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鹏博士 编号:临2013-022
证券代码:122132 证券简称:12鹏博债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4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9日(周五)上午9: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2014年5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上海总部办公大楼(上海市闸北区江场三路258号)市北高新商务中心3楼宴会厅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2)。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本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相关投资者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证交字﹝2010﹞2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第二次修订)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 |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议案二 | 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议案三 | 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议案四 | 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议案五 | 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议案六 | 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议案七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议案八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议案九 |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议案十 |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的议案 |
以上议案一至议案九的内容详见2014年4月12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十的内容详见2014年4月17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七、议案八、议案十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5月5日(周一)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4年5月7日上午9:00-下午5:30;
2、登记地点:成都市顺城大街229号顺城大厦5楼鹏博士公司董秘办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5)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须在2014年5月7日下午17:30时前送达至公司(书面信函登记以公司董秘办收到时间为准,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要求举行。
2、联系地址:成都市顺城大街229号顺城大厦5楼,邮编:610015
3、联系电话:028-86742976、028-86755190;传真:028-86622006;联系人:高飞
4、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件2: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5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授权参与股东大会议案的投票表决:
1、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所列第( )项议案投赞成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所列第( )项议案投弃权票;
3、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所列第( )项议案投反对票。
对于本委托书未明确意见的议案,受托人可自主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盖章) 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时间:
附件2: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时间:2014年5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总提案数:10个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738804 | 鹏博投票 | 10 | A 股股东 |
2、表决方法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表决序号 | 议案名称 | 申报代码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10号 |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10项提案 | 738804 | 99.00元 | 1 股 | 2 股 | 3 股 |
(3)分项表决方法:
如需对各事项进行分项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序号 | 审议事项 | 申报代码 | 对应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738804 | 1.00元 | 1 股 | 2 股 | 3 股 |
2 | 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738804 | 2.00元 | 1 股 | 2 股 | 3 股 |
3 | 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738804 | 3.00元 | 1 股 | 2 股 | 3 股 |
4 | 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738804 | 4.00元 | 1 股 | 2 股 | 3 股 |
5 | 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738804 | 5.00元 | 1 股 | 2 股 | 3 股 |
6 | 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738804 | 6.00元 | 1 股 | 2 股 | 3 股 |
7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738804 | 7.00元 | 1 股 | 2 股 | 3 股 |
8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738804 | 8.00元 | 1 股 | 2 股 | 3 股 |
9 |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738804 | 9.00元 | 1 股 | 2 股 | 3 股 |
10 |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的议案 | 738804 | 10.00元 | 1 股 | 2 股 | 3 股 |
3、在“申报股数”项填写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 股 |
反对 | 2 股 |
弃权 | 3 股 |
二、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