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钢圈 公告编号:2014-026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9日(星期五)上午9时
2、会议地点: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赫男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3人,代表股份55,604,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8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5,60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5,60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5,60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5,60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2014年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5,60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5,60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5,60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5,60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书林先生、王立华先生、邱靖之先生向大会提交了2013年度述职报告,委托董事崔积和先生代为宣读。
《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