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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14-21号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医药”、“本公司”、“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2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送达方式发给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14-22)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3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原条款为:

    第一百五十八条 利润分配的条件 (二)现金分红的条件与比例: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分配股利,具体每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年度盈利情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拟修订为:

    第一百五十八条 利润分配的条件 (二)现金分红的条件与比例:现金分红的条件与比例: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分配股利,具体每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年度盈利情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的议案》;

    因个人原因,杨骁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且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谨向杨骁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经公司董事长李国军先生提名,聘任任秀文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14-23)

    四、《关于聘请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任秀文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聘任杨乐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14-24)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任秀文,女,1983年出生,本科,历任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信息部副经理,现任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经理。

    经核查,任秀文女士未持有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秀文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相关规章制度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23-67525366 传真:023-67525300 电子邮箱:zqb@pku-hc.com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19楼 邮政编码:401121

    杨乐,男,1983年出生,本科,历任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信息部投资专员、证券事务专员,现任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主管。

    经核查,杨乐先生未持有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杨乐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相关规章制度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23-67525366 传真:023-67525300 电子邮箱:zqb@pku-hc.com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19楼 邮政编码:401121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14-24号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一四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议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的投票时间为2014年5月15日15:00至2014年5月16日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2014年5月1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二)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12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18楼未名湖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投票表决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互联网投票系统或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七)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4年5月1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2014-2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外还应包括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说明、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并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二)登记时间:

    2014年5月1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5:00。

    2014年5月1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5: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杨乐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19楼

    邮政编码:401121

    电 话:023-67525366

    传 真:023-67525300

    四、公司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1、投票代码:360788;投票简称:北医投票 。

    2、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输入证券代码360788;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1.00元,选择投票的议案。申报价格与议案序号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00元

    (4))输入委托股数:输入“委托股数”表达表决意见,委托股数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 股
    反对2 股
    弃权3 股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的半日方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5月15日15:00至2014年5月16日15:00的任意时间。

    (三)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指示: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注:委托人请对每一表决事项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回避并在相应的栏中填写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上述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二〇一四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14-23号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

    及新聘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杨骁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杨骁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且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杨骁先生之辞职申请在公司董事会聘任新任董事会秘书后生效。公司董事会谨向杨骁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长李国军先生提名,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任秀文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任秀文,女,1983年出生,本科,历任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信息部副经理,现任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经理。经核查,任秀文女士未持有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秀文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相关规章制度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