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天目药业 编号:临2014-019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5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抵押贷款的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以临安天工商厦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和临安苕溪南路78号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向中国建设银行临安支行申请人民币7000万元贷款,抵押期限3年。此项抵押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企业注册登记机关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将公司注册登记机关由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至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详见《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杨晶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1票,弃权票0票。徐壮城独立董事投了反对票,理由见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董事候选人提名事项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徐壮城独立董事的意见:有部分股东反映该人太年轻,资历浅,不能胜任。郑立新独立董事、张玲独立董事、罗维平独立董事、屈茂辉独立董事的意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杨晶的提名程序合法有效。经审阅杨晶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我们同意将杨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会议同意提名杨晶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杨晶简历:
杨晶,男,1987年出生,本科,毕业于中国药科大学中药学专业,2010年3月-2012年11月就职于南京正大天晴制药有限公司,2012年12月-2013年12月就职于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2014年1月至今就职于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任公司营销管理中心副总经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定于2014年5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五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天目药业 编号:临2014-020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5月4日召开的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企业注册登记机关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注册登记机关由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至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如下:
公司章程 第二条 公司1989 年10月31 日经临安县人民政府临政发〔1989〕181号文件批准,作为临安市首家国有企业股份制试点单位,由杭州天目山药厂发起并认购部分股份和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而设立股份制企业;1992年根据国家体改委发布的《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进行规范;1993年又根据《公司法》进行了重新规范,并于1997年6月24日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再次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3301001003011。
修改为:公司1989 年10月31 日经临安县人民政府临政发〔1989〕181号文件批准,作为临安市首家国有企业股份制试点单位,由杭州天目山药厂发起并认购部分股份和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而设立股份制企业;1992年根据国家体改委发布的《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进行规范;1993年又根据《公司法》进行了重新规范;公司依法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330100000092723。
本次修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五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天目药业 编号:临2014-021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5月26日
● 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19日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14年5月26日9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
一、召开时间:2014年5月26日9时30分开始,会期半天;
二、召开地点:浙江省临安市苕溪南路78号公司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五、会议内容:
1、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4、审议《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2013年年度报告》;
7、审议《关于申请抵押贷款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上述第1、3、4、5、6项议案已于2014年4月14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4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上述第2项议案已于2014年4月14日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4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上述第7、8、9项议案已于2014年5月4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4年5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5月1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授权代理人,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七、会议登记方法:
1、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他人出席的,请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法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4、登记地址:浙江省临安市苕溪南路7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311300。
登记时间:2014年5月20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
联系电话:0571-63722229 传真:0571-63715400
联系人:徐欢晓
八、其它事项: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五月六日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授权委托股份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盖章、签名):
委托日期:
序号 | 议案 | 表决意愿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 | 《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 | 《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 |||
4 | 《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5 | 《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6 | 《2013年年度报告》 | |||
7 | 《关于申请抵押贷款的议案》 | |||
8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9 |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
注:请委托人对各项议案明确表示同意、反对、弃权,如未作明确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