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14-020
债券代码:122245 债券简称:13甬热电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名称: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主持人:周兆惠副董事长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4年5月6日上午9:30;
(2)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2014年5月6日 上午09:30~11:30
下午13:00~15:00
5、会议表决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6、现场会议地点:宁波文化广场朗豪酒店
7、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包括网络和非网络方式),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12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76,298,481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5.42 |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 108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 2,024,702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1.21 |
8、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9人;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未出席本次会议的共计3名董事,其中除王凌云董事长因身体原因无法出席以外,皆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张洪先生列席了本次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因本次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中,公司与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市电力开发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代表股份数61,717,279股,在本议案表决中回避表决。
《公司章程》修正案属特别决议,须经出席大会的股东(含其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股权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股权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股权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 | 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75849380 | 99.41 | 0 | 0.00 | 449101 | 0.59 | 通过 |
2 | 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75842480 | 99.40 | 0 | 0.00 | 456001 | 0.60 | 通过 |
3 | 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76077779 | 99.71 | 0 | 0.00 | 220702 | 0.29 | 通过 |
4 |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76192881 | 99.86 | 0 | 0.00 | 105600 | 0.14 | 通过 |
5 |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75864880 | 99.43 | 0 | 0.00 | 433601 | 0.57 | 通过 |
6 | 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14125201 | 96.87 | 0 | 0.00 | 456001 | 3.13 | 通过 |
7 | 关于授权经营层进行对外投资业务的议案; | 75842479 | 99.40 | 0 | 0.00 | 456002 | 0.60 | 通过 |
8 | 关于授权经营层进行财务性投资业务的议案; | 75872479 | 99.44 | 0 | 0.00 | 426002 | 0.56 | 通过 |
9 | 关于授权经营层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75872879 | 99.44 | 0 | 0.00 | 425602 | 0.56 | 通过 |
10 | 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75872479 | 99.44 | 0 | 0.00 | 426002 | 0.56 | 通过 |
11 | 《公司章程》修正案。 | 75900579 | 99.48 | 0 | 0.00 | 397902 | 0.52 | 通过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李燕律师和吴钢律师现场见证,该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