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合伙制往何处去
⊙本报记者 王诚诚
在以“人”合而非以“资”和的私募界,合伙与散伙往往只有一步之遥。
我国的公私募基金往往采用公司制的模式。与普通的股份制公司按照出资比例界定权责不同,在私募很难单纯的将个人贡献按照出资额度衡量。这直接造成,无论在熊市还是牛市,私募分家的新闻总是不绝于耳。
在创势翔内讧之前,让人印象最深的一次高调分家是从容投资的吕俊与姜广策。在那次微博高调“秀”内讧的过程中,我们同样看到了所谓的“老鼠仓”以及基金经理在公司之外代客理财的“狗血剧情”。而在牛市中,像银帆投资、新价值等公司的基金经理,在度过短暂蜜月期后,与老东家和平“分手”,选择“单飞”的,也不鲜见。
为何私募基金总是一闪难容二虎?除了私募创始人多为市场投资出身,在公司治理、内部运营水平有待提升外,与私募行业的个人贡献难以确定也不无关系。
记者了解到,目前问题丛生的私募主要面临几类问题:在创始人引入基金经理,后者不持股的公司,基金经理一般就所管理资产的收益与公司进行五五分成。在牛市,如果明星基金经理一炮走红,能够自己募集到资金,显然更有动力自立门户。而在熊市中,那些拿着高额薪水的业界牛人或是明星大佬,如果业绩不佳,未能够给持有人创造相匹配的收益,与雇主的个人恩怨甚至是道德瑕疵便会无限放大。
而在那些多人持有股权的私募公司中,虽然利益共享实现了公募基金“梦寐以求”的激励机制。但是由于个人投资能力在千变万化的市场面前并非一劳永逸,如非知根知底、志同道合,事先约定的持股比例很难经受得了市场的考验。一旦后市出现极端情况,此前按照股权比例约定的话语权、权责认定便会产生分歧。
此次创势翔事件中,之所以会出现广州与深圳两家创势翔,也与创势翔不恰当的分散股权有关。
按照黄平的表述,之所以成立深圳创势翔是因为“希望成为一个‘平台型’公司走合伙人制发展的策略:以广州创势翔团队为执行合伙人,再通过合伙的方式引进‘民间高手’们成立其他的公司。”
抛却个中是非曲直,单从黄平创办公司思路来看,引入民间高手,顾名思义就是邀请投资能力与其不相上下的人士入伙。然而,若非对双方的能力能够始终形成互补,能够在日后合作中相互取长补短,各取所需,即使对公司愿景达成一致,也很难日后在波诡云谲的市场上始终携手相伴。
纵观那些在目前市场状况下成立时间较长、管理规模较大又相对稳定的公司,往往都是采用的实际操盘人与公司实际拥有者为同一人的集权模式。敢死队出身的徐翔是出了名的“一言堂”。2010年成立泽熙投资以来,徐翔一直坚持所有资金自己操盘,公司只雇佣研究人员,没有其他基金经理。
沪上另外一家管理百亿规模的私募也是,上百亿的资产管理规模基本上只由创始人一人管理。虽然部下总是如走马灯似的频频更换,但是公司内部管理、品牌形象相对较为稳健。
虽有个别公司股权相对分散,但是持股人之间投资能力或有悬殊,或在不同层面如投资与销售形成互补。不会在公司贡献上有太多争议。
在与姜广策分道扬镳多年之后,从容投资的吕俊有次在公开场合坦言,回顾成立公司成立几年来,管理方面最大的收获就是:扁平化、集中化。
对于那些以市场投资见长,管理经验、公司治理相对欠缺的基金经理管理者而言,如何补足自己在管理方面的短板固然重要。但对于还处于初创期的私募来说,吕俊的这六个字,或许是最现实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