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临2014-018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4年4月30日收到控股股东赵美光先生的通知,赵美光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赵美光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5,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283,302,301股的19.41%)质押给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其个人融资提供担保;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4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质押登记证明》;质押期限自2014年4月28日至质权人向中登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解除质押为止。
二、赵美光先生累计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赵美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6,066,250 股,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44%。截止至本公告之日,赵美光先生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00,000,000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4.28%,占公司总股本的 35.30%。
三、风险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赵美光先生以其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5,000,000股为其个人融资提供质押担保,若其未完全履行相关融资合同的债务,这部分股份存在被处置的可能,进而影响公司的股权结构。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临2014-019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情况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8月30日,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批复》文件(证监许可[2013]1142号),中国证监会核准了公司全资子公司赤峰吉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吉隆矿业”)购买唐山中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和实业”)持有的辽宁五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五龙黄金”)100%股权的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未完全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1、201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等议案,详见公司于2013年4月26日发布的《赤峰黄金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3-020);
2、2013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等议案,详见公司于2013年5月14日发布的《赤峰黄金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13-024);
3、2013年8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批复文件,核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详见公司于2013年9月3日发布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的公告》(临2013-044);
4、2013年11月11日,中和实业持有的五龙黄金100%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上述股权持有人已变更为吉隆矿业,辽宁省丹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上述变更核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详见公司于2013年11月13日发布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过户进展的公告》(临2013-052)。
5、根据本次交易方案,本次交易的部分资金来源为银行并购贷款。2013年11月28日,公司办理完成五龙黄金股权出质设立登记手续,质权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广场支行,丹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了《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
6、目前,公司正与交易对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各方签订的各项协议的约定办理相关资产的过户手续。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的交割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加紧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尽快完成资产交割工作,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公告实施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