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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5-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509 股票简称:天富热电 公告编号:2014-临034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增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5月8日上午10:30分在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赵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股份477,956,4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77%,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任董事12人,实际到会董事8人,董事张志祥先生因工作无法现场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长赵磊先生代为出席;董事刘三军先生因出差无法现场出席会议,委托董事朱锐先生代为出席;董事程伟东先生因出差无法现场出席会议,委托董事朱锐先生代为出席;独立董事张奇峰先生因工作无法现场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石安琴女士代为出席。公司在任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陈志勇出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李奇隽、王润生、常泳列席会议。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同意477,956,42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477,956,42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关于公司2014年生产经营计划的议案;

    2014年的生产经营目标为:发电量39亿KWh,供电量110亿KWh,供热量1,900万GJ,供天然气量10,000万m3,电、热费回收率不小于98%;计划基建项目投资合计421,883.5万元;检修项目投资计划合计3,000万元;技改项目投资计划合计3,738万元;外购电量不超过75.1亿KWh,购电单价不超过国家电网公司下网单价。

    同意477,956,42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477,956,42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4年4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日的总股本905,696,5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共计271,708,975.80元。2013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435,756,42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17%;反对39,700,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31%;弃权2,500,000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2%。

    6、关于预计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市场价格不发生较大变动以及公司关联交易业务范围不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向关联人采购各种原材料不超过18,000万元,向关联人销售各种产品不超过1,000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不超过1,000万元,向关联人提供劳务不超过800万元。

    关联股东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了表决。

    同意141,256,64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关于公司聘请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

    同意477,956,42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关于公司2014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4年度向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提供共计4亿元人民币的担保,用于开立信用证、承兑汇票及银行贷款等。其中:为石河子天富水利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1亿元人民币担保;为石河子市天源燃气有限公司提供2亿元人民币担保;为石河子天富南热电有限公司提供1亿元人民币担保。上述担保事项的有效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同意477,956,42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关于公司2014年度对控股股东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4年度向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共计3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用于其银行贷款、委托债权、结构化融资及信托贷款等。此担保事项的有效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关联股东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了表决。

    同意141,256,64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关于申请2014年银行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计22亿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额度,其中,向中国银行石河子分行申请金额5亿元人民币,向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申请金额5亿元人民币,向中国农业银行石河子分行申请金额1亿元人民币,向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金额1亿元人民币,向中国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金额1亿元人民币,向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金额2亿元人民币,向光大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金额2亿元人民币,向中国工商银行石河子分行申请金额2亿元人民币,向中国建设银行石河子分行申请金额1亿元人民币,向北京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金额2亿元人民币。公司将依据公司的资金使用计划和实际生产经营状况,安排公司本年度的流动资金贷款。

    同意477,956,42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1、关于2014年度公司长期贷款计划的议案;

    同意2014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40亿元的长期贷款。

    同意477,956,42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2、关于2014年度公司抵押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4年抵押(机器设备)原值:3,567,391,072.80元,净值:1,789,275,389.68元用于贷款抵押。

    同意477,956,42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3、关于2014年度公司质押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4年质押用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5亿元人民币,在石河子工商银行用于办理不同期限、额度的银行承兑汇票。

    同意477,956,42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4、关于公司就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拟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申请贷款27,000万元,贷款期限20年。

    公司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全部电费收费权、热费收费权及其全部收益提供质押担保,并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厂房和设备等)提供抵押担保,在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开立电费归集账户,并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电费、热费收入及时、足额划拨至该账户。如出现不能按期还本付息的情况,从该账户中扣收应缴的到期贷款本息。

    同意477,956,42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5、关于公司拟开展委托债权投资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开展委托债权投资业务,期限一年,总金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利率不超过7.5%,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同意477,956,42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6、关于公司拟开展信托借款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开展信托借款业务,期限一年,总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利率不超过8%,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同意477,956,42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8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热电 公告编号:2014-临035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4月30日书面通知各位董事,于2014年5月8日上午12:30以现场方式召开,董事长赵磊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对审议事项逐项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在规定时间内应收回表决票12张,实际收回表决票12张,董事张志祥先生因工作无法现场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长赵磊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刘三军先生因出差无法现场出席会议,委托董事朱锐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程伟东先生因出差无法现场出席会议,委托董事朱锐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张奇峰先生因工作无法现场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石安琴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逐项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更名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更名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投资开展20兆瓦并网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的议案

    同意公司投资开展20兆瓦并网光伏电站项目建设,该项目总投资拟不超过19,908.71万元,其中静态投资为19,403.19万元,单位千瓦静态投资9,701.60元,单位千瓦动态投资9,954.44元。项目资金来源为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其余为银行贷款。项目建设期预计为1年。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公司开展页岩气勘探相关工作的议案

    同意公司开展页岩气勘探相关工作,在三年内投资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用于在新疆地区各盆地开展页岩气形成、保存条件、含气特征及资源潜力等与页岩气开发有关的勘探、评价工作,寻找勘探目标区块,为公司全面开展页岩气开发业务做好准备,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全权办理相关事宜。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石河子分行申请2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有效期一年。

    本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公司拆除部分小型机组的议案

    同意公司拆除部分小型机组的议案。小型机组拆除清理工作将在2014年度完成,预计会减少公司发电装机容量约97MW。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公司就红山嘴电厂增效扩容项目拟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就红山嘴电厂增效扩容项目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贷款。公司拟以红山嘴电厂二级至五级水电站增效扩容项目全部电费收费权及其全部收益提供质押担保,在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开立电费归集账户,并将红山嘴电厂二级至五级水电站增效扩容项目的电费收入及时足额划拨至该账户。如出现不能按期还本付息的情况,从该账户中扣收应缴的到期贷款本息。

    本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4年5月27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事项。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8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热电 公告编号:2014-临036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4月30日书面通知各位监事,于2014年5月8日上午12:30以现场方式召开,监事会主席邓海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逐项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更名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更名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投资开展20兆瓦并网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的议案

    同意公司投资开展20兆瓦并网光伏电站项目建设,该项目总投资拟不超过19,908.71万元,其中静态投资为19,403.19万元,单位千瓦静态投资9,701.60元,单位千瓦动态投资9,954.44元。项目资金来源为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其余为银行贷款。项目建设期预计为1年。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公司开展页岩气勘探相关工作的议案

    同意公司开展页岩气勘探相关工作,在三年内投资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用于在新疆地区各盆地开展页岩气形成、保存条件、含气特征及资源潜力等与页岩气开发有关的勘探、评价工作,寻找勘探目标区块,为公司全面开展页岩气开发业务做好准备,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全权办理相关事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石河子分行申请2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有效期一年。

    本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公司拆除部分小型机组的议案

    同意公司拆除部分小型机组的议案。小型机组拆除清理工作将在2014年度完成,预计会减少公司发电装机容量约97MW。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公司就红山嘴电厂增效扩容项目拟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就红山嘴电厂增效扩容项目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贷款。公司拟以红山嘴电厂二级至五级水电站增效扩容项目全部电费收费权及其全部收益提供质押担保,在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开立电费归集账户,并将红山嘴电厂二级至五级水电站增效扩容项目的电费收入及时足额划拨至该账户。如出现不能按期还本付息的情况,从该账户中扣收应缴的到期贷款本息。

    本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4年5月27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事项。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5月8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热电 公告编号:2014-临037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27日上午10:30

    ●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23日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4年5月27日上午 10:30在新疆石河子市红星路54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议案内容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1关于公司更名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4关于公司就红山嘴电厂增效扩容项目拟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议案1-4已于2014年5月8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4年5月23日(星期五)下午3时闭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参会方法

    1、登记手续。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于2014年5月26日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8:30到新疆石河子市红星路54号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其他事项

    登记地址:新疆石河子市红星路54号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2002

    联系电话:0993-2901128

    传 真:0993-2904371

    联 系 人:谢 炜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8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为出席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更名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4关于公司就红山嘴电厂增效扩容项目拟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热电 公告编号:2014-临038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4年5月8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修订章程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司经营发展,公司名称已经不能完全体现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核定的经营范围不能满足公司业务发展。为真实、客观的反映公司经营情况,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工商机关申请变更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一、原公司章程:第四条 “公司名称: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INJIANG TIANFU THERMOELECTRIC CO.,LTD.”。

    拟修订为:第四条 “公司名称: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INJIANG TIANFU ENERGY CO.,LTD.”。

    二、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火电、水电、供电、供热、发、送变电设备安装、电力设计,电力行业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热水供应,协运保运,供热管网维修及改造,房屋租赁,机电设备(汽车及国家有专项审批规定的除外)的销售,水电热力设备安装(具体范围以资质证书为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拟修订为: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火电、水电、供电、供热、发、送变电设备安装、电力设计,电力行业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热水供应,协运保运,供热管网维修及改造,房屋租赁,机电设备(汽车及国家有专项审批规定的除外)的销售,水电热力设备安装(具体范围以资质证书为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天然气开采与销售,页岩气及页岩油开采与销售,环保技术的开发、转让和服务,能源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管理和经营,能源工程培训与咨询,煤化工产品生产与销售,运输和仓储工业。”。

    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变更尚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具体经办人员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和建议修改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际核定为准。

    本事项还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