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书评
  • A8:人物
  • B1: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T1:汽车周刊
  • T2:汽车周刊
  • T3:汽车周刊
  • T4:汽车周刊
  • T5:汽车周刊
  • T6:汽车周刊
  • T7:汽车周刊
  • T8:汽车周刊
  •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提示性公告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提出临时议案暨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  
    2014年5月8日   按日期查找
    B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8版:信息披露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提示性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提出临时议案暨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提示性公告
    2014-05-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216 股票简称:内蒙君正 公告编号:临2014-015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于2014年9月16日届满,为配合公司2014年全年工作安排,公司拟进行提前换届选举工作。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201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

    按照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决策效率,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现拟对第三届董事会组成人数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人数为: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本次董事会组成人数的调整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董事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1、公司董事会有权推荐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单独持有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及以上的股东有权推荐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有权推荐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单独持有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及以上的股东有权推荐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请推荐人在2014年5月15日16:00前,以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董事侯选人名单及相关资料;

    (二)在上述推荐时间截止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报送的董事候选人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根据提名委员会提交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同时作出相关声明;

    (五)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前,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等文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内蒙监管局进行审核,最终候选人名单以经审核后的为准。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有中国证监会要求的独立性;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6、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公司或者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六、关于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一)推荐人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书(见附件)(原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如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则需提供独立董事培训证书复印件(如有,原件备查);

    5、董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

    6、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帐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三)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2014年5月15日16:00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至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崔静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3-6921035、0473-6921032

    联系传真:0473-6921034

    联系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蒙西工业园区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016014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5月8日

    附件: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书

    推荐人:联系电话:
    推荐的候选人类别□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请在类别前打√)
    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电话:传真:电子邮件:
    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件:□是 □否
    简历(包括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等):
    其他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可另附纸张):
    推荐人:(盖章/签名)

    推荐日期:2014年 月 日


    股票代码:601216 股票简称:内蒙君正 公告编号:临2014-016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换届选举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将于2014年9月16日届满,为配合公司2014年全年工作安排,公司拟进行提前换届选举工作。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就第三届监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监事会的组成

    按照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2名。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现拟对第三届监事会组成人数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人数为: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名,监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本次监事会组成人数的调整需提交监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监事选举方式

    本次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职工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职工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1、公司监事会有权推荐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2、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及以上的股东有权推荐第三届监事会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

    (二)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本公司职工代表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推荐人在2014年5月15日16:00前,以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本公司监事会推荐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资料;

    (二)在上述推荐时间截止后,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对推荐的非职工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候选人应在相关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应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监事职责。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本公司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七)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关于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一)推荐人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书(见附件)(原件);

    2、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监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帐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三)推荐人向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2014年5月15日16:00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至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崔静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3-6921035、0473-6921032

    联系传真:0473-6921034

    联系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蒙西工业园区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016014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5月8日

    附件: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书

    推荐人:联系电话:
    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电话:传真:电子邮件:
    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件:□是 □否
    简历(包括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等):
    其他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可另附纸张):
    推荐人:(盖章/签名)

    推荐日期:201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