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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二○一三年度股东大会临时预案暨召开二○一三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014-05-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国远洋 编号:临2014-020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二○一三年度股东大会临时预案暨召开二○一三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远集团”)的书面提案,鉴于原提名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宋大伟先生根据工作需要,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中远集团建议将《关于委任傅向阳先生担任中国远洋股东代表监事之预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将于2014年5月20日召开的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公司董事会经过审查后认为,中远集团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提出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项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3 年度股东大会作为普通决议案进行审议。

      《关于委任傅向阳先生担任中国远洋股东代表监事之预案》的主要内容为:根据工作需要,原提名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宋大伟先生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宋大伟先生已确认与董事会、监事会及公司之间并无意见分歧,并且没有其他有关事项需要提请股东注意。公司对宋大伟先生在第三届监事会任职期为公司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感谢!为保证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人员构成和决策需要,经征得傅向阳先生同意,控股股东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提名傅向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现将《关于委任傅向阳先生担任中国远洋股东代表监事之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傅先生,47岁,现任中远总公司董事、工会主席(二零一一年起任职)。曾任上海远洋干部部副部长,中远集运人事部副总经理,上远实业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中远总公司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党组工作部部长、直属党委副书记、团委书记,中国远洋企业文化部部长等职。傅向阳先生具有20多年的航运业经验,企业管理经验丰富。傅向阳先生毕业于复旦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和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经济师。

      鉴于上述情况,现将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重新通知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 年5 月20 日(星期二)上午10 时

      ●股权登记日:2014 年4 月18 日(星期五)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中国远洋201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 年5 月20 日(星期二)上午10 时

      4.会议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会议中心、香港皇后大道中183号中远大厦47楼会议室

      6.股权登记日:2014 年4 月18 日(星期五)

      二、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普通决议案:

      (1)审议《中国远洋2013年度董事会报告》之预案。

      (2)审议《中国远洋2013年度监事会报告》之预案。

      (3)审议以中国会计准则及香港会计准则分别编制的中国远洋2013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之预案。

      (4)审议中国远洋2013年度利润分配之预案。

      (5)审议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4年度境内审计师,以及续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14年度境外审计师之预案。

      (6)审议中国远洋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人选提名之预案。

      6.1审议重新委任马泽华先生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之预案。

      6.2审议重新委任李云鹏先生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之预案。

      6.3审议重新委任孙月英女士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之预案。

      6.4审议重新委任孙家康先生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之预案。

      6.5审议重新委任叶伟龙先生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之预案。

      6.6审议委任王宇航先生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之预案。

      6.7审议重新委任姜立军先生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之预案。

      6.8审议重新委任范徐丽泰女士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之预案。

      6.9审议重新委任邝志强先生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之预案。

      6.10审议重新委任鲍毅先生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之预案。

      6.11审议委任杨良宜先生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之预案。

      (7)审议中国远洋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人选提名之预案。

      7.1审议重新委任宋大伟先生担任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之预案。

      7.2审议委任马建华先生担任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之预案。

      7.3审议重新委任孟焰先生担任本公司独立监事之预案。

      7.4审议委任张建平先生担任本公司独立监事之预案。

      (8)审议中国远洋第四届董事、监事薪酬之预案。

      (9)审议委任傅向阳先生担任中国远洋股东代表监事之预案。

      2.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有关上述预案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公告的《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其中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议题6、议题7和议题9将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表决(其中,议题9将与议题7.1-7.4一并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表决),具体投票方法以会议现场发放的表决票说明为准。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截至2013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4 年4 月18 日(星期五)A股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和于2014 年4 月17 日(星期四)H股交易结束后名列在本公司H股股东登记册的本公司H股持有人;

      2. 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1);

      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 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代表、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有权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有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原拟审议议案股东授权相关事宜的股东登记时间:

      2014 年5 月5 日(星期一) 9:00-11:00,14:30-16:30

      (注:以传真形式登记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3.登记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十一层1135室 如以传真方式登记,请传真至:010-66492211

      4.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 邓杨、郭婧

      电 话: 010-66492992、66492215

      传 真: 010-66492211

      2.其他事项

      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