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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思“奇葩公告”
    2014-05-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徐锐 ○编辑 衡道庆

      

      “五一”节前,创兴资源的一纸“吐槽式”公告引来外界广泛关注。形势所迫也好,真情流露也罢,暂不论幕后动因为何,但创兴资源该则情绪色彩浓厚的公告显然已偏离正常的信息披露轨道。

      众所周知,上市公司及公司高管需对所发公告的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负责,这决定了上市公司公告内容的严谨、严肃性。反之,当一家上市公司公告中满是带有情绪色彩的言语表述,那么其内容的严谨性便无从谈起,其所陈述事实的准确性、真实性也将大打折扣,甚至可能对投资者造成误导。

      创兴资源“奇葩”公告的出炉,直接暴露出公司在信息披露相关制度建设及实施运作方面的缺失。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确定披露标准,并应有严格的公告传递、审核、披露流程。试想,若该份公告草拟完毕后,公司相关“把关人”发现其中异样后能够坚持原则,该事件或将会是另一个结局。

      进一步来看,创兴资源该则公告的发出,亦是钻了“信披直通车”的空子。据上交所介绍,创兴资源该则公告先是按照事前审核类型提交至交易所,监管部门对公告进行形式审核后认为其披露形式和语言表述与信息披露要求不符,遂将其退回,并提出了相应改正建议。未曾料到,创兴资源随后又自行按事后审核类别将同份公告借道“信披直通车”予以直接对外披露。

      上交所去年7月实施的“信披直通车”业务,是改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方式和交易所公司监管方式的一项创新举措,旨在推动市场主体归位尽责,健全市场的信用机制和责任体系。制度实施后,约有三分之二的公告类别将由上市公司通过上交所电子化系统自行登记和上传,并直接提交至上交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发布。

      不过,创兴资源对非信披信息的“吐槽式”发布,则引发外界对“上市公司滥用信披直通车”的担忧,个别人士甚至担心监管部门因此而缩小“信披直通车”的类别范围乃至重新转回事前监管状态。

      但在记者看来,上交所“信披直通车”实施以来,在提升信息披露效率、提高上市公司责任意识等方面都取得良好成效,且在满足信披快捷性、及时性要求的同时,进一步贯彻了“放松管制、加强监管”的理念,而绝大部分上市公司都能按照要求履行“信披直通车”的相关义务和责任。

      一个典型案例是,在前期的2013年年报披露阶段,借助直通车技术平台,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的市场效率显著提升。由于事前形式审核的大幅减少,投资者在披露当日的19点之前便能浏览到当日95%以上的公司年报,投资者获取信息的路径更加便捷。

      在此背景下,倘若因创兴资源这一个案而改变信披监管理念甚至重返事前监管状态,则颇有“因噎废食”的意味。更何况,在创兴资源案例中,“信披直通车”本身的制度设计安排并没有暴露出太大问题或漏洞。

      一项制度实施初期,难免碰上这样、那样的问题,关键在于市场参与各方能够从中吸取经验、教训,进而促进该项制度更加规范、完善。对上市公司而言,“信披直通车”的推出,进一步促进其树立市场化运作理念,充分发挥其信息披露的自主性和自觉性,提高了上市公司的责任意识。

      著名漫画家华君武先生早年曾作一幅漫画,画中写着“永不走路 永不摔跤 永处襁褓”,言下之意,这样的孩子何时能长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