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泸天化 证券代码:000912 公告编号:2014-020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本次会议上除已公告的提案外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5日下午14:30
2、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泸天化宾馆多功能厅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宁忠培
6、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14年5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5月4日下午15:00至5月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有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6名,代表股份 355,471,9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0.76 %。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318,120,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3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70名,代表股份37,351,742股,占公司股份的6.38 %。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九禾股份有限公司银行筹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54,124,348 股,占到会及网络有效表决股权数的99.62%;反对 1,347,594 股,占到会及网络有效表决股权数的0.38 %;弃权0股,占到会及网络有效表决股权数的 0 %。
2、《关于收购九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5,948,048股,占到会及网络有效表决股权数的 96.19%;反对1,423,894股,占到会及网络有效表决股权数的3.81 %;弃权 0股,占到会及网络有效表决股权数的0%。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了四川川达律师事务所林厚涌和江丹出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四川川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