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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姓名李远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李颖翠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刘莹

    公司负责人李远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颖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莹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1.5 其他

    本公司2014年一季报涉及上年同期数的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根据 2013年11月13日公司澄清公告(编号:2013-056号)所述,公司2013年年报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定,并根据根据本公司2012年12月19日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收购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及本公司与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统众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统众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参股公司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95.15%的股权转让给本公司,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12,400.47万元,本公司于2012年12月支付股权转让款6500万元,并办理完成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工商变更手续。

    上述股权收购完成后,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河种业公司)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公司与塔河种业公司在合并前后均受统众公司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因此本公司对塔河种业公司的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同一控制的最终控制人为统众公司。

    本公司2013年1月开始拥有塔河种业公司的人事任免权、财务及经营决策权,能够实现对塔河种业公司的实质控制,故自2013年1月1日将塔河种业公司纳入本公司2013年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会计准则讲解(2010)》的相关规定,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应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体现在其合并财务报表上,即由合并后形成的母子公司构成的报告主体,无论是其资产规模还是其经营成果都应持续计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无论该项合并发生在报告期的任一时点,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均反映的是由母子公司构成的报告主体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实现的损益及现金流量情况,相应地,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留存收益项目,应当反映母子公司如果一直作为一个整体运行至合并日应实现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情况;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

    本公司本期报告涉及上年同期数的改变也是遵循这一原则对2013年一季报涉及的同期财务数据进行更正的。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1,715,795,400.151,911,995,017.76-10.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12,481,226.17409,008,970.300.85
     年初至报告期末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1,558,639.96-5,657,793.15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末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164,693,309.67133,188,743.3223.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72,255.8710,573,780.05-67.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09,723.8810,422,367.03-74.9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210.66减少0.45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0.03-66.67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51,318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总数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50.79163,050,000 
    潘倩如未知0.27875,274 
    赖元林未知0.26837,869 未知
    何翠琼未知0.25815,453 
    缪松芬未知0.18566,328 
    鲁雪松未知0.17544,628 
    邓星林未知0.13430,000 未知
    王宏国未知0.13424,000 未知
    李序霞未知0.13404,800 未知
    高杰未知0.12369,300 未知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163,050,000人民币普通股163,050,000
    潘倩如875,274人民币普通股875,274
    赖元林837,869人民币普通股837,869
    何翠琼815,453人民币普通股815,453
    缪松芬566,328人民币普通股566,328
    鲁雪松544,628人民币普通股544,628
    邓星林430,000人民币普通股430,000
    王宏国424,000人民币普通股424,000
    李序霞404,800人民币普通股404,800
    高杰369,300人民币普通股369,3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期末余额(元)年初余额(元)变动幅度
    货币资金72,267,537.56297,856,896.43-75.74%
    应收票据15,351,930.0744,907,097.90-65.81%
    应收账款135,398,962.2995,836,441.0741.28%
    预收款项19,389,520.5034,515,740.01-43.82%
    应交税费-37,644,630.85-6,877,219.47447.3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58,106.0687,966,257.22-99.59%
    项目本期金额(元)上期金额(元)变动幅度
    营业成本122,273,639.9191,067,131.7534.27%
    营业税金及附加37,241.76109,496.31-65.99%
    资产减值损失10,169,003.731,980,894.00413.35%
    投资收益29,446.12124,887.66-76.42%
    营业利润-3,868,586.923,443,085.78-212.36%
    营业外收入1,659,738.451,085,606.9952.89%
    营业外支出584,399.11934,193.97-37.44%
    所得税费用01,060,466.92-10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1,558,639.96-5,657,793.152048.5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12,298.66-30,646,048.11-98.3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3,518,420.25-206,102,938.25-49.77%

    1、 货币资金减少主要是归还了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到期的长期借款)及塔河种业兑现。

    2、 应收票据减少是票据承兑期到期回款。

    3、 应收账款增加主是塔河种业应收货款增大所致。

    4、 预收账款减少是阳光商贸及塔河种业公司收入确认所致。

    5、 应交税费下降主要是甘草及阳光商贸收购原料使进项税抵扣增加而致。

    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是归还了银行。

    7、 营业成本增加是随营业收入比同期增加而增长。

    8、 营业税金及附加比去年同期少是因产成品销售市场价格低,产成品库存大,进项税未抵扣完的原因。

    9、 资产减值增加是因企业应收账款随账龄增加,减值计提比例增加的原因。

    10、投资收益减少主要是联营企业效益下降原因所致。

    11、营业利润及利润总额减少是减值计提的原因。

    12、营业外收入增加是政府补助及处理了部分生物资产收益。

    13、营业收支出减少是去年处理了部分非流动资产损失。

    14、盈利企业多为享受免征所得税优惠政策,因此所得税本季没有。

    1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系本季销售回款减少,同时增大原料及生产材料的采购。

    1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是由于根据公司的投资计划,本季未安排重大投资。

    1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是由于公司减少了银行贷款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3年9月2日召开的五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项,并经2013年10月11日召开的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目前,公司正组织相关中介机构进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工作。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正常。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正在履行的承诺事项详见2014年2月13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关于公司及公司股东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14-012号)。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远晨

    201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