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公告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天津海运 天海B 编号:临2014-026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已于2014年4月30日发布了2013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14年5月6日(星期二)下午14:00-16:00点举行2013年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将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进行,投资者可以登陆“天津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dqhd/tianjin/)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本公司董事兼总裁陈雪峰、财务总监王德一、董事会秘书张延波。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五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天津海运 天海B 编号:临2014-027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第四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于2014年4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10人,实际出席10人(其中:亲自出席10人,委托他人出席0人,缺席0人)。
(三)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玕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与思维财富国际有限公司签订股权委托管理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黄玕、刘军春、李小龙、陈雪峰、桂海鸿、骆志鹏6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为避免未来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问题,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与思维财富国际有限公司签订《股权委托管理协议》,本公司每年收取托管费用50万元(详细内容请参阅临2014-029号公告)。
(二)《关于与大新华油轮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黄玕、刘军春、李小龙、陈雪峰、桂海鸿、骆志鹏6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为避免未来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问题,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与大新华油轮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本公司每年收取托管费用100万元(详细内容请参阅临2014-030号公告)。
以上特此公告,并提醒投资者注意。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天津海运 天海B 编号:临2014-028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第十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于2014年4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其中:亲自出席3人,委托他人出席0人,缺席0人)。
(三)本次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文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与思维财富国际有限公司签订股权委托管理协议的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临2014-029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与大新华油轮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的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临2014-030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特此公告。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天津海运 天海B 编号:临2014-029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托管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不存在重大风险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避免未来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问题,本公司拟与思维财富国际有限公司签订《股权委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思维财富国际有限公司拥有的大新华油轮有限公司80%的股权。
因思维财富国际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本次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思维财富国际有限公司是一家在英属维尔京群岛(BVI)合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已发行股本40,000,001美元,主要通过控股子公司大新华油轮有限公司从事原油运输业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大新华油轮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7日在新加坡注册成立,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其中,思维财富国际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80%。截止2013年底,大新华油轮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54亿美元,净资产为6055万美元;2013年营业收入为5223万美元,净利润为384万美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协议主体
甲方:思维财富国际有限公司(委托方)
乙方: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受托方)
(二)委托管理标的
大新华油轮有限公司80%股权
(三)委托管理主要内容
甲方就目标股权委托乙方行使甲方所享有的一切股东权利和权力,但下列事项除外:目标股权的收益权、处分权;目标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注册资本的变更以及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申请破产、解散和清算;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自行或促使目标公司修改目标公司章程。
(四)托管费用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商议确定托管费用为每年人民币50万元。实际托管期间不满一年的,托管费用应按照上述标准根据实际托管月份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托管费用按一个月计算。甲方应于每年度的公历3月31日之前将上一年度的托管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托管期限
托管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以下较早日期时止:(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满三年;(2)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再从事原油运输业务。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解决未来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和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4 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思维财富国际有限公司签订股权委托管理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就上述关联交易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黄玕、刘军春、李小龙、陈雪峰、桂海鸿、骆志鹏、6 名董事进行了回避,其他 4 名非关联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4票,占100%;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在进行事前审核后,鉴于本次关联交易本公司只向思维财富国际有限公司收取股权托管费用,不对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受托管理有利于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综上,我们同意本次交易。
监事会发表意见:本公司与思维财富国际有限公司签订《股权委托管理协议》,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对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产生影响,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在表决本案时关联董事已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据此我们同意本次交易。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公司在收取托管费用的同时,不对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未来的业务转型,有利于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与思维财富国际有限公司签订股权委托管理协议的议案》。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天津海运 天海B 编号:临2014-030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托管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不存在重大风险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避免未来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问题,本公司拟与大新华油轮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受托经营大新华油轮有限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项。
因大新华油轮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本次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大新华油轮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7日在新加坡注册成立,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思维财富国际有限公司持有其80%股权,主要从事原油运输业务。截止2013年底,大新华油轮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54亿美元,净资产为6055万美元;2013年营业收入为5223万美元,净利润为384万美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协议主体
甲方:大新华油轮有限公司 (委托方)
乙方: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受托方)
注册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华盈大厦803
(二)委托管理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的资产、负债、人员、业务等日常经营事项行使管理权。乙方依据本协议的约定享有对甲方的经营管理权,即通过自身或委托代表行使与委托事项相关的经营管理权。
(三)托管费用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商议确定托管费用为每年人民币100万元。实际托管期间不满一年的,托管费用应按照上述标准根据实际托管月份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托管费用按一个月计算。甲方应于每年度的公历3月31日之前将上一年度的托管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托管期限
托管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以下较早日期时止:(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满三年;(2)甲方及其子公司不再从事原油运输业务。.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避免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后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问题,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和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4 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大新华油轮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就上述关联交易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黄玕、刘军春、李小龙、陈雪峰、桂海鸿、骆志鹏、6 名董事进行了回避,其他 4 名非关联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4票,占100%;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在进行事前审核后,鉴于本次关联交易本公司只向大新华油轮有限公司收取委托经营管理费用,不对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受托管理有利于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综上,我们同意本次交易。
监事会发表意见:本公司与大新华油轮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对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产生影响,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在表决本案时关联董事已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据此我们同意本次交易。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公司在收取委托经营管理费用的同时,不对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未来的业务转型,有利于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与大新华油轮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的议案》。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