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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众筹”忐途
    2014-05-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高翔 颜剑 ○编辑 孙忠

      

      自由的枝蔓在战战兢兢地滋生。这或许是过去几年中股权众筹行业的心路历程。

      过去几年,在宽松的监管环境下,相较于其他互联网金融业态如余额宝、P2P的自由奔放,股权众筹行业则要低调得多。这是因为,他们需要在现有法律法规中寻找有限的生存空间,时刻提防触碰“非法集资”、“非法发行股票”的红线。

      同时,投资者保护机制缺乏、信息披露缺失等都极易使得一个极小的风险问题演化成整个行业需要共同面对的“大事件”。

      不过,事情正在发生变化,目前股权众筹已经明确归属于证监会监管。而近期证监会明确表示,众筹模式对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有积极意义。证监会正在对股权众筹模式进行调研,将适时出台指导意见,促进健康发展,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防范金融风险。

      “股权众筹实际上就是私募股权的互联网化。”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李有星对上证报记者表示,现有的证券法与发展众筹融资并不矛盾,也不对市场的发展构成障碍。

      在业内人士看来,监管机构的明确,将有助于该行业的规范发展,同时,作为“线上的私募”,股权众筹也将与快速发展的私募股权行业一起共同推进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建设。

      

      平民也能成“微天使”

      投入10万元,就能成为全球第一个兆瓦级分布式太阳能电站的拥有者。股权众筹,让这一“穷人”级的风险投资成为现实。

      今年年初,招商新能源旗下的联合光伏在股权众筹平台“原始会”上挂出了太阳能电站项目,计划通过众筹的方式募集资金,进行电站开发。电站的选址在深圳前海,资金由国家开发银行监管。筹资目标为1000万元,截至目前已有67位投资者预约,总计金额达1070万元。

      “众筹”,顾名思义,即筹众人之资,为筹资人所用,以资助其生产或创作。筹众人之资办事的案例在历史上并不鲜见,而互联网的兴起使得这一传统的筹资模式焕发了新的生机。

      目前,国内众筹的模式主要有商品众筹(如智能手表、音乐节、微电影等)、债权众筹和股权众筹。国内第一家股权众筹网站“天使汇”于2011年上线,截至今年4月中旬,已收到了15000多个注册项目,最终促成投资的有130多个,总额度超过3亿元人民币。“嘀嘀打车”就曾在该平台上完成1500万元融资。

      一般来说,初创企业在面对天使投资人和VC时话语权较弱。借助股权众筹,能使企业为众人所知,并找到潜在支持者,尽量减少VC条款中的不平等条款和陷阱合约。投资人也能以“平民级”的资金量,成为一名天使投资人,丰富其资产配置。

      然而,我国《证券法》明确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行为,均为公开发行证券,需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且由证券公司承销。股权众筹与公开发行证券的边界何在?模糊的法律边界,使得与现行金融法规相冲突的案例屡见不鲜。

      

      合法的边界

      避免“非法集资”,是股权众筹昂首前行需要迈过的第一个坎。

      此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从四个方面作出了明确界定: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李有星对记者说,在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的情况下,要打破原有对非法集资等行为的一些偏见,同时也要对非法集资的边界进行限定。对一些小额的,同时也具有一定公众性的融资行为,不能视为洪水猛兽,要开辟一条通道。

      而在现实的操作中,为摆脱“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之嫌,国内的股权众筹平台普遍对投资者进行筛选,只对通过认证的投资人开放项目信息。对投资者采取邀请制、设定较高的投资者门槛成为许多平台通行的惯例。

      股权众筹平台原始会负责人陶烨对记者表示,目前该平台有300多位个人投资人通过认证,另有企业集团、投资基金等机构投资人100多家。个人投资者的门槛是:净资产超过1000万或年收入超过50万,具备一定的投资经验。在此基础上,每年的投资额不超过其净资产的10%。陶烨透露:“我们希望投资人有一定的投资经验,充分认识到股权投资的风险。目前大部分个人投资者是经过邀请制加入原始会的。”

      天使汇方面也对记者表示,其目标是打造封闭式的社区,需要投资人具有投资经验,只有通过平台审核的1000多位专业投资人才能看到项目详情,平台并不向一般公众公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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