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陶亚东、廖智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理由是:
陶亚东董事:对公司历史情况不熟悉、对重整完全不了解。
廖智董事:未参与公司经营,以及公司没有沟通交流,对情况不了解。
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郝立华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于鑫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于鑫 |
公司负责人郝立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于鑫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5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总资产 | 1,434,171,557.83 | 1,488,991,161.91 | 1,488,991,161.91 | -3.6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4,266,191.08 | -34,238,494.90 | -34,238,494.90 | 不适用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817,544.75 | 27,901,221.77 | 27,901,221.77 | -217.62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1,019,417.49 | 不适用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027,696.18 | 34,016,149.23 | 10,406,849.23 | -129.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9,718,405.70 | -3,240,739.79 | -26,850,039.79 | 不适用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63 | 0.0212 | 0.0065 | -129.7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63 | 0.0212 | 0.0065 | -129.72 |
单位:股
股东总数 | 96,754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西宁市国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3.465 | 375,875,948 | 359,300,948 | 冻结375,875,948 |
陈高琪 | 境内自然人 | 2.694 | 43,146,000 | 43,146,000 | 冻结43,146,000 |
张邻 | 境内自然人 | 0.962 | 15,410,832 | 15,410,832 | 冻结15,410,832 |
方晓玲 | 境内自然人 | 0.377 | 6,046,100 |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未知 | 0.357 | 5,723,995 | ||
北京盛鸿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 未知 | 0.330 | 5,280,000 | ||
李冬梅 | 0.310 | 4,967,587 | |||
李苏 | 0.287 | 4,600,000 | |||
林惠珠 | 0.278 | 4,449,046 | |||
周瑞唐 | 0.274 | 4,394,338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西宁市国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6,57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方晓玲 | 6,046,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5,723,995 | 人民币普通股 | ||
北京盛鸿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 5,2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李冬梅 | 4,967,587 | 人民币普通股 | ||
李苏 | 4,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林惠珠 | 4,449,046 | 人民币普通股 | ||
周瑞唐 | 4,394,338 | 人民币普通股 | ||
戴秀萍 | 4,367,839 | 人民币普通股 | ||
田会杰 | 4,335,428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无法获知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原因是本期子公司西宁贤成节能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期初减少原因是本期支付以前年度职工薪酬所致。
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减少原因是本期应交增值税留抵税额增加所致。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期末较期初增加原因是本期子公司西宁贤成节能实现营业收入及结转营业成本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原因是本期支付中介机构费用等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原因是本期无利息支出。
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原因是上年同期子公司股权拍卖形成投资收益。
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原因是本期子公司支付税收滞纳金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原因是本期子公司西宁贤成节能计提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目前仍处于《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公司每周均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披露重整进展公告,详情请查询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郝立华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