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恢复采用收盘价估值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的相关规定,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详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自2014年5月7日起,本公司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泰格医药(证券代码:300347)恢复使用估值日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五月八日
关于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2014年5月6日本公司旗下景顺长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因赎回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而持有股票宇通客车(证券代码:600066),因该股票长期停牌,持有该股票的本公司其他基金(ETF除外)已于2014年4月24日对其按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并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经与托管行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4年5月6日起,对景顺长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所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宇通客车(证券代码:600066)亦适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