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5-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能源 公告编号:2014-045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4月30日(星期三)上午9:30;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9号金隅大厦F15A一号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299,616,348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62.19 |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田继生先生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7名在任董事、3名在任监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 | 关于拟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1,299,616,348 | 100 | 0 | 0 | 0 | 0 | 是 |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公司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全过程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陆彤彤律师、燕学善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亿利能源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