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置信电气 公告编号:临2014-022号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5月8日上午10:00,在上海延安西路2000号上海虹桥宾馆二楼玫瑰厅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奚国富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358,863,9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039%。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何欣燕、周晓菲律师出席大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提案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逐项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3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提案
2013年度,公司进行如下利润分配方案:
以2013年末总股本69,140.1272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同时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计派发103,710,190.8元。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6、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7、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提案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提案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提案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表:
1、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全体股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比例 | |
| 全体股东 | 358,863,904 | 358,411,021 | 0 | 452,883 | 99.8738% |
2、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全体股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比例 | |
| 全体股东 | 358,863,904 | 358,411,021 | 0 | 452,883 | 99.8738% |
3、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全体股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比例 | |
| 全体股东 | 358,863,904 | 358,411,021 | 0 | 452,883 | 99.8738% |
4、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全体股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比例 | |
| 全体股东 | 358,863,904 | 355,363,318 | 3,047,703 | 452,883 | 99.0245% |
5、公司2013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提案
| 全体股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比例 | |
| 全体股东 | 358,863,904 | 358,302,350 | 110,871 | 450,683 | 99.8435% |
6、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全体股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比例 | |
| 全体股东 | 358,863,904 | 358,411,021 | 0 | 452,883 | 99.8738% |
7、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提案
| 全体股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比例 | |
| 全体股东 | 358,863,904 | 358,411,021 | 0 | 452,883 | 99.8738% |
8、关于预计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提案
| 全体股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比例 | |
| 全体股东 | 183,034,211 | 182,581,328 | 0 | 452,883 | 99.7526% |
9、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提案
| 全体股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比例 | |
| 全体股东 | 358,863,904 | 358,338,014 | 73,007 | 452,883 | 99.8535% |
上述提案中,关于预计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提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175,829,693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该提案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83,034,211股。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表决,以上提案由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何欣燕、周晓菲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