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244版)
(2)收益率曲线分析策略
根据收益率曲线的变化趋势,采取相应的投资管理策略。货币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形状反映当时短期利率水平之间的关系,反映市场对较短期限经济状况的判断及对未来短期经济走势的预期。
(3)组合剩余期限策略、期限配置策略
通过对组合资产剩余期限的设计、跟踪、调整,达到保持合理的现金流,锁定组合剩余期限,以满足可能的、突发的现金需求,同时保持组合的稳定收益;特别在债券投资中,根据收益率曲线的情况,投资一定剩余期限的品种,稳定收益,锁定风险,满足组合目标期限。
(4)类别品种配置策略
在保持组合资产相对稳定的条件下,根据各类短期金融工具的市场规模、收益性和流动性,决定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再通过评估各类资产的流动性和收益性利差,确定不同期限类别资产的具体资产配置比例。
(5)流动性管理策略
在满足基金投资人申购、赎回的资金需求前提下,通过基金资产安排(包括现金库存、资产变现、剩余期限管理或以其他措施),在保持基金资产高流动性的前提下,确保基金的稳定收益。
(6)无风险套利策略
无风险套利策略包括:
跨市场套利策略:根据各细分短期金融工具的流动性和收益特征,动态调整基金资产在各个细分市场之间的配置比例。
跨品种套利策略:根据各细分市场中不同品种的风险参数、流动性补偿和收益特征,动态调整不同期限结构品种的配置比例。
(7)滚动配置策略
根据具体投资品种的市场特性,采用持续滚动投资的方法,以提高基金资产的整体持续的变现能力。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税后活期期存款利率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高流动性、低风险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都低于股票、债券和混合型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1月1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3年12月31日(“报告期末”),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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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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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为报告期内每日的融资余额的合计数,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日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2)报告期内本基金每日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均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3.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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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均未超过180天。
(2)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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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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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附息债券的成本包括债券面值和折溢价,贴现式债券的成本包括债券投资成本和内在应收利息。
5.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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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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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采用固定份额净值,基金份额账面净值始终保持为1.00人民币元。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收益或损失。
(2)若本报告期内货币市场基金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应声明本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该类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其摊余成本总计在每个交易日均未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3)声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4)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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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历史各时间段收益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嘉实货币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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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货币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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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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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嘉实货币A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5年3月18日至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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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嘉实货币B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年12月17日至2013年12月31日)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3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第十五节(二、投资范围和八、投资限制)的规定:(1)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180天;(2)投资于同一公司发行的短期企业债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3)存放在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存放在不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4)除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外,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5)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十三、费用概览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33%年费率计提。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为基数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为基数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与基金运作有关的其他费用
主要包括投资交易费用、基金信息披露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该等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基金转换费
本基金的转换费率按照如下方式收取:
①由嘉实货币转出至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嘉实债券、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主题混合、嘉实策略混合、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嘉实多元债券A、嘉实量化阿尔法股票、嘉实回报混合、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联接、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嘉实信用债券、嘉实周期优选股票、嘉实中创400ETF联接、嘉实优化红利股票、嘉实纯债债券A、嘉实中证500ETF联接、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混合,转换费率均为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
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1+转换费率)+M
转换费用=(转出份额×转出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率/(1+转换费率)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M为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②由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嘉实债券、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主题混合、嘉实策略混合、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嘉实多元债券A、嘉实量化阿尔法股票、嘉实回报混合、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联接、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嘉实信用债券、嘉实周期优选股票、嘉实中创400ETF联接、嘉实优化红利股票、嘉实纯债债券A/C、嘉实中证500ETF联接、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混合转出至嘉实货币,转换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的适用赎回费率。
其中赎回费的25%归入转出基金资产(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基金和嘉实纯债债券C除外);根据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基金合同的约定,该基金的赎回费全部归入该基金资产(注:在运作期和间歇期,该基金按不同的方式收取赎回费);根据嘉实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于持有期限少于30日的C类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③嘉实货币与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多元债券B、嘉实安心货币互换时,嘉实货币转出至嘉实稳固收益债券时,无转换费用。
注:自2011年1月7日起嘉实增长混合暂停转入业务;自2011年1月7日起嘉实策略混合暂停转入业务;自2013年8月2日起,嘉实信用债券A、嘉实信用债券C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或转入、定投)不超过100万元;2014年1月9日起,嘉实研究精选股票暂停转换转入业务;2014年3月12日起,嘉实货币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或转入、定投)不超过100万元;2014年3月12日起,嘉实安心货币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或转入、定投)不超过100万元。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
(2)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对于由B类降级为A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基金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率。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对于由A类升级为B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基金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达到B类条件的开放日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享受B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率。各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划出,经注册登记机构分别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
(3)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列支。
(二)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三)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基金转换费和基金销售服务费,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告。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情况,对2005年3月4 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
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3.“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4.“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新增数米基金、天天基金、广州农商行、长量基金、汉口银行为本基金代销机构,更新了相关代销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联系人信息。
5.“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根据相关公告,降低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办理嘉实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的单笔最低要求。
6.“十、基金的转换”部分:更新了基金转换的相关内容。
7.“十二、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内容。
8.“十三、基金的业绩”部分:将基金业绩更新至2013年四季度末。
9.“二十六、其他应披露的事项”部分:增加了2013年9月18日至2014年3月18日本基金临时公告事项列表。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