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2014年
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14-014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4年
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5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仕和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出席会议的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马依公司追加注册资本金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14-015号。
贵州盘江马依煤业有限公司(下称“马依公司”)目前正处于工程建设期,为有利于项目继续推进,公司拟用自有资金向马依公司追加注册资本金15,000万元人民币。由于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与贵州省煤田地质局本次不注资,本次注资完成后,马依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07,000万元,其中: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累计出资额度为78,650万元,股权比例为73.51%。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5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15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贵州盘江马依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依公司”)
●投资金额和比例:本公司注入马依公司新增注册资本金15,000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标的本身存在的风险:马依公司目前处于项目建设期,未来可能面临经营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马依公司目前正处于工程建设期,为有利于项目继续推进,公司拟用自有资金向马依公司追加注册资本金15,000万元人民币。由于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与贵州省煤田地质局本次不注资,本次注资完成后,马依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07,000万元,其中: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累计出资额度为78,650万元,股权比例为73.51%。该事项已经马依公司股东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5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马依公司追加注册资本金的议案》[详见公告:临2014-014]。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马依公司追加注册资本金15,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对外投资增资马依公司事项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本公司与马依公司及其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马依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09年1月19日的煤炭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
法定代表人:易国晶
注册资本:人民币92,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与销售(仅供筹建使用,不能从事经营活动)、煤化工产品销售、煤矿用品生产销售。
截止2014年3月31日,马依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10,139万元,负债总额为18,139万元,股东权益(实收资本)为92,000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马依公司各股东单位及其出资情况见下表:
股东名称 | 持有注册资本数额(万元) | 所占比例(%) |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 63,650 | 69.18 |
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21,850 | 23.75 |
贵州省煤田地质局 | 6,500 | 7.07 |
总 计 | 92,000 | 100 |
目前,马依公司正处于工程建设期,为有利于项目继续推进,本次马依公司注册资本金从92,000万元调整为107,000万元,由本公司向马依公司追加注册资本金15,000万元人民币。由于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与贵州省煤田地质局本次不注资,本次注资完成后,马依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07,000万元,其中: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累计出资额度为78,650万元,股权比例为73.51%。该事项已经马依公司股东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马依公司注册资本金调整为107,000万元后,各股东单位及其出资情况见下表:
股东名称 | 持有注册资本数额(万元) | 所占比例(%) |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 78,650 | 73.51 |
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21,850 | 20.42 |
贵州省煤田地质局 | 6,500 | 6.07 |
总 计 | 107,000 | 100 |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同意以自有资金向马依公司追加注册资本金15,000万元人民币,本次注资完成后,占马依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后总股本的73.51%。
四、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本次投资金额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4%。
2、本次投资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资产状况及今年的利润不产生影响。
3、本次投资实施后,有助于提升马依公司融资水平和能力,有利于项目继续推进,从而为公司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