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31 证券简称:德尔家居 公告编号:2014-19
德尔国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德尔国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4月30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4年5月4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汝继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汝继勇先生、姚红鹏先生、张立新先生和史旭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蒋志培先生、郑海英女士和周洁敏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2014年4月17日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另外,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满足《德尔国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获授条件。根据《德尔国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对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和行权价格、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发表了法律意见,《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价格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因董事姚红鹏、史旭东、张立新为此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3位董事回避了此项表决,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4年5月21日(星期三)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请见《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该公告于2014年5月6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德尔国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德尔国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六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汝继勇,男,197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地板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南京大学校董、苏州大学校董,曾任德尔集团苏州地板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苏州赫斯国际木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德尔国际地板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苏州德尔地板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德尔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德尔集团苏州装饰有限公司董事、苏州德尔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汝继勇先生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德尔集团有限公司51%股权,德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7,841.552万股股份,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姚红鹏,男,197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海尔集团厨电市场部片长、北京公司产品经理、天津公司产品经理,德尔集团苏州地板有限公司北京营销中心总经理、华北大区经理,苏州赫斯国际木业有限公司工程部总监,德尔国际地板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营运中心负责人、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姚红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84万股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立新,男,196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曾任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企管科主办,福建永安人造板有限公司生产主管、销售主管,永林蓝豹公司生产厂长,德尔集团苏州地板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苏州赫斯国际木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德尔国际地板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四川德尔地板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四川德尔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张立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78.40万股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史旭东,男,197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中专学历。曾任德尔集团苏州地板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苏州赫斯国际木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德尔国际地板有限公司董事、办公室主任。现任本公司董事、行政部办公室主任、辽宁德尔地板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辽宁德尔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史旭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2万股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蒋志培,男,194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法学博士,法学教授。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高级法官、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最高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最高法院民事审判庭涉外涉港澳台审判组长、全国审判业务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北京徊峰智财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金杜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现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学科评审专家、中国版权协会常务理事、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和智慧财产网总编、本公司独立董事。
蒋志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郑海英,女,196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会计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曾在中央财政管理干部学院会计系任教,在香港李文彬会计师事务所(M. B. LEE & CO LTD)从事审计工作。现在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任教,本公司独立董事、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云南三明鑫疆磷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郑海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周洁敏,女,196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博士生导师,高级工程师。曾任浙江省开化林场技术员,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现任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教授级高工、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全国营造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北京林业大学兼职教授。
周洁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631 证券简称:德尔家居 公告编号:2014-20
德尔国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德尔国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4年4月30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4年5月4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芸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张芸先生和朱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最近两年内曾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对监事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一起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及《德尔国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调整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和行权价格以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德尔国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德尔国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六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芸,男,197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高中学历。曾任德尔集团苏州地板有限公司采购专员,苏州赫斯国际木业有限公司采购专员,德尔国际地板有限公司采购专员、监事。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采购部高级采购专员。
张芸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朱斌,男197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吴江市电视台广告部策划,德尔集团苏州地板有限公司企划部文案、策划、部门经理,苏州赫斯国际木业有限公司品牌部经理,德尔国际地板有限公司品牌部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品牌部经理。
朱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631 证券简称:德尔家居 公告编号:2014-21
德尔国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1、公司于2013年9月6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德尔国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随后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德尔国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修订,并于2013年11月4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德尔国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该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3、2013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德尔国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德尔国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4、公司于2013年11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董事会确定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13年12月21日,公司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完成了《德尔国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所涉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授予11名激励对象44.5万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28名激励对象222.5万股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0.7元/份,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21元/股。预留部分29万股限制性股票未登记。
二、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由
(一)激励对象离职
鉴于激励对象韩仁勇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德尔国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取消对其授予的5万份股票期权,本次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由39人减少为38人,股票期权数量由44.5万份减少为39.5万份,限制性股票数量仍为251.5万股。
(二)公司实施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德尔国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4月17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2,22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00股。
根据《德尔国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自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或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自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或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三、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调整方法与结果
(一)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和行权价格
1、授予数量
根据《德尔国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五章第一条第(七)点第1项,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因此,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由39.5万份调整为39.5×(1+1)=79万份。
2、行权价格
根据《德尔国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五章第一条第(七)点第2项,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4)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因此,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0.7元/份调整为(10.7-0.1)÷(1+1)=5.3元/份。
(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
根据《德尔国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五章第二条第(七)点第1项,若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因此,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由29万股调整为29×(1+1)=58万股。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授予数量和行权价格以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德尔国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股票期权授予数量和行权价格以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调整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授予数量和行权价格以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及《德尔国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调整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和行权价格以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六、律师意见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及价格调整事项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及价格调整事项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德尔国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德尔国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德尔国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德尔国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价格之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德尔国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631 证券简称:德尔家居 公告编号:2014-22
德尔国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德尔国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4年5月21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21日(星期三)下午14:30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5、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5月19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6、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盛泽西环路499号德尔广场3号楼德尔国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1.1.1 选举汝继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2 选举姚红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3 选举张立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4 选举史旭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1.2.1 选举蒋志培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2 选举郑海英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3 选举周洁敏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2.1 选举张芸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2 选举朱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1、2项议案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其中第1项议案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别进行。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者股东代表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者股东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经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上述相关议案的详细内容于2014年5月6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在2014年5月20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5月20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盛泽西环路499号德尔广场3号楼德尔国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215228,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栾承连
电话:0512-63537615
传真:0512-63537615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盛泽西环路499号德尔广场3号楼
邮政编码:215228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委托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签到入场。
五、备查文件
1、《德尔国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德尔国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德尔国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六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德尔国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注:1、第1项议案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其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别进行。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所拥有的表决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4;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所拥有的表决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3。股东(股东代理人)对某一位或几位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多于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数时,该股东的投票无效;股东(股东代理人)对某一位或几位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少于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数时,该股东的投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请在对应“表决意见”栏目中填写投票权数。
2、第2项议案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时,每位股东所拥有的表决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2。股东(股东代理人)对某一位或几位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多于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数时,该股东的投票无效;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对某一位或几位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少于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数时,该股东的投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请在对应“表决意见”栏目中填写投票权数。
3、第3项议案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4、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5、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的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6、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