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鼎泰新材 公告编号: 2014-20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1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14年5月13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股东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于 2013年4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集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 2014年5月13日(周二)下午13:00 | |
网络投票时间: | 2014年5月12日(周一)至2014年5月13日(周二) | |
其中: |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 | 2014年5月13日(周二)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
互联网投票时间: | 2014年5月12日(周一)下午15:00 至2014年5月13日(周二)下午15:00 任意时间 |
2、会议召开地点:马鞍山市当涂工业园银黄西路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届时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7日(周三)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赵增祺先生、方伦赞先生、戴新民先生将分别作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 出席会议的对象
1、2014年5月7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 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5月8日、5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3、登记地点:马鞍山市当涂工业园公司证券事务部。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352。
2、投票简称:“鼎泰投票”。
3、投票时间:2014 年5 月13日(周二)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4、在投票当日,“鼎泰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投票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买卖方向 | 买入价格 |
362352 | 鼎泰投票 | 买入 | 对应申报价格 |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对应的 申报价格 |
总议案 | 所有议案 | 100.00元 |
1 | 关于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00元 |
2 | 关于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元 |
3 | 关于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3.00元 |
4 | 关于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元 |
5 | 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元 |
6 | 关于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6.00元 |
7 | 关于201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7.00元 |
8 | 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8.00元 |
9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9.00元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委托数量 | 1股 | 2股 | 3股 |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4年5月12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5月13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在上午11:30前发出的,则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在上午11:30后发出的,则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5-6615924
传真号码:0555-2916511
联 系 人:杨涛
通讯地址:马鞍山市当涂工业园银黄西路1号
邮政编码:243100
2、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股东、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5月1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证件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股东账号: | 委托人持股数: |
委托人签字: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
受托人签字: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受托日期: |
序号 | 代理事项 | 代理权限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 | 关于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3 | 关于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4 | 关于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5 | 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6 | 关于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7 | 关于201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
8 | 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9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为准,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
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