及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临2014-08),披露了与公司相关的历史承诺的履行情况。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子平

      2014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58 证券简称:五矿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4-21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4月29日13:30-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4月29日9:30-11:30、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7号五矿广场二层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

      ■

      (三)表决方式及大会主持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姚子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陈清泰先生、董事宗庆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5人,监事骆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宏利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了12项议案,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

      1、议案7《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13年度实施情况及2014年度预计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8《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670,604,922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

      2、议案9《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汤敏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汤敏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证券监管部门审核通过。

      3、议案10《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刘雷云先生为公司董事。

      汤敏先生及刘雷云先生的简历详见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4-13)。

      4、议案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议案12《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修订后的本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敬请查询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5、本次会议听取了《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北京市中博律师事务所王勋非律师、覃家壬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以上,特此公告。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58 证券简称:五矿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4-22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陈清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陈清泰先生因任期届满,向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陈清泰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尽职勤勉,公司董事会向陈清泰先生表示衷心感谢!

      201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荐汤敏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汤敏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汤敏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证券监管部门审核通过。

      201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汤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汤敏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4-13)。

      特此公告。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58 证券简称:五矿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4-23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于2014年4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8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

      (四)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子平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式对外披露及公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调整的议案》

      同意独立董事汤敏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同意董事徐忠芬女士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意董事刘雷云先生担任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