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署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牧业 公告编号:2014-037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15号)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28,140,000股新股。公司向十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28,14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999,994,4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3,955,814.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966,038,586.0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证,并于2014年3月25日出具了天健验字[2014]2-4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安徽涡阳100万只肉羊养殖建设项目、湖南怀化20万只肉羊养殖建设项目、合资设立鹏欣雪龙实施进口牛肉项目、增资纽仕兰实施进口婴儿奶粉和液态奶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为规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13年4月30日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子公司公司安徽安欣(涡阳)牧业发展有限公司、纽仕兰(上海)乳业有限公司、青岛鹏欣雪龙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乙方”)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丙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丁方”)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专户设立情况
序号 | 专用项目 | 实施主体 | 专户账号 | 专户存储情况 | |
截至日期 | 存储金额(万元) | ||||
1 | 安徽涡阳100万只肉羊养殖建设项目 | 安徽安欣(涡阳)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 97020154740012488 | 2014.04.29 | 16,000.00 |
2 | 增资纽仕兰实施进口婴儿奶粉和液态奶项目 | 纽仕兰(上海)乳业有限公司 | 97020158000004827 | 2014.04.29 | 125,000.00 |
3 | 合资设立鹏欣雪龙实施进口牛肉项目 | 青岛鹏欣雪龙牧业有限公司 | 97020158000004860 | 2014.04.30 | 8,500.00 |
二、协议约定主要条款
(一)乙方在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其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乙方若将专户中的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存单)另行存放,须在定期存款(存单)到期后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丁方。乙方存单不得质押。
(二)甲方、乙方承诺募集资金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管理。甲方应当确保乙方遵守其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履行相应的监督和管理职责。乙方和丙方应当配合甲方的调查与查询。
(三)甲、乙、丙三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四)丁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丁方应当依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乙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乙方和丙方应当配合丁方的调查与查询。丁方每季度对甲方、乙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五)甲方、乙方授权丁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孙小中、叶可可以随时到丙方查询、复印乙方专户的资料;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向丙方查询乙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丁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丙方查询乙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六)丙方按月(每月5日之前)向乙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甲方、丁方。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七)乙方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丙方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丁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八)丁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丁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丙方,同时按要求向甲方、乙方、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九)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丁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丁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丁方调查专户情形的,乙方或丁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十)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丁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05月05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牧业 公告编号:2014-038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
所持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05月05日,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收到5%以上股东陈黎明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因融资需要,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400,000股向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质押。
上述股份的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4年04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质押期限自 2014年04月30日至2015年04月29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陈黎明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69,997,520股,占公司总股本874,860,000股的8.00%,本次质押的13,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05月06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牧业 公告编号:2014-039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05月06日13:30时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05月05日至2014年05月0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05月06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05月05日15:00至2014年05月0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地点:湖南省靖州县飞山新城武陵城酒店三楼二号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黎明
(六)此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投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8人,代表股份575,590,729股,占公司总股份874,860,000股的65.7923%。其中: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5人,代表股份572,262,530股,占公司总股份874,860,000股的65.4119%;以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3,328,199股,占公司总股份874,860,000股的0.380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吕杰、刘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审议议案进行表决,经参加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认真审议后,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75,590,729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75,590,729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75,590,729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75,590,729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审议通过《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75,590,729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75,590,729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利润分配预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5,590,729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5,590,729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正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5,590,729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5,590,729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5,590,729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5,590,729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三)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陆耀华先生获得选举票572,262,53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18%,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王章全先生获得选举票572,262,53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18%,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严东明先生获得选举票572,262,53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18%,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朱德宇先生获得选举票572,262,53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18%,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臧舜先生获得选举票572,262,53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18%,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赵维茂先生获得选举票572,262,53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18%,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十四)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黄毅先生获得选举票572,262,53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18%,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刘凤委先生获得选举票572,262,53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18%,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潘玉春先生获得选举票572,262,53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18%,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十五)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王冰先生获得选举票572,262,53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18%,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祝立群先生获得选举票572,262,53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18%,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吕杰、刘佩
结论性意见:“本律师认为: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05月06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牧业 公告编号:2014-040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15号)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28,140,000股新股。上述新股已于2014年04月0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完成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新增肉羊养殖、进口牛肉分销和乳制品业务。
为了顺利实施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合公司各业务板块资源,提升管理效率和水平,深化公司发展经营战略,公司就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相应调整。针对本次调整,公司总经理王中华先生、副总经理乔春生先生、曹明先生、黄小润先生、石经五先生和财务总监罗光啸先生以及总经理助理舒军先生、马赓先生于2014年05月06日向董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人员的辞职申请自其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上述人员辞职后,将根据公司业务实际需要担任其他职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王中华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
二、乔春生先生、曹明先生、黄小润先生和石经五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三、罗光啸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四、马赓先生和舒军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
五、严师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职务。
针对上述人员的辞职,公司已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了新的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4-041),因此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对上述辞职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05月06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牧业 公告编号:2014-041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4年05月06日以现场送达的方式发出,并于当日在湖南省靖州县飞山新城武陵城酒店三楼二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现场出席的董事8人,委托出席的董事1人,即赵维茂)。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会议由朱德宇先生主持(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后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表决结果,朱德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简历详见本决议附件。
二、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一)发展战略委员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表决结果,朱德宇先生、陆耀华先生和黄毅先生当选为公司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朱德宇先生为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表决结果,刘凤委先生、黄毅先生和臧舜先生当选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刘凤委先生为主任委员。
(三)提名委员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表决结果,黄毅先生、潘玉春先生和朱德宇先生当选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黄毅先生为主任委员。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表决结果,潘玉春先生、刘凤委先生和严东明先生当选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潘玉春先生为主任委员。
三、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表决结果,同意聘请陆耀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请王中华先生、王光荣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聘请臧舜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均为三年。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本决议附件。
四、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表决结果,公司聘请何刚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其个人简历详见本决议附件。
五、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表决结果,公司同意续聘严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严芳女士的个人简历及联系方式详见本决议附件。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05月06日
附件:
简历
朱德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9月出生,杭州商学院食品检验专业本科毕业,获东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2年至1995年海南六合市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任项目投资部经理;1995年至1998年上海融捷房地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1998年至2000年广州贝龙热力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任副总经理;2000年至2001年德国巴高克集团恩德.奥迪高能源设备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任中国市场经理;2002年1月至2013年4月,在杭州贝因美集团任总裁,在浙江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 2013年10月至今兼任公司董事。
朱德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现在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裁;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陆耀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85年至1995年间,先后在上海市牛奶集团任畜牧师及项目经理,在上海市奶牛研究所任技术员及中国奶牛协会秘书;1995年至1997年间,在上海奶牛研究所任所长兼上海奶牛育种中心主任和良种场场长;1997年至2005年期间,在上海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裁兼奶牛事业部总经理及上海光明荷斯坦牧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5年至2010年期间,曾先后在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任党委书记、董事及副总裁,以及上海达能酸奶酪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0年至2012年期间,在山东亚太中慧集团有限公司任总裁及董事。
陆耀华先生未持有大康牧业股份;现在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裁;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王中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出生,本科学历。2000年至2008年7月先后任怀化外贸畜禽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技术员、副场长、场长,2008年8月至2010年12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1年1月至2013年5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6月至2014年5月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现兼任大康九鼎董事。
王中华先生持有大康牧业12万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王光荣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5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74年12月至1987年12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54825部队任战士、班长、排长、参谋、副营长职务;1988年1月至1994年4月在合肥市水产项目办任科员、副主任职务;1994年5月至1997年12月在合肥市南方鸡场任场长职务;1998年1月至2002年4月在合肥市白帝集团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2002年5月至2003年4月在新希望安徽白帝乳业有限公司任总经理职务;2003年5月至2007年10月在新希望青岛琴牌乳业有限公司任总经理职务;2007年11月至2011年9月在新希望乳业控股公司任总经理助理职务;2011年11月至今在安徽安欣(涡阳)牧业发展有限公司任总经理职务。
王光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臧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1月出生,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学历。1995年至1998年在宝隆洋行(上海)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1998年至1999年在上海达能保鲜乳制品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1999年至2005年在狮王啤酒集团担任中国区财务总监;2005年至2012年在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财务总监、副总裁、常务副总裁;2013年1月至2014年3月在上海安捷力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
臧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何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11月出生,东华大学本科学历。1997年至2010年在三得利(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历任财务经理、财务部副部长;2010年至2011年在碧生源控股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2011年至2013年在百威英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
何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严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出生,本科学历。2001年9月至2008年8月,先后任怀化外贸畜禽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公司猪场稽核员、饲料厂出纳、办公室副主任,2008年8月至2010年12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总经理助理,2005年8月至2008年8月、2010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1年6月至今兼任公司副总经理,现兼任长沙天堂大康和浙江天堂大康委员。
严芳女士持有大康牧业9万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2013年9月受深交所通报批评一次,除此以外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以及深交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严芳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湖南省鹤城区鸭嘴岩工业园三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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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牧业 公告编号:2014-042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4年05月06日以现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当日在湖南省靖州县飞山新城武陵城酒店三楼二号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会议由王冰先生主持(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后,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冰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表决结果,王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简历如下:
王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年10月出生,专科学历。2013年05月至2014年04月在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职务。2013年05月至2014年04月在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监事职务。
王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1998年09月至今,在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05月06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牧业 公告编号:2014-043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07月02日,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集团”)签署了《关于安徽安欣(涡阳)牧业发展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安徽安欣(涡阳)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欣牧业”)100%股权,并由安欣牧业实施公司2013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安徽涡阳100万只肉羊养殖项目;2013年8月26日,公司与鹏欣集团签署了《关于安徽安欣(涡阳)牧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确定收购安欣牧业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40,022,452.74元。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收购安徽安欣(涡阳)牧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以及《关联交易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3-028、034、045、047、048)。
2014年05月05日,全资子公司安欣牧业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注册号:341621000039953
名称:安徽安欣(涡阳)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安徽省毫州市涡阳县淮中大道888号
法定代表人:姜照柏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圆整
成立日期:2012年06月27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山羊养殖;农作物种植、购销;化肥、种子(不在分装的包装种子)、饲料销售;电子商务;肉食品;副食品销售;投资业务及相关资产收购、管理、财务顾问、投资咨询服务;组织农产品市场建设,仓储服务;农业机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05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