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赎回业务公告
富国天盛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赎回业务公告
2014年5月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富国天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富国天盛灵活配置混合 |
基金主代码 | 000634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4年4月30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富国天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富国天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赎回起始日 | 2014年5月12日 |
注:富国天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汉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此次开放赎回仅针对原汉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因此此次赎回代码与集中申购代码不同;而集中申购期内的申购申请,将在经登记机构对投资者的集中申购份额确认后再开放相应日常赎回,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2 日常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为本基金的赎回开放日,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投资者应当在开放日的开放时间(9:30-11:30和13:00-15:00)办理相关业务。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 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3.2 赎回费率
1、赎回费率随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见下表:
份额持有时间(N) | 赎回费率 |
N<7日 | 1.50% |
7日≤N<30日 | 0.75% |
30日≤N<1年 | 0.50% |
1年≤N<2年 | 0.30% |
N≥2年 | 0.00% |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基金终止上市前持有的原基金汉盛份额,持有期限自《富国天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直销机构
1)本公司的直销网点: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上海投资理财中心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层;
邮政编码:200120;
传真:021-20361616;
电话:021-20361818;
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
2)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www.fullgoal.com.cn
3)本公司电话交易系统: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
基金管理人将适时增加或调整直销机构,并及时公告。
4.2 代销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5 其他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从2014年5月12日起,基金管理人将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及指定网点营业场所、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公布上一个基金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6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需要对其持有的汉盛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机构进行重新确认与登记(即“确权”)后,方可办理基金的赎回及其他业务。有关办理确权业务的受理机构及具体规定,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5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网站上发布的《富国天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基金汉盛)基金份额“确权”登记指引》。确权受理机构与此次赎回业务的办理机构或有不同,敬请投资者留意。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对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进行前述调整须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报刊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赎回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4年4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富国天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富国天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富国天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5、有关本基金开放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6、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7、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五月八日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富国中证军工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14年5月9日起,上述代销机构开始代理销售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可通过上述代销机构办理开户、申购、赎回业务,其他业务的开通情况敬请投资者留意届时公告。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联系人:牛峰
电话:(010)85108223
传真:(010)85109219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公司网站:www.abchina.com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咨询:
客户服务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fullgoal.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五月八日
富国天盛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原基金汉盛)
基金份额“确权”登记指引
富国天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0634)由原汉盛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汉盛”,基金代码:500005)转型而成,由于富国天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是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因此原汉盛证券投资基金退市时,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基金份额,在实施封闭式基金转型时将统一登记在基金管理人开立的“临时账户”下,投资者需要对其持有的汉盛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机构进行重新确认与登记后,方可进行基金的赎回及其他交易,此过程称之为“确权”。
一、 确权对象:
截止2014年4月29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全体基金汉盛基金份额持有人。
二、 确权时间:
2014年5月8日起,每个工作日9:30-15:00,15:00以后提交的确权申请按下一工作日的申请处理。
三、 确权受理机构:
确权业务相关咨询,请拨打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
(一)本公司的直销网点: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上海投资理财中心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层
邮政编码:200120
传真:021-20361818×2583
电话:021-20361818
联系人:丁飏
(二)代理销售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 确权流程:
确权遵从谨慎原则,如果投资者不按照本流程办理相关手续或者虽按照本流程办理了相关手续但其身份仍不能核实的,则本公司不对其做“确权”登记。若因投资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及时等原因导致的确权无法完成,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一)投资者向受理机构提交确权申请资料:
1、个人投资者: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证券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并签字的确权业务申请表;
4)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的复印件,以及经委托人签字确认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5)受理机构为办理确权所需的其他资料。
2、机构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2)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复印件;
3)被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4)证券账户原件以及复印件;
5)填妥并签字的确权业务申请表;
6)受理机构为办理确权所需的其他资料。
注册登记机构(本公司)保留要求申请人追加有关证明材料或说明文件的权利。
(二)投资者办理确权前,须开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且在确权受理机构开立交易账户。每个投资者只允许开立一个基金账户,已开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开立基金账户;如未开立,投资者可在确权受理机构开户,直接办理确权业务即可。如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销售机构不是本基金的确权受理机构,则投资者需要在确权受理机构网点增开交易账户,然后再办理确权业务。
(三)确权受理机构在对投资者确权申请资料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后,有确权系统的销售机构将投资者的确权申请电子数据发送至本公司注册登记中心,其他机构将确权申请书面资料传真(传真号码:021-20361818×2583)至本公司注册登记机构。销售机构应妥善保管投资者确权申请资料原件,留档备查。
(四)本公司根据受理机构提交的确权申请电子数据或确权申请传真资料,对投资者提供的确权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将其持有的原基金汉盛份额重新登记确认为富国天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五)销售机构对确权申请的受理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接受了确权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销售机构以电子数据方式发送的T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确权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T+1日就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对于销售机构以传真方式提交的T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确权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在对确权申请确认无误后,将在T+2日就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六)投资者可于T+3工作日以后到销售机构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网站、客户服务中心进行确权确认情况查询。投资者经确权登记的基金份额可通过其办理确权业务登记的相关销售机构办理赎回和其他相关业务申请。确权失败的申请,持有人需重新办理确权申请。
(七)未办理确权的投资者在基金汉盛退市时所持有的原基金汉盛份额及其产生的基金权益,暂时托管在注册登记机构。在投资者办理确权之前,如本基金进行收益分配,则未办理确权手续的基金份额及其相应的权益份额(包括原基金汉盛份额折算后的份额、未领取红利折算的份额(如有),其分红方式将强制设定为“红利再投资”,分红后的基金份额将继续托管在注册登记机构,直至投资者办理完成确权登记。分红期间暂不办理确权业务。
五、 其他
若因投资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及时等原因导致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确权指引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请登录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下载确权相关申请表。
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