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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握改革四大原则融化资本市场坚冰
    2014-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易宪容

      新“国九条”最有新意的地方应该是提出了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四大基本原则:一是处理好市场与政府关系;二是处理好创新发展与防范风险的关系;三是处理好风险自担与强化投资者保护关系;四是处理好积极推进与稳步实施关系。所以,如何解读与思考这四大基本原则,是理解新“国九条”的关键所在。眼下市场各方对新“国九条”寄予了厚望,如果这四大关系处理好,资本市场就有望繁荣兴盛,低迷经年的沪深股市就有望摆脱困境。

      国务院上周五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新“国九条”)。新“国九条”就股票市场、债券市场、期货市场、私募市场,以及扩大资本市场开放等多方面问题提出一系列指导意见,以求进一步促进中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并为形成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创造条件。有分析因此认为,新“国九条”是对当前和今后较长一段时期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顶层设计与统筹部署,是引领未来中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一个纲领性文件。

      的确,新“国九条”有新意的地方不少。比如,肯定私募市场的重要性、加快资本市场的开放度、肯定互联网金融的作用等,但多数内容在早前的相关文件中已经提出,所以就整体来说,新内容并不多。在笔者看来,“新国九条”最有新意的地方应该是提出了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四大基本原则:一是处理好市场与政府关系;二是处理好创新发展与防范风险的关系;三是处理好风险自担与强化投资者保护关系;四是处理好积极推进与稳步实施关系。所以,如何解读与思考这四大基本原则,是理解新“国九条”的关键所在。

      新“国九条”认定,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要从国情出发,积极借鉴发达经济体的成功经验。对于处理好市场与政府关系,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议已有了原则性的规则。《决定》指出,深化改革的重点是经济体制改革,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可以说,尽管市场体制存在这样及那样的问题比如说财富难以公平分配、信息不对称和不确定性等,但是比起其他经济体制,市场体制是人类社会到目前为止一种较好的保证资源有效配置的机制,仍不失为发展与繁荣经济、让人民过上好生活的最好的制度安排。因为,市场经济的核心是通过有效价格机制来使决策分散化的。在这种情况下,社会经济资源通常能得到较好的配置。至于计划工具、权力手段等方式,经济资源要得到有效配置都已被证明是不可能的。

      但是,市场经济有效性需要一系列健全、完备的制度来保证,没有这些基础性制度确立,要保证市场有效运行也是不可能的。而这些基础性制度确立就与现代政府职能密切有关。比如,清楚界定产权、保证合约有效履行、建立起公平公正的交易秩序、保证弱势民众的利益不受到侵害等等。经济体制改革,既是界定现代政府职能的过程,也是建立这些基础性制度的过程。

      所以,在新“国九条”中,就要求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让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起决策性的作用。比如注册制改革、市场化并购重组、完善退出制度安排等都是以市场化原则进行。同时也规定了政府在资本市场的基本职能,比如履行监管职能、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这些原则在方向上是正确的,但要真正贯彻,对政府在资本市场的基本职能,还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厘清。

      首先,如何去除政府对金融市场信用的隐性担保。这是当前中国金融市场许多问题产生之根源。如果政府不去除对金融市场信用的隐性担保,市场化信用体系不确立,中国资本市场要健康发展是不可能的。其次,如何把政府的权力关到制度的笼子里去,即有效监管与约束政府的权力。特别是对监管者的权力的有效监管与约束。这两点恰是处理好资本市场与政府关系的命门所在。

      对于金融创新与防范风险的关系,三中全会决定也有明确答案,那就是在鼓励合理金融创新同时,坚持金融要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原则,金融创新以提高金融服务能力和效率为目的,严格限制与实体经济严重脱节的那些复杂金融创新。这样做就是要让金融回归本质。目前国内外金融市场最突出的问题就是金融本质的异化,金融不能有效服务实体经济,而是通过过度的信用扩张,让资金在金融市场体系内循环从而把金融市场当成少数人谋取暴利的工具。

      近几十年来,随着现代计算机技术与网络技术快速发展,尖端金融工程师制造出了无数光怪陆离、极其复杂的金融衍生产品,创造了与实体经济风马牛不相及的金融市场巨额交易。这些金融产品的目标并非什么发现价格、规避风险、套期保值,而是制造波动、投机套利,以便攫取高额利润。这种行为不仅让绝大多数民众财富受到某种程度的掠夺,也直接危害着实体经济,甚至于成了爆发金融危机的根源。因此,建立起一套严密的、科学的风险监测和预警制度,把信用扩张限定在合理的边界内,是处理金融创新与防范风险关系的最为重要的方面。

      对于处理好风险自担与强化投资者保护的关系,之所以在我国显得如此重要,原因就在于我国金融市场发育不成熟,投资者行为基本上处于政府对市场信用完全隐性担保条件下。在这样的条件下,资本市场投资者风险意识很弱,不愿意风险自负,极易受到伤害。这从房地产市场经常发生的“房闹事件”便可见一斑。这些住房投资者,当购买的住房价格上涨时,收益就归自己;当购买住房价格下跌出现亏损时,就集体起来闹事,或要求退房,或要求房地产企业给其补偿。资本市场的“刚性兑付事件”,其性质也差不了多少。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资本市场要健康发展同样是不可能的。因此,“新国九条”要求在引导投资者培养理性投资理念的同时,也要保障投资者各种合法权益。如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真正保护,那么投资者就得对其投资风险真正负责了。

      第四大原则是把握资本市场改革的力度、节奏和市场承受度。说到底,资本市场改革是要改变被扭曲了的价格机制,市场行为及利益关系,保证市场对资源的有效配置,换言之,是一次重大的利益关系调整,如果不能把握好改革力度,就可能受到来自既得利益者的严重阻碍,进而可能严重影响改革的进程,甚至于导致资本市场改革失败。因此,把握好这两者关系,同样是保证资本市场改革顺利推进的关键。

      眼下市场各方对“新国九条”寄予了厚望,就看接下来在资本市场改革中怎样处理好上述四大基本关系了。如果这四大关系处理好,资本市场就有望繁荣兴盛,低迷经年的沪深股市就有望摆脱困境。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