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4-018号
转债代码:110016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28日以送达、传真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4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投票的董事11名,实际参加投票的董事11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报告:
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购买结构性存款的提案报告》:
公司已于2014年4月22日正式收到发行17亿元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根据公司资金使用需求,为提高公司资金暂时闲置期的收益,公司拟通过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经比对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和兴业银行向公司提供的理财方案,在排除不符合公司保本要求的方案、综合考虑收益率的情况下,拟选定兴业银行的理财方案,在兴业银行购买“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金额5亿元,期限60天,产品收益分为固定收益和浮动收益两部分,其中固定收益率为2.60%,浮动收益率与3个月AAA信用等级的银行间中短期票据到期收益率挂钩,为2.71%,并授权总经理组织实施。
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金融投资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委托理财公告》。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在保障购买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将暂时处于闲置状态的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可以提高公司资金暂时闲置期的收益。在充分对比各家银行提供的理财方案和考虑收益率的情况下,在兴业银行购买“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金额5亿元,期限60天,产品收益分为固定收益和浮动收益两部分,其中固定收益率为2.60%,浮动收益率与3个月AAA信用等级的银行间中短期票据到期收益率挂钩,为2.71%。该方式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实施。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6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4-019号
转债代码:110016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八届二十七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28日以送达、传真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4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投票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投票的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报告:
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在兴业银行购买“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兴业银行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且收益较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提高公司资金暂时闲置期的收益,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5月6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4-020号
转债代码:110016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 500,000,000.00 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60 天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短期使用效益,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于2014年5月5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4笔《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公司指定兴业银行办理结构性存款产品业务,金额分别为1.5亿元,1.5亿元,1.2亿元,0.8亿元 ,合计5 亿元人民币。前两笔起息日为2014年5月9日,后两笔起息日为2014年5月12日,期限均为 60 天。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行为。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办理结构性存款业务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8届27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结构性存款的主体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人员等关系,具有良好的交易履约能力。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为人民币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产品收益分为固定收益和浮动收益两部分,其中固定收益率为2.60%,浮动收益率与3个月AAA信用等级的银行间中短期票据到期收益率挂钩,为2.71%,产品期限为60天。本产品收益的计算中已包含(计入)兴业银行的运营管理成本(如账户监管、资金运作管理等),公司无需支付或承担本产品下的其他费用或收费。本产品的受托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是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暂时闲置资金。
(二)产品说明
1.本存款产品为人民币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本存款产品收益分为固定收益和浮动收益两部分,浮动收益与 3 个月 AAA 信用等级的银行间中短期票据到期收益率挂钩。本存款产品存续期间,每日均为观察日,若观察日3个月AAA信用等级的银行间中短期票据到期收益率位于本协议约定的区间内,则公司在该观察日可获得相应的浮动收益和固定收益;若观察日3个月AAA信用等级的银行间中短期票据到期收益率突破约定区间,则在公司该观察日不能获得相应的浮动收益,只能获得相应的固定收益。
2.观察标的:3个月AAA信用等级的银行间中短期票据到期收益率,由中国债券信息网-中央结算公司每日对外公布(www.chinabond.com.cn),如遇观察日为节假日,则观察标的取上一个工作日的3个月AAA信用等级的银行间中短期票据到期收益率。
3.观察期(产品存续期):2014年5月9日至2014年7月8日和2014年5月12日至2014年7月11日;
4.观察标的参考区间:观察期(产品存续期)中任何一日均为一个独立的观察日(下限)1%≤观察标的≤10%(上限);
5.收益计算方式:产品收益=固定收益+浮动收益;
固定收益=本金金额×[2.6%]×产品存续天数/365,
浮动收益=本金金额×[2.71 %]×有效计息天数/365
6.到期兑付:
存款本金与收益在产品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一次性支付。
(三)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为兴业银行发售,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能保证本金的收回,风险程度极低。
(四)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障购买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将暂时处于闲置状态的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可以提高公司资金暂时闲置期的收益。在充分对比各家银行提供的理财方案和考虑收益率的情况下,在兴业银行购买“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金额5亿元,期限60天,产品收益分为固定收益和浮动收益两部分,其中固定收益率为2.60%,浮动收益率与3个月AAA信用等级的银行间中短期票据到期收益率挂钩,为2.71 %。该方式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实施。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委托理财金额为0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