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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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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4-05-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14-019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4年5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关于召开九届十三次董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5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董明珠女士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会议通知、议案及相关材料已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一大股东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集团”)推荐孟祥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了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增加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议案》

      同意格力集团《关于增加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四年五月十日

      附件:孟祥凯先生简历

      孟祥凯,男,汉族,1961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工,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共党员。

      1982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西飞公司设计员、研究室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西飞飞行器改装工程公司副总经理,西飞航宇系统工程公司总经理,西飞公司飞机销售支援部副部长、质量保证部部长、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副董事长,西飞国际总经理等。2008 年 12 月至 2010 年3 月,任中航飞机公司副总经理、西飞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党委副书记、西飞国际董事长;2010年3 月至 2011 年 10 月,任中航工业通飞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分党组副书记;2011 年 10 月至 2013 年3 月,任中航工业通飞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分党组书记;2013 年3 月至今,任中航工业副总经济师、中航工业通飞董事长;2013 年 5 月至今任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曾获中航工业“总经理特别奖”、中航工业年度“十大风云人物”奖、全国优秀企业家、中航工业“航空报国杰出贡献奖”等荣誉。

      截至本公告日,孟祥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其他相关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处罚;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14-020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决定于2014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等事项。

      2014年5月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第一大股东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48,127,812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8.22%,以下简称“格力集团”)发出的《关于增加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在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一项《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的临时提案。

      一、格力集团的提案主要内容

      推荐孟祥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至2015年5月。

      二、董事会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临时提案的提案人身份合法,提案提交程序合法,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审议事项,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将此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贺小勇先生、钱爱民女士、朱恒鹏先生认为:此次补选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补选董事候选人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变更情况

      除上述增加的提案外,公司于2014年4月25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股东大会事项未发生变更。

      变更后的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详见公司于2014年5月10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后的通知》。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四年五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14-021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O一三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后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14年5月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第一大股东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48,127,812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8.22%,以下简称“格力集团”)发出的《关于增加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及相关文件,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在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一项《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的临时提案,现将更新后的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公司于2014年4月23日召开的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4、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5月20(星期二)上午10:30

      5、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12日(星期一)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5月12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者,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该股东委托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广东省珠海市前山金鸡西路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议案一、《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二、《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2013年度财务报告》

      议案四、《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五、《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六、《关于更换公司部分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八、《公司2014年开展外汇资金交易业务专项报告》

      议案九、《关于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十、《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会上将听取独立董事做2013年度述职报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2014年5月13日至5月19日 8:30~17:30(假日除外)

      4、登记地点:珠海市前山金鸡西路格力电器证券法律事务部证券室

      5、其他事项: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四、其他事项

      1、此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联系电话:0756-8669232 传 真:0756-8622581

      联系人:杨永兴 谭海雁

      联系地址:珠海前山金鸡西路格力电器证券法律事务部证券室

      邮政编码:519070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四年五月十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做出如下表决指示:

      (1)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项议案的表决指示:

      (2)对临时议案的表决指示:

      (3)如果委托人未作出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一四年 月 日

      (注:以上股东参会登记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