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746 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14-018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5月8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股东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7 |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 | 140,609,860 |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5.89% |
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宗贵先生主持。
4.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5人,监事3人,全部出席了会议。出席会议的还有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候选人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到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认真审议,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 议案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票数 | 同意 比例 | 反对 票数 | 反对 比例 | 弃权 票数 | 弃权 比例 | 是否 通过 |
| 1. | 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40,609,860 | 100% | 0 | 0% | 0 | 0% | 是 |
| 2. | 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40,609,860 | 100% | 0 | 0% | 0 | 0% | 是 |
| 3. | 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40,609,860 | 100% | 0 | 0% | 0 | 0% | 是 |
| 4. |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140,609,860 | 100% | 0 | 0% | 0 | 0% | 是 |
| 5. | 关于2014年继续执行《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 2,694,860 | 100% | 0 | 0% | 0 | 0% | 是 |
| 6. | 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情况的议案 | 2,694,860 | 100% | 0 | 0% | 0 | 0% | 是 |
| 7.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40,609,860 | 100% | 0 | 0% | 0 | 0% | 是 |
| 8. |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140,609,860 | 100% | 0 | 0% | 0 | 0% | 是 |
| 9. | 关于选举范立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140,609,860 | 100% | 0 | 0% | 0 | 0% | 是 |
| 10. | 关于选举邵守言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140,609,860 | 100% | 0 | 0% | 0 | 0% | 是 |
| 11. | 关于选举许宝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140,609,860 | 100% | 0 | 0% | 0 | 0% | 是 |
| 12. | 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40,609,860 | 100% | 0 | 0% | 0 | 0% | 是 |
| 13. | 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 140,609,860 | 100% | 0 | 0% | 0 | 0% | 是 |
其中,议案5、议案6涉及关联交易,公司的关联股东——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不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137,915,000股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议案7为特别表决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9~11为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根据规定,新董事产生后,陈志林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江苏汇典(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建国、梁玮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如下:索普公司2013年度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索普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索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8日
股票代码:600746 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14-019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三次董事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二十三次董事会议于2014年4月8日,以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4年5月8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长胡宗贵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人员到会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范立明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调整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要求,结合董事会成员的变更情况。本次董事会议一致同意对第六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作如下调整:
1、战略委员会由胡宗贵、范立明、莫丽荣三名董事组成,胡宗贵担任主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由胡宗贵、莫丽荣、谢竹云三名董事组成,莫丽荣担任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由莫丽荣、谢竹云、范立明三名董事组成,谢竹云担任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陈平、谢竹云、范立明三名董事组成,陈平担任主任委员;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