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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泰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4-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218版)

    (3)在成长股票池范围内,本基金利用价值评估分析,形成可投资的股票组合。价值评估分析主要运用国际化视野,采用专业的估值模型,合理使用估值指标,选择其中价值被低估的公司。具体采用的方法包括PEG、市盈率法、市净率法、市销率、EV/EBITDA、股息贴现模型等方法。基金管理人将综合运用PEG、PE、PB、PS等估值指标,以在相对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寻找合理的、可持续增长的企业。

    (4)实地调研:对于本基金计划重点投资的上市公司,公司投资研究团队将实地调研上市公司,深入分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如企业模式、管理团队能力,以及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数据的真实性等。为了保证实地调研的准确性,投资研究团队还将通过上市公司的上游供货商、下游客户、竞争对手和业务合作伙伴,以及税务、海关等行政管理部门对调研结论进行核实。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投资主要以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中短期的经济周期、宏观政策方向及收益率曲线分析,通过收益率曲线配置等方法,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管理。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主动进行权证投资。基金权证投资将以价值分析为基础,在采用数量化模型分析其合理定价的基础上,把握市场的短期波动,进行积极操作,追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稳健的超额收益。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控制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

    (1)考虑标的股票合理价值、标的股票价格、行权价格、行权时间、行权方式、股价历史与预期波动率和无风险收益率等要素,估计权证合理价值;

    (2)计算权证合理价值与其市场价格间的差幅以及权证合理价值对定价参数的敏感性,为权证的具体操作提供依据。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

    (1)时机选择策略

    根据本基金对经济周期运行不同阶段的预测和对市场情绪、估值指标的跟踪分析,决定是否对投资组合进行套期保值以及套期保值的现货标的及其比例。

    (2)期货合约选择和头寸选择策略

    在套期保值的现货标的确认之后,根据期货合约的基差水平、流动性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期货合约;运用多种量化模型计算套期保值所需的期货合约头寸;对套期保值的现货标的Beta值进行动态的跟踪,动态的调整套期保值的期货头寸。

    (3)展期策略

    当套期保值的时间较长时,需要对期货合约进行展期。理论上,不同交割时间的期货合约价差是一个确定值;现实中,价差是不断波动的。本基金将动态的跟踪不同交割时间的期货合约的价差,选择合适的交易时机进行展仓。

    (4)保证金管理

    本基金将根据套期保值的时间、现货标的的波动性动态地计算所需的结算准备金,避免因保证金不足被迫平仓导致的套保失败。

    (5)投资组合管理策略

    本基金建仓时,将根据市场环境,运用股指期货管理建仓成本。

    本基金出现较大申购赎回时,将运用股指期货管理组合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将建立股指期货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股指期货的投资审批事项,同时针对股指期货交易制定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等制度并报董事会批准。

    未来,随着中国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

    九、业绩比较基准

    业绩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20%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在综合考虑了基金股票组合的构建、投资标的以及市场上可得的股票指数的编制方法后,本基金选择市场认同度较高并且作为股指期货标的的沪深300指数作为本基金股票组合的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成份股选自沪深两个证券市场,覆盖了大部分流通市值,为中国A股市场中代表性强、流动性高的主流投资股票,能够反映A股市场总体发展趋势。债券组合的业绩基准则采用了中证综合债券指数,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是综合反映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行票据及短期融资券整体走势的跨市场债券指数,该指数旨在更全面地反映我国债券市场的整体价格变动趋势,具有较强的市场代表性。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业绩基准的指数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的风险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1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2013年12月31日。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46,055,890.8488.49
     其中:股票46,055,890.8488.49
    2固定收益投资--
     其中: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
    3金融衍生品投资--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5,925,937.3411.39
    6其他各项资产65,176.930.13
    7合计52,047,005.11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农、林、牧、渔业1,445,400.002.79
    B采矿业--
    C制造业22,196,482.2342.84
    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4,243,279.568.19
    E建筑业3,527,156.756.81
    F批发和零售业7,475,550.0014.43
    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H住宿和餐饮业--
    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339,105.902.58
    J金融业--
    K房地产业--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299,400.008.30
    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529,516.402.95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P教育--
    Q卫生和社会工作--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S综合--
     合计46,055,890.8488.89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600335国机汽车350,0004,546,500.008.77
    2300058蓝色光标83,0004,299,400.008.30
    3300147香雪制药200,0003,720,000.007.18
    4300197铁汉生态85,0712,318,184.754.47
    5600292中电远达85,0002,200,650.004.25
    6600887伊利股份50,0001,954,000.003.77
    7601933永辉超市145,0001,927,050.003.72
    8600401海润光伏219,9731,724,588.323.33
    9002540亚太科技168,0001,676,640.003.24
    10600079人福医药58,0001,644,300.003.17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若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有选择地投资于股指期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

    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选择,谨慎进行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法律法规对于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另有规定的,本基金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能投资于国债期货。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况。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16,316.73
    2应收证券清算款-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1,359.51
    5应收申购款47,500.69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65,176.93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3年12月31日,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守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阶段净值增长率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2012年3月20日至2012年12月31日-3.20%0.92%-2.48%0.96%-0.72%-0.04%
    2013年度26.24%1.52%-5.90%1.12%32.14%0.40%
    2012年3月20日至2013年12月31日22.20%1.29%-8.23%1.05%30.43%0.24%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方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13年11月2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更新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

    2、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中的相关信息;

    3、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中的相关信息;

    4、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中的相关信息;

    5、更新了“八、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中的相关信息;

    6、更新了“九、基金的投资”中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数据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

    7、更新了“十、基金的业绩”,数据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

    8、更新了“二十、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中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及邮编信息;

    9、更新了“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中的相关信息;

    10、更新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的事项”,披露了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披露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上述内容仅为本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详细资料须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的内容为准。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可登录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fund.com。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