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关联方及本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718 证券简称:苏宁环球 公告编号:2014-017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关联方及本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2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关联方及本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2007年度非公开发行中作出的承诺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要求如下:
1、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通过出售南京苏宁门窗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门窗”)股权给第三方的方式,减少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2、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苏宁环球集团控股的南京苏浦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浦建设”)可能在建筑施工方面与公司存在关联销售业务,苏宁环球集团承诺在苏浦建设前期项目结算完毕,完善相关资质后,尽快将持有的苏浦建设100%股权转让给上市公司,届时该等关联交易也将随之减少。
3、在佛手湖度假村项目开发完毕前,若有可能将相关未开发土地的用地性质由商业、旅游、综合变更为住宅用地,则苏宁环球集团将促使其尽快办理相关用地性质变更手续,并在完成相关手续后将佛手湖度假村的股权按市场公允价值转让给苏宁环球。
上述承诺无明确的履约方式或时限,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
二、承诺履行情况进展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和吉林证监局《关于开展吉林辖区上市公司“清理规范承诺履行”专项工作的通知》(吉证监发〔2014〕23号)的要求,须对上述承诺的内容重新规范。
公司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就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均为控股股东苏宁环球集团有限公司在公司2007年度非公开发行中做出的承诺)与控股股东进行了协商,确认相关承诺已无法履行或履行承诺将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公司控股股东申请豁免上述承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2013年4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控股股东履行承诺事项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