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69版)
3、组合构建及调整
本公司债券策略组将结合各成员债券投资管理经验,评估债券价格与内在价值偏离幅度是否可靠,据此构建债券投资组合。
债券策略组每两周开会讨论债券投资组合,买入低估债券,卖出高估债券。同时从风险管理的角度,评估调整对组合久期、类别权重等的影响。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投资业绩的比较基准为:55%×沪深300指数+45%×中债总指数
沪深300指数是从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具有代表性的300只A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的成份股指数,综合反映了A股市场的整体表现。中债总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反映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的指数,具有很高的代表性。综合考虑基金资产配置与市场指数代表性等因素,本基金选用沪深300指数和中债总指数加权作为本基金的投资业绩评价基准。
在本基金的运作过程中,如果法律法规变化或者出现更有代表性、更权威、更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则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变更,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中高风险、中高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3年12月31日。
1、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1 | 权益投资 | 119,041,615.39 | 22.83 |
| 其中:股票 | 119,041,615.39 | 22.83 | |
| 2 | 基金投资 | - | - |
| 3 | 固定收益投资 | 33,737,833.90 | 6.47 |
| 其中:债券 | 33,737,833.90 | 6.47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 4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 5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310,000,000.00 | 59.45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 6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57,482,317.63 | 11.02 |
| 7 | 其他资产 | 1,155,429.56 | 0.22 |
| 8 | 合计 | 521,417,196.48 | 100.00 |
2、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A | 农、林、牧、渔业 | 5,038,022.00 | 0.97 |
| B | 采矿业 | - | - |
| C | 制造业 | 69,744,280.50 | 13.43 |
| D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 - |
| E | 建筑业 | - | - |
| F | 批发和零售业 | - | - |
| G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 - |
| H | 住宿和餐饮业 | - | - |
| I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31,765,461.60 | 6.12 |
| J | 金融业 | - | - |
| K | 房地产业 | - | - |
| L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 - |
| M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6,017,806.54 | 1.16 |
| N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6,476,044.75 | 1.25 |
| O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 - |
| P | 教育 | - | - |
| Q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 - |
| R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 - |
| S | 综合 | - | - |
| 合计 | 119,041,615.39 | 22.92 |
3、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600406 | 国电南瑞 | 1,790,221 | 26,620,586.27 | 5.12 |
| 2 | 000400 | 许继电气 | 453,463 | 14,098,164.67 | 2.71 |
| 3 | 600703 | 三安光电 | 546,100 | 13,537,819.00 | 2.61 |
| 4 | 000876 | 新希望 | 943,877 | 13,525,757.41 | 2.60 |
| 5 | 600519 | 贵州茅台 | 97,713 | 12,544,394.94 | 2.41 |
| 6 | 002415 | 海康威视 | 485,740 | 11,162,305.20 | 2.15 |
| 7 | 000888 | 峨眉山A | 327,901 | 6,476,044.75 | 1.25 |
| 8 | 300332 | 天壕节能 | 428,009 | 6,017,806.54 | 1.16 |
| 9 | 000917 | 电广传媒 | 315,443 | 5,144,875.33 | 0.99 |
| 10 | 600108 | 亚盛集团 | 627,400 | 5,038,022.00 | 0.97 |
4、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国家债券 | 33,737,833.90 | 6.49 |
| 2 | 央行票据 | - | - |
| 3 | 金融债券 | - | -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 - | |
| 4 | 企业债券 | - | - |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 - |
| 6 | 中期票据 | - | - |
| 7 | 可转债 | - | - |
| 8 | 其他 | - | - |
| 9 | 合计 | 33,737,833.90 | 6.49 |
5、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019302 | 13国债02 | 220,000 | 22,006,600.00 | 4.24 |
| 2 | 019307 | 13国债07 | 117,890 | 11,731,233.90 | 2.26 |
6、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资产。
8、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均属于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3)其他资产的构成
|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 1 | 存出保证金 | 78,524.77 |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198,666.65 |
| 3 | 应收股利 | - |
| 4 | 应收利息 | 872,704.54 |
| 5 | 应收申购款 | 5,533.60 |
| 6 | 其他应收款 | - |
| 7 | 待摊费用 | - |
| 8 | 其他 | - |
| 9 | 合计 | 1,155,429.56 |
(4)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5)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6)其他需说明的重要事项
本基金本期未投资托管行股票、未投资控股股东主承销的证券,未从二级市场主动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附送的权证,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未违反相关法规或本基金管理公司的规定。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净值表现详见下表:
国投瑞银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历史各时间段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截止2013年12月31日)
| 阶段 | 净值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9月27日)起至今 | 0.30% | 0.23% | -2.59% | 0.62% | 2.89% | -0.39% |
1、本基金属于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在实际投资运作中,本基金的股票投资在基金资产中的占比将以基金股票配置比例范围0-95%的中间值,即约55%为基准,根据股市、债市等类别资产的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的综合比较与判断进行调整。为此,综合基金资产配置与市场指数代表性等因素, 本基金选用沪深300指数和中债总指数加权作为本基金的投资业绩评价基准,具体为55%×沪深300 指数+45%×中债总指数。
2、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3、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9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
十三、费用概览
(一)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 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7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 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最高申购费率不超过1.5%。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
| M<100万元 | 1.5% |
| 100万元≤M<500万元 | 1.0% |
| M≥500万元 | 每笔1,000元 |
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登记和销售。
2、赎回费率
|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Y) | 赎回费率(%) |
| Y<1年 | 0.5% |
| 1年≤Y<2年 | 0.25% |
| Y≥2年 | 0 |
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赎回费中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部分作为本基金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五)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的计算
1、申购费用的计算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2、 赎回费用的计算
赎回费=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六) 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按照基金发展情况,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低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七) 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方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13年9月6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更新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投资组合报告的截止日期。
2、在“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信息。
3、在“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信息。
4、在“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了代销机构的信息。
5、删除了“六、基金的募集”部分,原“七、基金备案与基金合同的生效”改为“六、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6、在“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增加了申购、赎回业务的开始日。
7、在“八、基金的投资”部分,新增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8、在“九、基金的业绩”部分,说明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
9、在“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所提供的主要服务内容。
10、在“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披露了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以及其他应披露事项。
上述内容仅为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详细资料须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的内容为准。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详细内容,可登录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五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