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局、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局会议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姓名 | 李光宁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何玉冰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何玉冰 |
公司负责人李光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玉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玉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49,135,559,183.42 | 43,728,167,241.85 | 12.3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6,388,294,310.48 | 6,382,322,851.55 | 0.09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4,457,613.78 | -36,818,930.37 | -1,188.62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522,573,118.08 | 1,315,759,442.29 | -60.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495,023.41 | 86,682,699.56 | -93.6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0,563,614.10 | 86,463,103.18 | -87.7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0900 | 1.3000 | 减少1.21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11 | -90.9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11 | -90.91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 | 60,723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1.91 | 179,055,046 | 0 | 质押87,931,500 |
蔡华波 | 未知 | 1.60 | 13,084,932 | 0 | |
珠海华发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48 | 12,068,524 | 0 | 质押6,034,241 |
珠海华发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48 | 12,068,518 | 0 | 质押6,034,259 |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浦江之星119号证券投资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 | 未知 | 1.21 | 9,852,546 | 0 | |
江苏橡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未知 | 0.92 | 7,500,000 | 0 | |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浦江之星118号证券投资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 | 未知 | 0.83 | 6,815,076 | 0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合 | 未知 | 0.82 | 6,700,000 | 0 | |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华泰组合 | 未知 | 0.73 | 5,995,966 | 0 | |
张忠刚 | 未知 | 0.65 | 5,303,118 | 0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 | 179,055,046 | 人民币普通股179,055,046 |
蔡华波 | 13,084,932 | 人民币普通股13,084,932 |
珠海华发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12,068,524 | 人民币普通股12,068,524 |
珠海华发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12,068,518 | 人民币普通股12,068,518 |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浦江之星119号证券投资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 | 9,852,546 | 人民币普通股9,852,546 |
江苏橡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7,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7,500,000 |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浦江之星118号证券投资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 | 6,815,076 | 人民币普通股6,815,076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合 | 6,7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6,700,000 |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华泰组合 | 5,995,966 | 人民币普通股5,995,966 |
张忠刚 | 5,303,118 | 人民币普通股5,303,118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已知第一大股东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华发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及珠海华发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与其他流通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流通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也未知其他流通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增减率 | 变动原因 |
应收账款 | 3,453,725.34 | 5,856,104.10 | -41.02% | 广告收入本期收回上期的应收账款 |
预付款项 | 10,377,296,428.56 | 6,136,019,715.04 | 69.12% | 主要系本期新购置土地,预付的土地出让金增加所致。 |
短期借款 | 2,661,900,000.00 | 946,900,000.00 | 181.12% | 流动资金借款增加所致 |
应付票据 | 0.00 | 9,612,476.38 | -100.00% | 票据到期支付 |
应交税费 | -427,958,092.23 | -80,341,448.65 | -432.67% | 其原因主要是税费支付增加 |
应付股利 | 24,699.45 | 493,989.00 | -95.00% | 支付股利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6,043,600,000.00 | 7,183,400,000.00 | 123.34% | 长期借款中在一年内到期的借款增加所致 |
长期借款 | 7,998,230,000.00 | 12,848,330,000.00 | -37.75% | 主要原因系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示所致 |
项目 | 本期数(1-3月) | 上年同期(1-3月) | ||
营业收入 | 522,573,118.08 | 1,315,759,442.29 | -60.28% | 主要原因系当期交楼面积减少所致 |
营业成本 | 286,686,907.75 | 881,400,890.11 | -67.47% | 主要原因系当期交楼面积减少所致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62,168,566.83 | 176,843,790.79 | -64.85% | 本期结转楼宇减少所致 |
资产减值损失 | 8,490,874.53 | 2,320,068.34 | 265.98% | 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
营业外收入 | 2,266,950.30 | 1,626,278.00 | 39.40% | 主要原因系本期违约收入增加所致 |
营业外支出 | 7,649,314.58 | 51,134.61 | 14859.17% | 主要原因系本期捐赠支出增加所致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495,023.41 | 86,682,699.56 | -93.66% | 主要原因系当期交楼面积减少所致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4,457,613.78 | -36,818,930.37 | -1188.62% | 税费支付增加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89,890,226.67 | -2,074,647,461.27 | -183.90% | 投资支出增加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28,794,622.39 | 3,593,339,100.57 | 42.73% | 银行贷款增加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华发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珠海华发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除满足中国证监会在《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要求的条件外,只有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才可以挂牌出售所持有的股份:(1) 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满36个月;(2)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当且仅当出现连续5个交易日公司二级市场股票收盘均价达到或超过截止2005年6月18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二级市场股票的收盘均价6.41元上浮50%即9.62元后。 | 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的事项 |
其他承诺 | 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出具以下承诺:华发集团及华发集团下属企业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建设控股有限公司在未来十字门商务区开发过程中,若取得任何可能与本公司所从事的房地产开发业务形成竞争的项目或土地使用权,华发集团会将该等项目或土地使用权通过托管、合作方式交由本公司开发或以本公司为主开发,或按照国有资产转让的相关规定将该项目进行对外转让。 华发集团再次重申,将一如既往的支持本公司的业务发展,严格履行此前对本公司所作出的全部承诺,避免与本公司所从事的业务发生同业竞争。如因华发集团违反上述及此前所作出承诺而导致本公司或本公司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华发集团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的事项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光宁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